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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二月二十五日報告

老舍作品

  (一)通俗讀物委員會,因委員穆木天等不在渝市,經理事會議決,推定黃芝岡、馬祖武、向林冰、閻折吾、李一非、謝冰瑩、羅荪、老向、歐陽山、何容、楊騒、陳白塵、鄭際生、胡紹軒、鄭伯奇、老舍等十六人爲委員,由老舍召集會議。

  (二)美guo《新政治家》雜志,有悠久的曆史,立論亦稱嚴正,本會已電約該雜志主持人kingsleymartin,dorothywoodman來華,以明我guo抗戰實況,借便宣傳。本會並電約victorruthgollancz出版家來華,其所主持之書店對關于我guo抗戰之著作,已刊行數種,在歐洲銷售甚利,如能來華,當可與文化界接洽如何印行關于抗戰之作品,以利宣傳。

  (三)本會小說座談會已召開第一次會,到徐盈、胡風、鄭伯奇、王平陵、歐陽山、草明、崔萬秋、梅林、謝冰瑩、蓬子諸人。

  (四)本會詩歌座談會,已舉行第六次座談會,審查抗戰詩歌稿子,並決定于三月十日齊稿。

  (五)本會guo際宣傳委員會已開始工作。

  載一九三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抗戰文藝》第三十五期附:總務部帳目公布(二月二十五日)

  七、八月份——

  收入部門:上月結存八百零八元七角四分,教育部六、七、八三個月補助費及中宣部六月份補助費一千一百元,會費十六元。共計一千九百二十四元七角四分。

  支出部門:付招待費三十七元七角九分,付出版部四百元,付稿費一百二十三元,付房租十五元二角八分,付文具四元五角七分,付紙張十四元九角九分,付印刷十七元三角,付郵電三十四元二角一分,付購置二十一元五角九分,付雜支四十元五角二分,付煤電六元二角,付船票五十元,付津貼及工資八十一元。共計付出八百四十五元四角五分。結存一千零七十九元二角九分。

  九、十月份——

  收入部門:上月結存一千零七十九元二角九分,收會費五十二元,收魯迅紀念會還電報費一元五角二分,中宣部七、八月份補助一千元。共計二千一百三十二元八角一分。

  支出部門:付出版部七百十元,付稿費一百二十一元,付魯迅紀念會擬款二十元,付房租四十九元六角,付木器七十二元五角四分,付油印機四十元,付文具八元五角四分,付紙張十七元五角五分,付購置四十一元另七角,付郵電一十五元二角四鄭元三角七分,付雜支三十一元四角四分。共計付出一千二百二十三元三角五分,結存九百另九元四角六分。

  十一、十二月份——

  收入部門:上月結存九百零九元四角六分,中宣部九、十、十一月份補助費及教育部九、十、十一月份補助費二千一百元,會費十六元。共計三千零二十五元四角六分。

  支出部門:付出版部七百元,付稿費四十五元,付房租九十元,付木器四十三元二角五分,付文具十三元八角五分,付紙張二十一元七角七分,付郵電四十元零一角六分,付shui電十七元二角八分,付購置三十元九角五分,付雜支三十七元四角九分,付津貼及工資一百三十元,付印刷二十九元四角五分。共計一千一百九十九元一角五分。

  結存一千八百二十六元三角一分。

  載一九三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抗戰文藝》第三十五期

  附:總務部報告(一丸三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至一九三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一)職員:

  主任:老舍,華林。

  幹事:吳漱予、沙雁、胡紹軒、蕭伯青、梅林、吳組缃。

  職員們不能住在會所裏,而金錢的出入與函件的往來,非隨時有人管理不可,故由理事會決定,請蕭伯青爲住會幹事,月贈薄酬。這位幹事事實上兼任著文牍庶務會計三職。去年十二月中,以抄寫的東西過多,就添聘書記一人。至于工友,則始終只是一位。蕭伯青以本年三月初赴萬縣任事,乃聘請梅林爲住會幹事。

  (二)會所:

  本會成立後,即商租中guo文藝社的一部分房屋作爲會所,在漢口永康裏四十二號。不久,永康裏二十號的房子空出,即與中guo文藝社一同遷入。去年七月間,中guo文藝社奉命遷渝,本會不願獨租全部房屋,亦作遷移的打算。房子還未找到,會所即已駐軍,乃暫遷至大董家巷一弄二號。

  理事會旋即決議,本會遷往重慶,當由蕭伯青、老向、老舍、何容,攜帶會中文件印章等西行,以八月十二月抵渝。蕭伯青暫住青年會,開始辦公。兩月後始由會員郭有守、蔣碧薇,楊雲慧之介紹,租得臨江門橫街三十三號三樓房屋四間,即現在的會所。

  因會所的屢遷及狹小,出版部總是在該部負責人的住居辦公;希望以後能得到較寬敞的會所,大家能在一chu辦公,當更方便。

  本會遷渝時,武漢留有辦事chu,即借用孔羅荪的寓所。在這以前,會員們開晚會,也每每借用他的地方——漢口三教街九號。

  (三)經費:

  (1)會費:會費有種種原因不易收齊。會員散chu各地,已有困難,再加上交通不便,郵遞阻滯,就無法征收了。在最近幾個月中,大家的住chu沒有一定,更無從催交會費;會刊上雖有啓事,可是寄發以後往往被郵局退回。還有,在軍隊或遊擊隊中服務的會員,生活極苦,差不多連幾?

  (2)捐款:本會成立後,會費收入無多,請款尚未批示,而會務進行,事事需錢,故不得已向名譽理事及理事捎募,得馮煥章理事三百七十五元,于右任名譽理事三百元,邵力子理事二百元,張道藩理事一百元,陳真如理事三十元;籌備會欠賬賴以清償,急需之件賴購備。

  (3)補助:自一九三八年四月起,教育部補助本會每月二百元;中宣部每月五百元——于六月間始行領到。九月起,政治部批准每月補助本會五百元,于本年一月領到。本會舉辦通俗文藝講習會,教育部特予補助三百元。

  (4)經費之支出:會所租金、shui電、職員薪資、郵電等,爲每月必要的開支。會所不求美好,薪資複極微薄,故每月開銷約在二百元以內。

  出版部需款較多,因會刊在創刊之時,不能馬上收賬,必須墊款,而陷落區域複無從索欠,即認損失。本會遷渝後,以通郵區域減少,銷路隨之低落,而印工紙張又漲價數倍,遂致賠欠甚巨。(詳細帳目由出版部報告。)

  分會成立,經費無著,本會量力補助,以推動各chu工作。

  研究部除購買圖書外,各項座談會亦略有開支。組織部用款,概爲郵電之用。

  茶會晚會及聚餐等用費,均由參與者出錢,本會概不開支。

  帳目隨時在會刊上披露。會中存有雜支帳及總帳。一切收費均交銀行活存。一切開支均有收據貼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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