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家附錄三上一小節]走去:我要做我自己的主人;我偏要做別人不許我做的事。我在自己辦的刊物上發表過幾篇內容淺薄而且有抄襲嫌疑的文章。我不能說已經有了成熟的思想。但是我牢牢記住丹東的話:“大膽,大膽,永遠大膽!”這三個大膽在那種環境裏意外地收到了效果,幫助我得到了初步的解放。覺慧也正是靠著他的“大膽”才能夠逃出那個正在崩潰的家庭,找尋自己的新天地;而“作揖主義”和“無抵抗主義”卻把覺新活生生地斷送了。
有些讀者關心小說中的幾個女主人公:瑞珏、梅、鳴鳳、琴,希望多知道一點關于她們的事情。她們四個人代表著四種不同的格,也有兩種不同的結局。瑞珏的
格跟我嫂嫂的不同,雖然我祖父死後我嫂嫂被逼著搬到城外茅舍裏去生産,可是她並未像瑞珏那樣悲慘地死在那裏。我也有過一個像梅那樣年紀的表
,她當初跟我大哥感情好。她常常到我們家來玩,我們這一輩人不論男女都喜歡她。我們都盼望她能夠成爲我們的嫂嫂,後來聽說姑母不願意“
上加
”(她自己已經受夠
上加
的痛苦了,我的三嬸是我姑母夫家的小
),因此這一對有情人不能成爲眷屬。四五年後我的表
做了富家的填房少
。以後的十幾年內她生了一大群兒女,一九四二年我在成都重見她的時候,她已經成了一個愛錢如命的可笑的胖女人。我們家裏有過一個叫做翠鳳的丫頭,關于她我什麼記憶也沒有了,我只記得一件事情:我們有一個遠房的
戚托人來說話,要討她做姨太太,她的叔父征求她本人的意見,她堅決地拒絕。雖然她並沒有愛上哪一位少爺,她倒甯願後來嫁一個貧家丈夫。她的
格跟鳴鳳的不同,而且她是一個“寄飯”的丫頭。所謂“奇飯”,就是用勞動換來她的飲食和居住。她仍然有權做自己的主人。她的叔父是我們家的老聽差。他並不虐待她。所以她比鳴鳳幸運,用不著在湖
裏去找歸宿。
我寫梅,寫瑞珏,寫鳴鳳,我心裏充滿了同情和悲憤。我慶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進了我的小說。我代那許多做了不必要的犧牲品的年輕女人叫出了一聲:“冤枉!”
的確我的悲憤太大了。我記得我還是五六歲的小孩的時候,我在的房裏找到了一本《烈女傳》的
圖本。下欄是圖,上欄是字。我做小孩子的時候,在家裏很少見到圖畫書。所以我把這本已經翻舊了的線裝書當作寶貝。我一頁一頁地翻看。盡是些美麗的古裝女人。有的用刀砍斷自己的手,有的在烈火中燒死,有的在
上飄浮,有的拿剪刀刺自己的咽喉。還有一個年輕女人在高樓上投缳自盡。都是些可怕的故事!爲什麼這樣的命運專落在女人的身上?我不明白!我問我那兩個
,她們說這是《烈女傳》。年輕姑娘都要念這樣的書。我還是不明白。我問母
。她說這是曆代的節烈的婦女。我求她給我講解。她告訴我:那是一個寡婦,因爲一個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當著那個人的面砍下自己的手來;這是一個王妃,宮裏發生火災,但是陪伴她的人沒有來,她不能一個人走出宮去抛頭露面,便甘心燒死在宮中。爲什麼女人,特別是年輕的女人,就應該爲那些可笑的陳舊觀念,爲那種人造的禮教忍受種種痛苦,甚至犧牲自己的生命?爲什麼那本充滿血腥味的《烈女傳》就應當被看作女人學習的榜樣?連母
也不能說得使我心服。我不相信那個充滿血腥味的可怕的“道理”。即使別人擁護它,我也要反對。不久這種“道理”就被一九一一年的革命打垮了,《烈女傳》被我翻破以後,甚至在我們家裏也難找出第二本來。但是我們家裏仍然充滿著那種帶血腥味的空氣。我有個表
在民
初年還有過抱牌位成
的“壯舉”。不用說,她念《烈女傳》入了迷,甘願爲她從未見過一面的亡故的未婚夫守節,還夢想有人爲她立一座貞節牌坊。甚至在五四運動之後,北京大學已經開始招收女生了,三個剪了辮子的女學生在成都卻站不住腳,只得逃往上海或北京。更不用說,我的
們享受不到人的權利了。一九二三年我的第三個
,還被人用花轎擡到一個陌生的人家,做填房妻子,忍受公婆的折磨,一年以後就寂寞地死在醫院裏。她的結局跟《春》裏面蕙的結局一樣。《春》裏面覺新報告蕙的死訊的長信,就是根據我大哥寫給我的信改寫的。據說我那個最小的叔父(我的小說裏沒有他)當時還打算送一副挽聯去:“臨死無言,在生可想。”她的丈夫把她的靈柩抛在尼姑庵裏,自己忙著張燈結彩做第三次的新郎,後來還是我的大哥花錢埋葬了她。
我真不忍挖開我的回憶的墳墓。那裏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傷心斷腸的痛史。
然而在我們家庭的暗夜中,琴出現了。這是我的一個堂的影子,我另外還把當時我見過的少數新女
的血液注射在她的身上。在我離家的前兩三年中,她很有可能做一個像琴那樣的女人。她熱心地讀了不少傳播新思想的書刊,我的三哥每天晚上都要跟她在一起坐上兩個鍾頭讀書、談話。可是後來她的母
跟我的繼母鬧翻了,不久她又跟她母
搬出公館去了。雖然同住在一條街上,可是我們始終沒有機會相見。三哥還跟她通過好多封信。我們弟兄離開成都的那天早晨到她家裏去過一次,總算見到了她一面。這就是我在小說的最後寫的那個場面。可是環境薄待了這個可愛的少女。沒有人幫忙她像淑英那樣地逃出囚籠。她被父母用感情做鐵欄關在古廟似的家裏,連一個陌生的男人也沒法看見。有人說她母
死後,父
舍不得花一筆嫁女費,故意讓她守在家裏,不給她找一位夫婿。我一九四二年回成都見到了她,她已經成了一個“弱骨支離”的“老太婆”了。其實她只比我大一歲。我在小說裏借用了她後來寫的兩句詩,那是由梅講出來的:“往事依稀渾似夢,都隨風雨到心頭。”她那一點點鋒鑣*終于被“家庭牢獄生活”磨洗幹淨了。她成了一個
情乖僻的老
女,到死都沒法走出家門。連一個同情她的人也沒有。只剩下從父
遺産中分到的三四十畝田,留給她的兩個兄弟。我用這麼多的話談起我二十七歲時寫的這本小說,這樣地反複解釋也許可以幫助今天的讀者了解作者當時的心情。
我最近重讀了《家》,我仍然很激動。我自己喜歡這本小說,因爲它至少告訴我一件事情:青春是美麗的東西。
我始終記住:青春是美麗的東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巴金 1957年6月
……《家》附錄三在線閱讀結束,下一章“再版記”更精彩的內容等著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