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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博士》第1節

老舍作品

  每逢路過南門或西門,看見那破爛的城樓與城牆上的炮眼,文博士就覺得一陣惡心,象由飯菜裏吃出個蒼蠅來那樣。惡心,不是傷心。文博士並不十分熱心記著五三慘案。他是覺得這樣的破東西不應該老擺在大街上;能修呢,修;不能修呢,幹脆拆去!既不修理,不又拆去,這就見出中guo的沒希望。

  中guo的所以沒希望,第一是因爲沒有人才,第二是因爲有幾個人才而guo家社會不曉得去拔用。文博士這麼想。以他自己說吧,回guo已經半年了,還沒找到事情作。上海,南京,北平,都跑過了,空費了些路費與帶博士頭銜的名片,什麼也沒弄到手。最後,他跑到濟南來;一看見破城樓便惡心。

  當他初回來的時候,他就知道不能拿中guo與美guo比,這不僅是原諒中guo,也是警告自己不要希望得過高。按理說,他一回來便應得到最高的地位與待遇。倘若能這樣,他必定有方法來救救這個落伍的guo家;即使自己想不出好主意來,至少他有那一套美guo辦法可以應用。算算看吧,全guo可有多少博士?可有多少在美guo住過五年的?這不是明擺著的事?可是,他早就預備好作退一步想,事情不要cao之過切,中guo是中guo;他只希望每月進四五百塊錢,慢慢的先對付著,等到羽翼已成,再向頂高的地方飛。他深信自己必能打入社會的最上層去,不過須緩緩的來,由教授或司長之類的地位往上爬,即使爬不上去,也不至于再往下落。志願要大,步驟要穩,他不敢希望這個社會真能一下子就認清博士的價值。他不便完全看不起中guo,因爲自己到底得在這裏施展本事——往不好聽裏說,是必須在中guo掙飯吃。他想好了,既是得吃中guo飯,就得——不管願意不願意——同情于這些老人民,承認他們是他的同胞,可憐他們,ti諒他們。即使他們不能事事chuchu按照美guo標准來供養他,他也只好將就著,忍受著,先弄個四五百元的事混著。

  回來半年了,半年了,竟自沒他的事作!他並沒因此而稍微懷疑過他自己;他的本事,他的博士學位,不會有什麼錯兒,不會。那麼,錯chu是在guo家與社會,一個瞎了眼的guo家,一個不識好歹的社會,他沒辦法。他,美guo博士,不能從下層社會拾個飯碗,搶點飯吃;他必須一坐就坐在樓上。要是他得從掃地挑shui作起,何必去上美guo得博士?他開始厭惡這個不通情理的社會,chuchu惹他惡心,那倆城樓就是中guo辦法的象征。假若不爲掙錢吃飯,他真不想再和這個破社會有什麼來往!這個社會使他出不來氣。

  更可氣的是,以能力說,他在留學生裏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在留學生裏能露兩手兒,可是容易的事?哼,到了guo內,反倒一天到晚皮鞋擦著土路,楞會找不到個事;他真想狂笑一場了。

  在留學期間,他就時時chuchu留著神,能多交一個朋友便多交一個,爲是給將來預備下幫手。見著誰,他也不肯輕易放過,總得表示出:“咱們聯合起來,將來回到guo內,這是個勢力!”對比他錢多,身分高的,他特別的注意,能夠于最短期間變成在一塊兒嘀咕的朋友。比他身分低的,他也不肯冷淡。他知道這些苦讀書的青年都有個光明的將來,他必須拉攏住他們,鼓勵他們:“咱們聯合起來,一群人的勢力必定比一個人的大;捧起一個,咱們大家就都能起來!咱們不愁;想當初,一個寒士中了狀元,馬上妻財位祿一概俱全。咱們就是當代的狀元,地位,事業,都給咱們留著呢;就是那有女兒的富家也應當連人帶錢雙手捧送過來!不是咱們的希望過高,是理應如此!”這個,即使打不動他們的心,到底大家對他qin密了一些。自然也有幾個根本不喜歡聽這一套的,可是他也並不和他們紅著臉爭辯,而心裏說:有那麼一天,你們會想起我的話來!

  這樣,貧的富的都以他爲中心而聯合起來——至少是他自己這麼覺得——他越來越相信自己的才力與手腕。有時候甯肯少讀些書,他也不肯放棄這種交際與宣傳。留學生中彼此有什麼一點小的沖突,他總要下工夫去探聽,猜測,而後去設法調解。他覺得他是摸住大家的脈路,自己是他們的心房,他給大家以消息,思想,靈感,計劃。越來越自信,越來越喜愛這種工作,東邊嘀咕嘀咕,西邊掃聽掃聽,有時覺得疲乏,可是心裏很痛快。

  他不算個不愛讀書的人,可是慢慢的他看出來,專指著讀書是危險的。有幾個專心讀書的人,總不肯和他qin近,甚至于不願和他說話。他覺出來,人不可以成個書呆子;有學問而乖僻,還不如沒有多少學問而通達人情世故。人生不應抓住學問,而是應把握住現實,他說。在他所謂的把握住現實之下,事情並不難作:種種代表,種種講演,種種集會,種種打電報發傳單,他都作過了,都很容易,而作得不算不漂亮。因爲欣喜自己的作事漂亮,進一步就想到這些事也並不容易,而是自己有本事,在有本事的人手裏什麼事兒才也不難。

  在美guo五年——本來預備住四年,因爲交際與別種工作,論文交不上,所以延長了一年——他的ti態相貌蛻去少年時代的天真與活潑,而慢慢都有了定形,不容易再有多大變化。就是服裝也有了一定的風格,至少是在得到博士學位前後不會有什麼大的改動。中等的身材,不見得胖,可是骨架很大,顯著不甚靈活。方臉:腮,額,都見棱見角,雖然並不瘦。頭發很黑很多很低很硬,發旋chu老直立著一小gu,象個小翅膀;時常用手拍按,用化學的小梳子調整,也按不倒。粗眉,圓眼,鼻子橫寬,嘴很厚。見棱見角的方臉,配上這些粗重的口鼻,顯著很遲笨。他自己最得意的是臉se,黃白,不暗也不亮,老象剛用熱手巾擦完,撲上了點粉那樣。這個臉se他帶出些書氣。

  他似乎知道自己不甚ti面,所以很注意表情:在聽人講話的時候,他緊緊的擰起那雙粗眉,把厚嘴閉嚴,嘴角用力下垂,表示出非常的鄭重,即使人們不喜歡他,也不好意思不跟他一問一答的談,他既是這麼鄭重誠摯。輪到他自己開口的時候,他的圓眼會很媚的左右撩動,補充言語所不能傳達到的意思或感情。說高了興,他不是往前湊一湊,便是用那骨胳大且硬的手拉人家一下。說完一句自以爲得意的話,他的鼻上縱起些碎折,微微吐出點she頭,“啼”!迸出些星沫;趕緊用手遮住口,在手後唧唧的笑。他的話即使不是卑鄙無聊,可也沒有什麼高明的地方;不過,有眼,鼻,口等的幫忙,使人不好意思不聽著,仿佛他的專長就是抓住了大家的不好意思。

  唯一得意的地方既是淡黃的臉se,所以他的服裝很素淨,黑的或是深灰的洋服,黑鞋,高白硬領;只有領帶稍帶些鮮明的紋se,以免裝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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