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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冤家不聚頭》第14章 辨認劉八

長篇偵探小說作品

  雷元錦與馬立本同年同月出生,自60年代末期,兩人就成了同事,發展成爲qin密的朋友關系。後來,兩人雙雙得到提拔,雷元錦升爲縣農業局局長,馬立本被任命爲副局長,兩人又成爲一對搭檔。

  1982年,雷元錦因貪汙挪用公款被判chu有期徒刑三年,馬立本升爲縣農業局局長。

  在服刑期間,雷元錦妻子要求離婚,他堅決反對。妻子便到法院上訴,最後判離。不久,她就帶著獨生女雷彬彬離開雷家,改嫁他人。

  工作、愛情、生活遭到如此毀滅xing的打擊,雷元錦變得心灰意冷、死氣沈沈,好幾次鬧自殺,經管教人員及時發現,才得以搶救。

  出獄後,雷元錦仍是落落寡歡,對生活似乎完全喪失了信心。他獨自一人,深居簡出,xing格孤僻,很少與人交往。

  經查,雷元錦具有作案的所有必備因素:

  一、年齡、身高、ti重、血型、嗓音與罪犯特征相符,且抽煙喝酒,特別是其外表打扮,因長期不修邊幅,頭發不理,滿臉胡子拉碴,與趙強、王娜提供的劉八形象沒兩樣。

  二、具有作案的深層動機。雷元錦當年貪汙挪用公款一案,正是馬立本的舉報與協助,才得以順利破獲。因此馬立本很快被提升爲農業局局長,並于兩年後任命爲古船縣副縣長。

  三、自案發後,每每提及馬立本時,雷元錦總是表示沈默,態度與情緒沒有半點外露。越是這樣,越能證明其人工于心計,jian詐狡猾。由朋友而反目,比一般的仇恨更其深刻。事實也正如此,自雷元錦事發後直至馬立本死亡,他們兩人從沒有半點來往。

  四、雷元錦獨居一室,行動詭秘,具備作案的准備條件與時間因素。

  五、經濟來源可疑。自出獄後,雷元錦便失去公職,他也沒有謀取其他工作,可一直煙酒不斷。很有可能,他當時貪汙的公款遠不止查獲的那些。這些年,他就是憑著過去隱瞞的款子謀生,並能付給趙強十萬現金。

  六、雷元錦當過局長,工于計策,頭腦複雜,智商頗高,多年來,他一直在尋找報仇的機會,唯有他才能夠設計出這一串複雜的連環案。

  七、最近一段時間,雷元錦行動反常,他突然剃去胡須,裝扮一新,精神煥發,仿佛變了一個人似的。他爲什麼突然對自己的形象進行一番重新設計與改變呢?其動機與目的顯然是爲了避開嫌疑,逃tuo罪責。

  ……

  以上各種迹象表明,劉八就是雷元錦,雷元錦就是劉八。

  爲慎重起見,指揮部決定,對雷元錦暫不拘捕,而是采取嚴密的監控措施,繼續查找更加充分的證據。

  然後,趙平雄將雷元錦的照片交給趙強和王娜反複認證,兩人都一口肯定,照片上的男人就是那天在藍威酒樓“迎春閣”包廂的劉八。

  趙平雄又將趙強喬裝打扮一番,帶往雷元錦宿舍附近等候,從側面當場進行辨認。

  下午,雷元錦外出買菜,趙強瞪大眼睛,目光緊緊地粘在他的身上,認真地看了一會說:“不錯,是他。”過了一會,他道:“又不怎麼太像,特別是他走路的樣子。”

  “是不是他換了新yi,剃了胡須理了頭發的緣故?”趙平雄問。

  “也許是吧。”

  “咱們等他回來,你再認認,這回可不要弄錯了。”

  又是一番辨認後,趙強終于點了點頭,肯定地說道:“不錯,劉八就是他!”

  在對雷元錦進行確認後,公安局又召開了一次偵查會議,與會人員對下一步的行動方案形成了兩種不同意見:一種認爲應該馬上拘捕雷元錦,對他進行突擊審訊;另一種則認爲最好是一面對其繼續監控,一面製造假象,誘其上鈎,引蛇出洞,讓他自我暴露。

  偵查會議結束後,局領導班子又進行了一番研究,爲了抓緊時間,爭取主動,早日破案,最後決定:立即采取行動,拘捕雷元錦,連夜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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