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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女招待》第1章

第2小節
e·s·加德納作品

  [續漂亮的女招待第1章上一小節]

  “是的。”

  “你雇有女招待?”

  “是的。”

  “多少個?”

  “一共18個。”

  “你是一名優秀的業主嗎?”

  “我盡力去做。”

  “你每天晚上都與三個俱樂部有聯系嗎?”

  “是的。”

  “你逐個查看嗎?”

  “是的。”

  “你要查看一下誰在上班誰沒有上班嗎?”

  “我想,是的。”

  “案發時你已經認識伊內茲·凱勒大約兩個月?”

  “是的。”

  “在這期間你每天都見到她嗎?”

  “她並不是每天上班。”

  “只是大多數晚上上班嗎?”

  “是的。”

  “在案發之前,你沒見過被告?”

  “沒有。”

  “從來沒見過?”

  “沒有。”

  “你匆匆瞥了被告一眼,這一瞥……”

  “不是匆匆瞥了一眼,我一直盯著他的臉。”

  “搶劫過程很短暫嗎?”

  她掩飾不住腔調裏的不滿情緒說:“非常短,案犯的作案手法相當老練,梅森先生。”

  “不許妄加評論,”法官埃根以一種乏味的腔調說,“證人回話時要避免評論xing語言。陪審團不應接受涉及手法老練之類的證詞證言。”

  梅森緊閉雙chun。法官對陪審團的告誡只會加劇證詞中評論xing語言的損害作用。梅森所能做的任何努力也只能增添不利因素。

  “你僅僅看見了案犯,相對來說時間比較短,對嗎?”梅森漫不經心地問。

  “那要看你所說的‘相對來說’是什麼意思。”

  “不足一分鍾?”

  “可能是吧。”

  “只有30秒?”

  “可能。”

  “你已認識凱勒小jie兩個月。你坐上她的車,直接回到了拉維娜別墅二號。”

  “距離不足半英裏。”

  “用了多長時間?”

  “幾分鍾。”

  “是被告作案時間的4倍吧?”

  “可能有。”

  “5倍吧?”

  “也可能。”

  “6倍呢?”

  “我不知道,梅森先生。”

  “你現在想讓陪審團相信,你一眼就認出被告即是搶劫現場的案犯,但是你卻弄不清楚是否是伊內茲·凱勒邀你上車並把你帶回了拉維娜別墅?”

  蓦然間,梅森看出了她眼中的喜se。她說:“我並沒有說我對伊內茲·凱勒捎我離開的事弄不清楚。我告訴你,確確實實是她帶我離開的。這一點,我堅信不移。”

  梅森向後看了一眼。

  保羅·德雷克獨自一人站在門口,他看到梅森轉過臉來,輕輕地搖了搖頭。

  梅森看到了證人的快意,他轉身對保羅·德雷克說:“伊內茲·凱勒可以不到審判庭來,既然拉維娜夫人這麼自信,那麼我就以她的答話爲准。”

  “謝謝。”拉維娜夫人柔順地說著,目光中流露出勝利者不屑一顧的表情。

  梅森迅疾地瞥了一眼挂鍾。

  目前已經沒有時間去申明自己是怎樣被愚弄了,事態的突變使得他必須溫文爾雅,沈著冷靜,泰然自若地應付剩下的13分鍾。在此13分鍾裏,他必須充分利用自己的才智與這位機敏的夫人周旋。夫人知道自己已勝券在握,無可置疑,梅森則已失去反駁證言的武器。

  “你曾經又一次見到過被告?”梅森問。

  “是的,梅森先生。”

  “在什麼地方?”

  “在警察局一排人犯中間。”

  “你從一排人犯中認出了被告?”梅森問。

  “一眼認出。”

  “你是否絕對肯定,從案發時起,到在警察局認出他爲止的這段時間裏,你沒有見到過被告?”

  “對,我肯定。”

  梅森停止發問,盯著證人看了一陣:“拉維娜夫人,在警察局認證被告時還有誰和你在一起?”

  “阿徹先生。”

  “你們兩人都在那兒?”

  “自然啦。”

  “爲什麼說是‘自然啦’?”

  “因爲我們兩人一起被搶劫。我推測,警察想讓我們兩人都來認證。”

  “那麼,爲什麼不讓你們各自單獨認證,既然他們想使認證絕對准確?”

  “這一點你得去問警察局,梅森先生。”

  “警察讓你倆一起認證,提出爲什麼要這樣做的理由了嗎?”

  “當然有。”

  “什麼理由?”

  “那些屬于傳聞。”法官埃根突然cha話。

  “沒有異議,沒有異議,法官先生,”哈裏·佛裏奇微笑著說,“讓他繼續問下去。”

  “這是在填充記錄,”法官埃根生氣地說,“法庭不受理傳聞,而且法庭也不想因此lang費法庭調查的時間。請繼續進行,梅森先生。”

  “誰首先認出被告,是你,還是阿徹先生?”梅森問。

  “同時認出。”

  “一看到他,你就將這個人認了出來?”

  “當然,我肯定,一定是他,梅森先生。”

  “而阿徹先生也是如此肯定嗎?當時你是否在場?”

  “是的,梅森先生。”

  “你是如何表明你認出來的?”

  “指出來。”

  “阿徹先生呢?”

  “他也是指出來。”

  “你們兩人同時伸出手指,對嗎?”

  “對,梅森先生,幾乎是在相當短的同一時刻。”

  “搶劫案發生之後你再也沒見過被告,直到認證的時候才見到?”

  “不是的,先生。”

  梅森眉頭一皺,問:“你見過他的照片嗎?”

  她遲疑起來。

  “見過嗎?”梅森突然警覺起來。

  “是的,見過。”

  “何時見過,在認證人犯時可做參考的,那張照片?”

  “指證的前一天。”

  “那麼,是誰把照片送給你的?”

  “阿徹先生。”

  “當時還有誰?”

  “一名警官。”

  “所以說,在認證一排人犯中的被告時你已經提前審視過他的照片?”

  “是的,已經看過他的照片。”

  “你能描述一下見到照片時的情景嗎?”

  “當時我在拉維娜別墅三號,一位身著便裝的警察和阿徹先生來到這裏。我記不清警察的名字。阿徹先生說,‘馬莎,他們抓獲了那個搶劫我們的案犯,我的錢夾和你的坤包都找到了,不過錢和領夾還沒有追回。你的坤包已被割破,內襯也被撕去,但是,那肯定是你的坤包。’”

  “警官說了些什麼?”梅森問。

  “他說不必要麻煩我們去認證,他覺得一定就是那個人。”

  “于是,他便讓你看了那個人的照片嗎?”

  “是的。”

  “是一張由警察拍的照片嗎?”

  “是的。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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