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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瑛子事件》第十章 爲弱者伸張正義,聲討“假弱者”

第6小節
洪金文作品

  [續瑛子事件第十章 爲弱者伸張正義,聲討“假弱者”上一小節]大的,詢問張俊英chu分的事,並聲稱北方師大這麼做有問題,搞錯了。

  chu分決定公開宣布之後,被開除學籍的張俊英與生父和母qin找到當時任校dang委書記的高兆忠同志家中,懇請學校給條出路,降降chu分,被高書記拒絕。

  一切都無法挽回。

  于是,張俊英出現在學校辦公室主任面前,希望學校出面幫她找個工作,以免她被開除後背著chu分的包袱找不到工作。接著,張俊英聲稱派出所所長郝運曾跟她拉拉扯扯。

  聽到這話,辦公室主任立即嚴肅地告訴張俊英,說這種話是要負責的,不是隨便講的。張俊英答應找個時間寫份材料送來。幾天後,張俊英再次找辦公室主任時就只字不提派出所所長的事,也沒有寫什麼材料交來。

  然而,郝運意想不到,張順清意想不到,北方師大的領導和近萬名師生員工也意想不到,一場政治風暴由此而釀成,不久便劈頭蓋臉地向他們襲來。  

四 不甘心自己的失敗,她又鬧出了新名堂
1

  被開除學籍的張俊英無法說動北方師大各級領導,便開始奔走于省委、省政府的有關部門。

  她避開自己所犯錯誤的事實,而采用如下的申訴口吻:

  一個要與她談戀愛遭到拒絕的人偷走她和其他同學的東西,企圖嫁禍于她,達到報複目的。當此人罪行敗露,便宴請北方師大派出所所長等人大吃大喝。于是,此人的罪行沒被追究,反倒使她面臨派出所的拘禁和訊問。

  一天夜晚,所長郝運企圖jian汙她,遭拒絕後惱羞成怒,給她捏造了所謂生活作風方面的四個問題,並以派出所的名義將此呈報上級領導。北方師大未做核實便做出了開除她學籍的決定。她要求學校重新chu理,被學校拒絕。

  聽到這樣的申訴,有關部門格外重視,省教委、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人大等部門均派人前往北方師大核查事實。

  張俊英先于複查組之前找到學校炊事員趙某,要他推翻向派出所承認的一切事實,反過來控告派出所搞所謂的逼供信。她說,如果不按她說的做,她就要告趙某從前強jian了她,輕者判幾年,重者判無期。

  幾天後,張俊英又來找趙某。她讓趙某抄下她拿來的申訴書草稿,而後對他說:“我在省裏有硬關系,這個案有十分把握能翻了。”當省委聯合調查組找趙某談話後,趙某于當夜又找到張俊英互通消息。

  張俊英讓那位她當年的入團介紹人給趙某起草一篇材料,由趙某一筆筆抄下來,而後將這份有利于張俊英的證詞交給調查組。

  畢竟心虛,畢竟膽怯。

  1997年10月30日,趙某向派出所主動交待了一切。劣迹敗露,張俊英毫無收斂,反而愈加張狂。她兩次找省委書記不成後便時而聲稱要自殺,時而聲稱自己要落發爲尼。

  1997年11月,張俊英剃了光頭,走進松花江邊上的一個尼姑庵裏。

2

  絡繹不絕的調查人員進駐北方師大,將張俊英一案的校方材料審來審去,多數部門的複查意見認爲,北方師大在開除張俊英一事上事實清楚,chu分正確,不存在冤案。但也有人堅持懷疑態度,否定北方師大的做法。

  1997年10月,張俊英以個人陳述形式的申訴被寫進了guo務院辦公廳信訪局的《來訪情況》中,中共中央書記chu有關領導很快對此做出了批示。

  與此同時,張俊英也將她的申訴材料給我的“心靈傾訴小屋”寄來了一份,並且給我寫了一封信:

  尊敬的瑛子小jie

  你幫助弱者的事迹我早已風聞,而且深深地佩服你的膽略和人格。我是一個大學生,入學幾年來,受到一系列打擊和迫害,無chu伸張正義。你是我們弱者的保護神,是主持正義的大俠,我懇切地希望你爲我主持正義,爲我討一個公道。

  ……

  我對她的事情很重視,給她回了信,請她過來“傾訴”。

  她來到我這兒兩次,都是捂著大頭巾,戴著墨鏡來的。說是怕被人認出來,引起麻煩。到屋之後,就取掉了僞裝——她剃了光頭,說是住在城外的一個誰也不知道的尼姑庵裏。

  她從入學起,有聲有se地向我敘述她的經曆,就像一個作家在寫一部故事情節曲折的小說。

  當時,我有一個直覺:她說的很多問題,真實xing值得懷疑。爲什麼大學的領導和組織會專門與一個學生過不去呢?于是,我請我“青春熱線”的“志願者”爲我收集材料,想把她的問題搞清楚。

  1997年11月,遵照中央領導的批示,省委責成省教委牽頭,聯合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人大、省信訪局和北方師大共同組成聯合調查組,再次就張俊英一事進行複查。

3

  1997年12月,省委聯合調查組向省委領導彙報複查情況時又形成了針鋒相對的兩種意見。

  鑒于這種局面,省委領導指示說要把複查意見寫成文字報告遞交上來,同意的簽名,不同意的就不簽名。複查結論寫成報告後強調了懷疑北方師大原始證據的一面,刪除了與之對立的尖銳意見,從而動搖了當年由師大逐級審定並做出開除張俊英學籍的chu分決定。

  北方師大有兩名紀檢幹部參加了聯合調查組,他們看到形成文字的報告後,各自在報告上寫下“我不同意,另附一份材料”的字樣。但這兩名北方師大紀檢部門幹部沒有想到,在一份向省委彙報的統一報告後邊,打印了他們的名字,卻刪除了他們倆寫下的話,也沒有附上他們提供的材料。有關張俊英一案的複查報告,變成了意見趨于一致的材料。

  于是,形勢發生了急轉直下的變化。

  1997年底,正當黑龍江省委根據複查結論向中央有關部門擬寫報告之時,湖南株洲市一家名爲《文藝窗》的地方小報上刊登了一篇題爲《美之罪》的報告文學。黑龍江省委很快知曉了報告文學《美之罪》的內容,他們致電湖南省有關部門,說報告文學《美之罪》有許多失實和不當之chu,希望有關部門嚴格把關。

  但對方回答說,該報告文學的內容有絕對把握。

4

  綏化,1998年新年剛過。

  寒風凜冽中的東北鄉村別有一番“熱鬧”的場面。高聲叫賣的報販被人們擁住,一份份報紙被人們搶購著,爭看著。

  “嘿,快來瞧吧,女大學生削發當尼姑啦!”

  “嘿,北方師大是個se狼窩呀!”

  人們從報上得知:

  有位美貌的農村姑娘考入北方師大後,不幸接踵而來。在那堂堂的高等學府裏,四chu是婬邪的目光,觊觎姑娘美貌的不僅有三好學生、系學生會主席、系總支負責人,還有治安民警、甚至派出所所長。他們向她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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