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初出茅廬破大案第11章上一小節]出銀行。
我來到商業銀行找到管開新戶的職員,自稱王有德,握手,告訴他剛才的老套,存進了2000元。又租了一個保險箱把仙蒂給我的余款存入。
下午兩時左右我已租好一間住房,預付一個月房租,告訴房東太太,我的行李隨後會運來。
我在城裏晃著,看看各名牌汽車的代理行。我找了家看來最大的進去,我選中一輛輕便房車,要求立即交貨,我告訴車行我對這種車型十熟悉,我希望立即有車用,當場交割,沒有新車我可以接受他們用來示範的。他們說正好有一輛示範用好車,只要半小時整理就可出車,我同意半小時後自己來取車。他們問我要不要分期付款,我說不必,現鈔交易。我問經理總價,立即拿出票夾,開了一張1672元的支票。
在支票上簽了字,我說:“今天是我在猶馬的第一天,我要到猶馬來投資,有什麼生意值得投資的?”
“哪一種投資?”經理問。
“用現鈔來投資,風險不能太大,利潤要很厚,又希望能快速回本。”
一下打動他的心,可也使他陷入某種顧慮,他皺眉集中思考了幾秒鍾,慢慢地搖頭說:“沒有,至少目前想不到,我會代你留意,王先生,請問你在本市住哪裏?”
我做了一個一時忘記地址的表情,說道:“我的記憶也真差,經常就忘了。”摸索著把皮夾中房租的收據拿出來,我抓著使他看到公寓的名字。“囑,是的,”他說:“我知道那地方,我會與你聯絡,王先生。”
“那謝了,”我說:“我30分鍾後回來,到時我要用車。”
我走進一家飯店,要了他們最大的牛排,用好的葡萄酒配合,我再去車行取車,我的支票夾在一些與車有關文件之上。
“要麻煩你在好幾個地方簽字,王先生。”
我注意到什麼人在我支票上的左上角用鉛筆批了‘ok’兩個字,又在下面簽了一個字。
我依他們指定在文件上簽了幾個王有德,我和每個人握手。爬上車把車開走,我直接到第一家銀行,離下午關門只差15分鍾。
我走向櫃臺,寫了一張見票即付的彙票,擡頭傅樂聲先生,票額5692元。我又簽了一張1800元的支票,我走向付款櫃臺,對行員說:“我是王有德先生,早上我在這裏開了一個戶。我在選擇投資,現在有一個急需現金的機會,這裏有張付現彙票要給博先生,我希望經由我洛杉矶家安全銀行存戶裏彙給他,而且要快。”
他拿起彙票說:“請等一下,王先生——”
“不必,”我說“我不要你們做保,我希望經由你們銀行系統寄過去,所需一切開支請洛杉矶帳戶內扣。”
他給我一張收到彙票的收據。又問:“你是不是另外要點現金?”
“是的,”我說,同時給他那一張1800元支票,一面看著我的表。
他說:“請稍候。”他校對了帳戶及簽字,猶豫了一下問:“請問要什麼面額的?”
“百元券。”
他把錢給我,我謝了他,開車到商業銀行,走進保險庫把1800元全部放進所租的保險櫃內,于是我上車開車離城,經過科羅拉多河上的橋進入加利福尼亞州。我停車約半小時,坐在車中抽煙,讓腹中的牛排充分消化,我再次發動車子開向不遠前設在大路右側的加州檢疫站。
爲了維護農作物不受害蟲侵損,加州當局設站停車檢查每輛進入加州的汽車,包裹須打開,毯子要熏煙,有許多問話,開車的都不勝其煩。
我開進檢查站,一個男人出來打量著我。我向他叫喊著,只是特別小心所有字連在一起,腳踩著空油門聲音特別噪,他反正也聽不到我叫什麼,他叫我把車開到一個檢查規定位置,我蘑菇著慢慢前進。
後望鏡中見到兩百碼外一輛警用機車快速駛過來。
我把車吃上檔開始前進。
機車警官向檢查站大聲叫吼,我的車加速前進,警笛開始尾隨我大鳴,我前面的車紛紛讓開正好給我趕路,警官用機車尾隨我到風積沙丘的附近開始掏出槍來,看他真要玩火的時候,我把車拉向路邊停車。
警官對我一點也不冒險,他接近我時手槍指向前方。
“手舉起來!”他說。
我手舉起來。
“什麼鬼主意?”
“什麼主意?”
“別來這一套!”
“就算你捉住我了。”我說:“這是輛新車,我才在猶馬買的,我要試試可以開多快,我要罰多少,超速1哩1元?”
“在檢查站爲什麼不停車?”
“我停啦!那個人做個手勢叫我走。”
“走你的鬼!他叫你靠邊停車。”。
“那是我誤解了。”我說。
“車是在猶馬買的?哪一家店?”
我告訴他。
“什麼時候買的?”
我告訴他。
“把車轉回來,我們回去。”
“回去哪裏?”
“檢查站。”
“去你的,我在愛爾聖吐有事要辦,”
“可以,請依法把我帶到最鄰近可以使用的法庭。”
“用什麼付的車款?”他問。
“支票。”
“有沒有聽到過使用空頭支票要判多少年的刑?”他問。
“沒有。”我說。
他說:“夥計,你給我馬上開車經過那個橋回到猶馬去,那賣車給你的人要問你些有關那張支票的問題。你以爲你聰明,但你太早行動了15分鍾。他們在銀行關門前去提款。”
“那又如何?”我問。
他笑了:“你回到那裏他們會告訴你的。”
“回哪裏?”
“回猶馬。”
“爲什麼?”
“使用空頭支票,詐欺,也許還有其他的。”
“我不回猶馬去。”我說。
“我看你要去。”
我伸手去打火。“我知道我的權利。”我說:“我現在在加州。你不能把我越州帶回亞利桑那州,除非你有逃犯引渡狀。”
“喔!”他說:“那樣簡單咂?”
“本來就是如此。”我說。
他點點頭。“好,老兄,你要去愛爾聖吐,我們就去愛爾聖吐,你在前面開,我在你後面,不可超速,這裏時限45哩,我准許你50哩,你試51哩,我開槍打你輪胎,懂了嗎?”
“你沒有拘捕狀不能拘捕我。”我說。
“你再說,出來!我要搜查一下你有沒有帶武器。”
我靜靜地坐在駕駛盤後面。他一只腳踩在車架邊上,左手飛快扣住我襯領子。“出來!”。他叫著,右手的槍威脅著。我出來。
他在我身上拍著找尋武器。又仔細看過車裏面。
“記住,”他說:“兩只手都放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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