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經濟學原理第二章 財富上一小節]使用“物質的與個人的財富”這句話,似乎不會有多大害,而且還會有一些好
。
第四節 共同的財貨中個人應得的部分
但是我們仍然必須考慮一個人與其鄰人共有的物質財貨;因爲是共有的,當比較他的財富與其鄰人的財富時,就不必提起這種財貨了;雖然爲了某些目的,尤其是爲了比較遠地或遠代之間的經濟狀況,它們也許是重要的。
這些共有的財貨是由一個人在某時住在其地和是某一家或社會的一分子所獲得的利益構成的;它們包括公民的和軍事的安全,使用各種公共財産和設備,如道路、煤氣燈等等的權利和機會,以及法律保護和免費教育的權利。城市居民和鄉村居民有許多不花代價的利益,而是其他城市或鄉村的人所不能得到的,或是花了很大費用才能得到的。如果其他情況相同,一個人住的地方,如有較好的氣候、道路、用
和較爲衛生的下
道;並有較好的報紙、書籍和娛樂及教育的場所,在財富的最廣的意義上說來,他就比別人享有較多的真正財富。房屋、食物和
著在天氣寒冷時會有不足,而在天氣溫暖時也許充足;另一方面,炎熱的氣候雖然可減少人們的物質需要,雖使人們只要有少許物質財富的供給就會富足,卻使他們獲得財富的精力衰弱了。
這些東西有許多是共同的財貨,就是說不是私人所有的財貨。這樣,就使我們從與個人觀點相反的社會觀點來研究財富。
第五節 家的財富。世界的財富。財富所有權的法律根據。
因此,讓我們來研究,當我們估計構成一財富的個人財富時,一
財富中那些通常被忽視的因素。這種財富的最明顯的形態,就是一切種類的物質財産,如道路和運河、建築物和公園、煤氣廠和自來
廠;不過不幸的是,其中有許多不是用公共儲蓄來建設的,而是用公共借款來建設的,因而計算這種財富時就要扣除大宗債務的巨大的“負”財富。
但是,泰晤士河增加英的財富,大于英
所有一切的運河,甚至大于英
所有一切的鐵路。泰晤士河雖然是大自然的贈與(它的已經改善的航運除外),而運河是人工開成的,但爲了許多目的,我們應當將泰晤士河算作英
財富的一部分。
德經濟學家往往著重
家財富中的非物質因素;在關于
家財富的有些問題上這樣做是對的,但卻不能在一切問題上都這樣做。科學的知識,不管在哪裏發現,的確不久就會變成整個文明世界的財産,並且可以被認爲是世界的財富,而不光是一
的財富。機械上的發明和其他許多生産方法上的改進都是這樣;音樂也是這樣。但是,那種因翻譯不當而失去精彩的文學作品,在特殊的意義上可以被看作是用本
文字寫成的那些
家的財富。一個自由的和有條不紊的
家組織,爲了某些目的,可被看作是
家財富的一個重要因素。
但是,家的財富包括個人的財産和
民的共同財産在內。在估計
民的個人財産的總和時,我們略去一
民相互之間的一切債務和其他義務,就可省掉一些麻煩。例如,英
的
債以及英
鐵路的債券只要是在
內爲
民所持有,我們就能采用簡單的辦法,只計算鐵路本身是
家財富的一部分,而不算鐵路和政府的債券。但是,英
政府或英
人私人所發出的債券等,爲外
人所持有的,我們仍要減去;外
債券等爲英
人所持有的,也要加進去。
世界的財富之不同于家的財富,很像
家的財富之不同于個人的財富。在計算世界財富時,一
人民與別
人民之間的債務,可以從收支雙方中略去,是很方便的。其次,正如河流是
家財富的重要因素一樣,海洋是世界的最有價值的財産之一。世界財富的概念的確不過是擴大到整個地球的
家財富的概念而已。
財富的個人和家的所有權,是以
內和
際的法律爲根據的,或者至少是以具有法律效力的風俗爲根據的。所以,研究任何時間和地點的經濟情況,就需要研究法律和風俗;經濟學很得力于從事這種研究的那些學者。但是,經濟學的範圍已經很廣了;而財産概念的曆史和法律根據是廣大的課題,最好能在另外的書中討論。
第六節 價值。暫時用價格來代表一般購買力。
價值的概念與財富的概念是密切相關的,關于價值在這裏可以略爲說一下。亞當·斯密說:“價值這個字有兩種不同的意義,有時它是表示某一特殊物品的效用,有時則表示因占有這一物品而得到的購買他物的能力。”但是,經驗已經表明,把價值這個字用作前一種意義是不妥當的。
一個東西的價值,也就是它的交換價值,在任何地點和時間用另一物來表現的,就是在那時那地能夠得到的、並能與第一樣東西交換的第二樣東西的數量。因此,價值這個名詞是相對的,表示在某一地點和時間的兩樣東西之間的關系。
文明家通常采用黃金或白銀作爲貨幣,或是金銀並用。
我們不是用鉛、錫、木材、谷物和其他東西來互相表示價值,而是首先用貨幣來表示它們的價值,並稱這樣表示的每樣東西的價值爲價格。我們如果知道,一噸鉛在任何地點和時間可換十五鎊,而一噸錫可換九十鎊,我們說那時那地它們的價格各爲十五鎊和九十鎊,我們並且知道,那時那地一噸錫的價值,如用鉛來表示,等于六噸鉛。
每樣東西的價格隨時隨地都有漲落;如以這樣東西而論,每有這種變化,貨幣購買力也隨著發生變化。如果貨幣購買力對某些東西而言是提高了,同時對同樣重要的東西而言有相等地下降,則它的一般購買力(或是它的購買一般物品的能力)保持不變。這句話包含一些困難在內,我們以後必須研究的。但是,同時我們可照普通的意義來理解這句話,這個意義是很清楚了;在本書中我們可以始終不問貨幣一般購買力可能發生的變化。這樣,任何東西的價格就可被作爲它與一般物品比較時的交換價值的代表,或換句話說,作爲它的一般購買力的代表。
但是,如果創造發明大大增加了人類對自然的控製力量,則爲了某些目的,貨幣的實際價值用勞動來衡量比用商起來衡量較好。然而,這種困難不會很大影響我們在本書中的工作,因爲本書不過是經濟學的“基礎”的研究而已。
……《經濟學原理》第二章 財富在線閱讀結束,下一章“第三章 生産、消費、勞動、必需品”更精彩的內容等著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