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曾順之說:“法寓于無法之中。”而法的羅丹也說過:“最純粹的傑作是這樣的,不表現什麼的形式、線條和
彩再也找不到了,一切都融化爲思想與靈魂。”
這兩者的涵義是相通的。
藝術需要精思,需要錘煉,而它作爲一個成品拿出來時,卻是渾然天成的,看不到故意雕琢之。對于詩,更是要求如此。即使是一首較好的詩,其中夾雜著的矯揉造作之
,也必然是讀者與作者感情交流中斷的地方,因而也就破壞了詩的完整
。
一個詩作者,必須注意基本功的鍛煉,正如繪畫首先要學好素描一樣,詩人應具有對于語言的掌握能力,要有對于語感和詞感的鑒別能力,要學會運用精煉的語言描寫生活場景,表達細致和深摯的感情。
同時,一個詩作者也必須認識到,所謂“技巧”,不是可以獨立于內容之外的東西。最高的技巧是與內容融爲一。“清
出芙蓉,天然去雕飾”(李白)。
必須學會運用技巧,要在創作實踐中不斷地磨練和提高技巧。然而,又決不能賣弄和炫耀技巧。——你認爲我說的只是常識麼?然而,無論對于你還是對于我,這都還是必須常常提醒的常識,詩壇的某些現象可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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