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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陣殺人案》第十七章 意外的密室

橫溝正史作品

  主謀者

  “我能想象三郎發現這個實驗,但是真實情況也只有問三郎才能明白。這件事裏有些是只有他才能想出來的伎倆,可是他中途參加此一計劃。賢藏當初的目的只要被認爲是單純的他殺就可以了,一定沒想到要捏造這個凶手。

  以三郎的觀點,沒有凶手的殺人案件更容易叫人懷疑,因此才急忙捏造凶手,而三指男人正是現成的。賢藏和三郎可能都不知道他是誰,只是對方形迹可疑,又問起自己家裏的事,這條件十分符合凶手的形象。

  另外,只要是偵探小說迷都會留意指紋,三郎也注意到那男人獨特的三只手指的指紋一定留在川回屋的杯子上,于是更加刺激了他的慾望。而後,三郎又想出一些詭計,比方相簿上的照片及日記中的只字片語,把它編造成三指男人和賢藏之間似乎有什麼糾葛。換句話說,這件凶殺案是賢藏的智慧再加上三郎添加的懸疑伎倆,致使這樁案件複雜起來。”

  “他們從哪裏拿到三指男人這張照片的?”

  銀造不解地問道。

  “當然是三指男人隨身攜帶的。”

  “這就奇怪了,有誰會把照片隨身帶著?”

  隆二蹙著眉頭問。

  “你說的不錯,一般人也許不會,但某些行業的人通常會隨身帶著自己的照片,像是汽車司機啦……”

  金田一習慣xing地抓抓頭。

  “啊!”

  探長忽然拉高音調,恍然大悟地說道:

  “難怪我覺得眼熟,經你這麼一說,才看清原來是貼在駕駛執照上的。”

  “完全正確。”

  金田一高興地抓了抓頭,接著說:

  “知道這點,也就能了解爲什麼那男人的臉上有傷疤和三只手指了。這人名叫清shui京吉,後月郡人,是個汽車司機。從小到東京謀生,最近因爲發生車禍,不但已無法再當司機,同時身ti狀況也很差,想靜養一段時間,因此就寫信給住在久村的姑ma,問她願不願意收留他。

  姑ma回信給他,說是既然有這種困難,隨時都能來住。之後他的姑ma一直焦急地在等他,他卻毫無音訊。這是今天木村刑警到久村調查的結果。

  由于清shui從未到過他姑ma家,他姑ma只記得他小時候的長相,當木村刑警把照片拿給她看時,她不敢確認,不過卻表示和她的哥哥長得很像。可見那個不幸死在宅邸後低崖上的三指男人確實名叫清shui京吉。”

  “因此,屍ti就被家兄利用了?”

  隆二沈痛地詢問。

  “那些沒完全焚毀的日記,又該如何解釋?”

  探長毫不考慮地追問。

  “啊,那也是三郎安排的陷阱之一,像賢藏那樣始終不斷寫日記的人,一定記述過各種不同的經曆,只要略加綜合整理,想編成任何情節都可以,你們看!”

  金田一從記事本裏取出五張焦褚se的紙片,那是沒有完全焚毀的日記。

  “這是其中之—……今天往海灘的途中,經過平日冬子在彈琴的地點,我一聽到那琴聲就難過……第三……是冬子的喪禮,寂寞、悲傷的日子。今天島上也下著細雨,我參加喪禮……第五是……離開島嶼前,我再次去冬子的墳前獻上野菊,祭拜後,似乎聽到琴聲,我率然……似上這三頁無論是鋼筆筆尖的粗細、墨shuise澤,或是冬子的姓名,顯然是同一時期所寫的。

  但是第二頁裏的……那家夥!我憎恨……我終生都憎恨他……以及第四頁裏的我是否跟那家夥決鬥……一gu難以言喻的激憤,我要視他爲畢生仇敵……這二張字迹的筆尖粗細不同,墨shuise澤也不同。而第一、三、五頁是旅行途中所寫的,當時不可能同時使用好幾支鋼筆,因此,第二、四頁一定是不同時期寫的。

  從字ti來判斷,第二、四頁事實上,應該是更早以前寫的,換句話說,應是賢藏在大學任教時寫的。隆二先生,賢藏在求學期間有過這樣的事,你難道真的毫不知情?”

  隆二忽然被問一時呆愣住了,茫然地望著金田一,不久即愧然低頭,略帶猶疑地說道:

  “關于這點,我也覺得很難理解,大哥在大學任教期間,發生一件讓他非常憎恨他的一位同學的事情。那人本來是大哥最qin密的朋友,但是和老師的女兒談戀愛,大哥認爲他的朋友背叛了他,同時還被他暗中擺了一道,使大哥陷入很不名譽的chu境,結果不得不離開學校,而那個小jie也因此而病逝。

  這樁事情的真相我並不太清楚,不過大哥一直認爲是他那位好友所設計的yin謀,因此對他恨之入骨。在這件事裏,我看到大哥寫的‘畢生仇敵’四個字時,馬上想起那人,但是後來大家認爲是大哥在島上遇見的人,又覺得非常不對勁,何況被大哥視爲‘畢生仇敵’的人,是個一提起姓名大家都知道的傑出學者,因此,我始終認爲不可能,所以一直沒有說出來。”

  “原來如此!你有沒有見過這個人?”

  “沒有,最近我倒見過照片,只是不敢確定原先貼在相簿上的那張照片是不是他年輕時候的照片。”

  “啊,這已經足夠了。三郎把這件事和賢藏後來在島上的故事巧妙地拼湊在一起,再加上那個三指男人的照片,捏造一樁嚴絲合縫的案件,實在太不簡單了。哈哈哈!會選擇島上的故事,大概和琴聲有關吧!

  以賢藏的個xing,他是絕對不會讓別人看自己的日記,但是碰到三郎,他也沒轍;而且記憶力奇佳的三郎可能是出于好奇偷窺了哥哥的日記,對于日記中的大小事情他一清二楚,因此,他把那些事情拼湊在一起,使它看起來和這件事有關聯。”

  金田一接著又說:

  “如果我的判斷不錯的話,三郎一加入此計劃後,賢藏只有聽命于他的份,遺憾的是,三郎將案情安排得過分像偵探小說了。”

  指紋的安排

  聽金田一這麼一說,我絲毫不感到意外,因爲我很清楚,在一柳家中,除了隆二還算是正常人之chu,其他每個人多少都有些怪異。

  “就這樣,二十五日清晨,一切准備就緒之後,兩人把屍ti的右手自手腕chu砍斷,然後把屍ti埋入炭窖內。黃昏時,婚禮開始舉行之前,賢藏喬裝成三指男人並在廚房現身。雖然相簿和日記都動了手腳,爲了使探長誤認爲三指男人當時仍然活著,賢藏在廚房交出紙片後,就從西邊繞到低崖,再從低崖滑下,進入偏院,並換好yi服等候舉行婚禮。

  這時秋子進來,把紙片交給他,于是他撕碎紙條,放入袖管,並吩咐秋子將遮雨窗關上後走出偏院。當秋子回到主屋時,當然沒有看見賢藏,因爲那時賢藏還留在偏院,以自己的血在柱子及遮雨窗後留下三指男人的指紋,並留下腳印,然後帶著清shuiyi服和皮鞋丟進炭窯的煙囪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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