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科學發現的邏輯第二章 論科學方法理論問題上一小節]現一個事實的時候,他們只不過提出了一種約定。因此這種約定易于變成一種教條。對自然主義觀點的這個批判,不僅適用于它的意義標准,而且也適用于它的科學觀念並且因而適用于它的經驗方法觀念。
11.作爲約定的方法論規則
在這裏,方法論規則被當作約定。它們被描述爲經驗科學的遊戲規則。它們不同于純邏輯的規則,與奕棋規則相當相象,很少人會把奕棋規則當作純邏輯的一部分;因爲純邏輯的規則支配著語言學公式的變形。對奕棋規則的研究結果也許可以稱作“奕棋的邏輯”,不過不是純而簡單的“邏輯”。(同樣,對科學遊戲——即科學發現——的規則的研究結果,可以稱作“科學發現的邏輯”。)
可以舉兩個簡單的方法論規則爲例。它們足以表明,把方法的研究和純邏輯研究放在同一層次上是不適當的。
(1)科學的遊戲原則上是沒有終點的。有一天有人決定,科學陳述不再要求任何進一步的檢驗,可以認爲這些陳述得到最終證實,他就退出這個遊戲。
(2)一旦一個假說被提出、被檢驗、被證明它的品質,沒有“正當理由”就不允許它退出。“正當理由”可以是,比如:這一假說爲另一個更可檢驗的假說所代替;或者對這一假說的某個推斷的證僞(“更可檢驗的”這一概念以後要作更充分的分析)。
這兩個例子表明方法論規則是什麼樣子的。很清楚,它們和通常稱作“邏輯的”規則是很不同的。雖然邏輯也許可以建立判定一個陳述是否可檢驗的標准,但是它肯定不涉及是否有人盡力去檢驗這一陳述這個問題。
在第6節裏,我曾試圖用可證僞的標准來定義經驗科學,但是由于我不得不承認某些反對意見的正當
,我曾允諾對我的定義作一方法論的補充。正如可以用適合于奕棋的規則來對它下定義一樣,也可以用經驗科學的方法論規則來對它下定義。建立這些規則時,我們可以系統地進行。首先要規定一個最高規則,作爲判定其他規則的一種規範,因而它是一種更高類型的規則。這一規則就是:科學程序的其他規則必須這樣來設計,它們並不保護科學中的任何陳述不被證僞。
因此,方法論規則既與其他的方法論規則密切聯系,又與我們的劃界標准密切聯系。但是,這種聯系不是一種嚴格的演繹的或邏輯的聯系。更確切地說,這是由于構建這些規則的目的是,在于保證我們的劃界標准的可應用;因此,它們的形成和爲人們接受都是根據一個更高類型的實用規則來進行的。關于這點的一個例子已經在前面說到(參看規則1)。我們決定不提交任何進一步的檢驗的理論就不再是可證僞的了。正是在規則之間的這種系統的聯系,才使得我們談論方法的理論是恰當的。大家承認,這種理論的宣布,就如我們舉的例子所表明的那樣,絕大部分是一種相當明顯的約定。方法論並不是什麼深奧的真理。不過,方法論在許多情況下,可以幫助我們弄清邏輯境況,甚至解決某些迄今已證明不好對付的廣泛的問題。比如,其中之一就是判定概率陳述何時應該接受或者拒斥的問題(參看第68節)。
人們經常懷疑,知識理論的各種問題相互之間是否有系統的關系,以及它們能否得到系統的理。我在本書裏希望表明這些懷疑是不合理的,這一點是相當重要的。我所以提出我的劃界標准的惟一理由是,它是很有成效的,它可以幫助我們弄清和解釋很多問題。menger說:“定義是教條,只有認定義引出的結論才能給我們某些新的洞察力”這肯定也適用于“科學”概念的定義。正是從我的經驗科學的定義的推斷和根據這個定義得出的方法論決定,科學家才能看出我的定義和他對他的努力的目標的直覺觀念是如何的一致。
哲學家也只有他們能接受從我的定義引出的推斷時,才會接受我的定義。我們必須使哲學家感到滿意:這些推斷使得我們能夠發現在過去知識理論中存在的矛盾和不恰當之,以及追溯到這些矛盾和不恰當從之而來的基本假定和約定。我們也要使他們感到滿意:我們的建議並不受到同類困難的威脅。這個發現和解決矛盾的方法也適用于科學本身,但是它在知識理論裏有其特殊的重要
。正是依靠這種方法(假如依靠的話),方法論約定才可得到證明,並可證明它們的價值。
我擔心,哲學家是否會把這些方法論的研究看作屬于哲學,這是十分可疑的,但是實際上這並沒有多大關系。不過在這方面值得提及的是,不少形而上學的因而肯定是哲學的學說可以被解釋爲方法論規則的典型的實化。其中一個例子,即所謂“因果
原理”將在下一節討論。另一個我們已經遇到的例子是客觀
問題。因爲科學客觀
的要求也可以解釋成一條方法論規則:只有那些可以主
間相互檢驗的陳述才可被引進科學中(參看第8、20、27節和其他地方)。的確可以這樣說:理論哲學的大部分問題,而且是最有趣的問題,都能用這種方式被重新解釋成爲方法的問題。
《科學發現的邏輯》第二章 論科學方法理論問題在線閱讀結束,下一章“第三章 理論”更精彩的內容等著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