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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文集第十五卷》製作通俗文藝的苦痛

老舍作品

  到現在爲止,我一共寫了六出舊戲,十段大鼓詞,一篇舊型的小說,和幾只小曲。在流亡的十個月中,並未能用全力寫作通俗文藝;成績不多,也不好。

  成績不多,與不好,並非完全因爲忙著趕寫別項東西,而只能抽暇帶手兒寫點通俗的作品,不是!所以不多不好者,倒是因爲寫不出,寫不成樣子。

  通俗文藝並不怎麼好寫。這絕對不是自高身價,先說它難,然後借以證明自己多才多藝。十幾年來在文藝上,只抱著學習的態度。多讀一些,多得一些益chu,多寫一點,多得一點經驗。自知天才不高,故決定以學習的態度從事創作,以求進益。對通俗文藝,仍抱定這態度;從學習的經驗中,我覺得它不容易寫。

  最初它給我的痛苦,是工作上與心理上的雙重別扭。寫慣了新文藝的,越敢自由,便越見膽氣與筆力;新文藝所要爭取的是自由,它的形式內容也就力斥陳腐,要拿出爭取自由的熱誠與英姿來。赤足已慣,現在硬教我穿上鞋,而且是舊樣子的不合腳的鞋,怎受得了呢?寫新小說,假若我能一氣得一二千字;寫大鼓詞我只能一氣寫成幾句。著急,可是寫不出;這沒有自由,也就沒有樂趣。幸而寫成一篇,那幾乎完全是仗著一點熱心——這不是爲自己的趣味,而是爲文字的實際效用啊!

  工作上的別扭吊起心理上的不安。爲什麼要納氣下心的寫這種玩藝兒呢?抗戰高于一切,不錯;可是犧牲了文藝是多麼狠心的事呢?這麼一想,有時候便把寫成的幾句扯碎。

  這工作上與心理上的痛苦若不能減除,繼續寫作此種作品是不可能的。慢慢的,要求越來越多了,你要鼓書,他要舊劇。這是種鼓勵。因著鼓勵而感到犧牲是必要的。從新文藝的進展上看,我當前進;從抗戰宣傳上看,我當後退。那麼,這就看有無在抗戰上盡些力的熱誠了。在這個時候,我強迫自己不要去想什麼前進與後退,而應當把出力與實用放在最前面。在今天,假如非我去給士兵們擦槍,槍便不好使,難道我就因寫小說而拒絕擦槍的工作麼?那麼,我既懂得一些寫通俗文藝的方法,而且確實有不少讀衆,爲什麼不努力于此呢?這麼一想我心中不難過了。同時也就想到:有些人以爲提倡通俗文藝便是要全盤的以通俗文藝代替新文藝?這是神經過敏。在我的心理上,和工作上,我一定沒有抛棄了新文藝的意思,也沒有以鼓詞舊劇阻止新文藝發展的惡念。寫通俗文藝是尊重教育程度稍低的讀衆,與表現文藝抗戰的熱烈,此外別無企圖。我自己是這樣,大概別人也不會有什麼野心。消極的這麼解說明白了,就該積極的有寫作的熱誠;抱著甯肯犧牲了自己的趣味,暫時離開文藝的正軌的態度,而去自找苦吃;自己吃點苦,而民衆得以讀到一些可以懂得的新東西,便一定不是乖謬之舉。

  由心理上的猶疑,進而爲對于工作的認識,由精神上的痛苦,進而爲對工作的熱心,有如上述。這才走入第二階段,而第二階段也並不順利。

  既已認清這不是故意阻礙新文藝的發展,當然便須拿通俗文藝當作一回正事去作了。困難于是又來到:通俗文藝到底是什麼呢?有人說,《三guo志演義》是最偉大的通俗作品。是嗎?拿街頭上賣的唱本兒和“三guo”比一比,“三guo”實在不俗。不錯,戲班裏,書館裏,都有多少多少以“三guo”爲根源的戲劇,歌詞,與評書。可是這正足見“三guo”並不易懂,而須由伶人,歌者,評書者,另行改造,替“三guo”作宣傳。“三guo”根本是由許多傳說湊成的,再由不同的形式宣傳出去,專憑它本身的文字與內容,它絕不會有那麼大的勢力。即在今日,民間還有許多傳說,也是關于劉關張與趙子龍等人的,雖不見于“三guo”,而民間總以爲必在“三guo”中有根據。這些傳說,雖然是口傳的;若從民衆口中寫錄下來,便絕不會象“三guo”那麼之乎者也的亂轉文。論其含蘊,無論在思想上與故事上,也都比“三guo”更俗淺,更合乎民間的邏輯與脾味。這樣,“三guo”的威風實在是由比它本身更通俗的許多有效的方法給維持著;而不是它自己果有驚人的本領。

  同樣,我們若去檢讀風行于都市中的鼓詞與劇本,我們便能見到許多精巧文雅的作品,與鄉間通行的玩藝兒大不相同。同是《鍘美案》,而《鍘美案》與《鍘美案》之間有個距離,正如口中的“三guo”與紙上的“三guo”有個距離。《施公案》與《彭公案》可以算作道地通俗作品了,因爲口講的與筆述的在故事上雖繁簡不同,可是思想與“作風”都差不多,簡直沒有什麼距離。但是,二十年前我聽過沒落的王府供奉,到街頭來賣藝;他們的講法與《施公案》原文,和一般的說書者的評講,都顯然不同。他們不大講那一般以爲最有號召力的節目,如《攻打鳳凰山》等大塊的書,而專找冷段子,去詳細的述說人物的心理與地方的景se。他們不愧是供奉,講述的手段有時候簡直逼近新小說了。于此,這找不出距離的東西,也到底還有距離。

  那麼,看到這距離之後,我們應當怎辦呢?這就是說我們怎樣決定通俗與不通俗呢?

  由前邊所舉的幾個實例,我們看出來:(一)通俗文藝未必俗淺,可是這不俗的通俗文藝須仗著口頭說或唱替它盡力推廣。(二)因聽衆的程度不同,歌詞與評話也就不同,雖都在通俗之中,而有雅俚之分;其雅者每每比新文藝更尚詞藻。(三)聽衆的程度高,便能欣賞細膩的形容;而越通俗便越粗枝大葉。

  假若這三點沒有看錯,那就好去決定了:我們一定是要寫最通俗的東西,象口頭講的“三guo”,象鄉間的《鍘美案》,象街頭的《施公案》。我們很難把通俗文藝與非通俗文藝的界限劃清,我們只能就通行的領域大小而定去取。我們決不肯只爲有閑階級去模製些雅詞豔曲,如《聞鈴》與《焚稿》等等;我們要作普遍的宣傳。對下層社會的宣傳。

  當你因一時開心,隨便寫寫鼓詞,你或者並不覺得困難。因爲你可以很容易的寫出《she戰群儒》與《黛玉焚稿》那樣的東西。及至你看到了,爲抗戰宣傳而寫作的東西須橫要寬,豎要深,完全以老百姓爲對象,你就不那麼輕率與輕松了。你才知道這不好辦。

  不准用典,不准用生字。不准細細描寫心理,不准在景物上費詞藻……。你怎辦?再進一步,于這些“不准”而外,你得有民間的典故,懦則武大郎,勇則老黃忠。你得有熟字,能把“帝guo主義”說明白,而躲著“帝guo主義”。你得三言兩語,把人物的xing格與心理道出來,正如老百姓心中所想的英雄或漢jian那樣。你得簡單而切近的把背景寫出來,一目了然,真象老百姓所想到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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