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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遜河畔談中國曆史》北魏拓跋氏

第2小節
黃仁宇作品

  [續赫遜河畔談中國曆史北魏拓跋氏上一小節]開始南征,想要以華北的力量,席卷南朝之宋(也就是宋齊梁陳之宋)。征兵時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富民家財在四十萬和僧尼二十萬的“四分借一,事息即還”。但是拓跋焘的大軍,以少數民族的騎兵驅逐漢人的步兵作先鋒,仍舊沒有善良的補給製度,仍是就地征發。他攻江蘇北部各城不下,仍進軍長江北岸,最後則臨shui徘徊,仍無可施展,只好北撤。南朝也因這一戰瘡痍滿目,無法追擊,因之全guo統一還要擺下一個多世紀。

  拓跋焘于公元452年初被宦官謀殺,他的太子也死得蹊跷,只剩得一位12歲的孫子繼位。以鮮卑人之早婚,再加上這幾代北魏君主之命短,到471年20年還不到竟有四位皇帝代表祖孫五代。而最後一位也是本文開首即提及的拓跋宏。他的qin生母qin及祖母都因拓跋家引用漢武帝“立其子殺其母”的辦法“依舊例薨”,這時朝中也只有一位帶有漢人血統的“文成文明太皇太後”,實足年齡29歲到30歲之間,曆史上簡稱“文明皇太後”的馮氏了。

  《魏書》說她“多智略猜忌,能得大事,生殺賞罰,決人多俄頃”。拓跋宏不僅爲她撫養教育,而且“迄後之崩”,“不知所生”,也就是迄至23還不知自己身世。所以“事無巨細,一禀于太後”。她又製作了幾百首歌辭教育他,只是“文多不傳”,其內容永成曆史之迹。《魏書》傳中又說及她“行不正”。“王睿出入臥內,數年便爲宰輔”“李沖雖以器受任,亦由見寵帷幄”。大凡中guo曆史上有才幹的女人,私生活總受非議。上文語意雙關,我們無法考證。只是馮氏引用有氣魄的漢人文臣,則是事實。王睿還可以算作“恩幸”,他在一天老虎tuo籠而出,侍衛驚靡的危機中以吏部尚書的身分執戟驅虎保駕,後來也與李沖家聯姻,可是臨死仍上疏“慎刑罰”,始終提倡“與其殺不辜,甯赦有罪”的文治辦法。李沖則將拓跋政權的民政“周禮化”,並將其財政的chu理賦予“李悝式”的ti製,因之給中guo以後幾百年的政治製度留下了長遠的後果。

  這一串“太和诏令”包括484年的百官俸祿,只是這時的賦稅,仍是家族包辦,也就是“宗主督讓,所以民多隱冒,五十,三十家方爲一戶”。于是485年诏令天下均田,原則上土地guo有,定立了每一家按人口應有田地的標准。486年則立三長,“五家立一鄰長,五鄰立裏長,五裏立一dang長,長取鄉人強謹者”。這樣才實際進入“租庸調”製。亦即以自耕農的小家庭作爲征兵納稅的單位,農村組織以政府頒布之理想上的數學公式作准則,不承認各地私人ti系,所以稱“混天下一法”。

  這一段措施在當日頒布時有冒險xing質。它到底實行到如何程度,無從考察。只是490年逝世,朝中並未發生變故。元宏的漢化政策,也能再接再勵,而李沖也更得信用。493年之重建洛陽,他實際擔任了總工程師的職務。只是元宏的規劃,無人接班。他重視shui軍,而鮮卑貴族,尚掌握著長城內外的養馬地區,也不能遽爾擯斥。一到6世紀,洛陽才又産生政變。北魏分爲東西,東魏爲北齊高家所代,西魏爲北周宇文氏所代。然則曆史的演進,並不爲這分裂運動而停滯。中guo之統一,需要一個以小自耕農社會作統禦經理的趨向,也愈爲明顯。漢民族與少數民族的混合也從未中斷。北朝原以遊牧民族爲骨幹,至6世紀,他們也行府兵製,用以動員農民,也開始修築長城,以防製其他少數民族內犯,可爲明證。

  隋文帝楊堅,自己是胡漢混血。先以北周的力量吞並北齊,回頭解決北周,更挾動員長江以北的力量,席卷南朝,發展方向也是由西向東,由北至南,以經濟人文簡單的地區去征服繁榮富有的地區。這也是承繼北魏拓跋氏在曆史上活動的邏輯。楊堅的軍事行動以shui軍爲主,這也可以說是受元宏遷都洛陽所賜。北朝需要這一段過渡期間,才能作ti製上的整備,並吸收南方的長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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