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多方了解,所掌握的有關鄧修良的基本情況如下:
鄧修良,45歲,古船縣西河鎮gāo cháo村人,現爲第一人民醫院門診部醫師。身高1.71米,重70公斤左右,血型o,嗜煙酒,喜穿農家布鞋。家庭關系一直不和,曾與原來的農村妻子鬧過多次離婚,而終未離成。但兩人一直分居,雖未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其夫妻關系已名存實亡。
由此可見,鄧修良不僅具有行凶作案的犯罪動機,其生理特征、生活習也與推測中的罪犯相符。
從工作質與生活閱曆等方面的情況來看,鄧修良不可能與馬立本産生什麼直接的矛盾沖突,如果有仇,也只有兩種可能:一、他與徐環環的通
事實被馬立本抓獲或覺察,對鄧修良私下裏有過嚴厲的懲罰;二、鄧修良急慾達到與徐環環在一起生活的目的,而馬立本則成了他道路上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礙、一個不共戴天的死敵。出于以上兩種情況所産生的仇恨,鄧修良便開始報複了。
如果僅只爲達到結婚的目的,害死馬立本一人即可,他有什麼必要在此之前殺害馬立本的一對活潑可愛的兒女呢?
鄧修良謀害馬立本,並不排除徐環環參與其中的可能。但是,如果涉及到殘害她的兒女,那麼這個凶手,也必定是她的仇人。再則,如果徐環環知道了鄧修良殺害她兒女的事實後,鄧修良不僅達不到與徐環環結婚的目的,反而會激起她的複仇心理,將他推上審判臺。果真如此,那不成了偷不成倒蝕一把米嗎?鄧修良還沒有愚蠢到這種程度吧?
然而,又不能排除這樣一種可能,那就是鄧修良在造成與徐環環通的事實後而向她求婚,徐環環爲了兒女,爲了自己的聲譽,爲了顧及馬縣長的面子,雖願保持來往,但不肯離開兒女、家庭而與他結合。鄧修良爲了達到自己的目的,爲了斬斷徐環環的難舍之情,便偷偷地瞞著她,獨自一人開始了一系列毒辣殘忍的謀殺凶案。
還有,鄧修良是什麼時候與徐環環認識來往並勾搭成的呢?徐環環有著身居高位的丈夫,有著一對可愛的兒女,生活不可謂不幸福,她爲什麼要甘冒身敗名裂的危險而與另一名各方面都不甚出衆的普通醫生通
呢?
爲了盡快弄清有關事實真相,專案組決定不再迂折回旋,而是立即傳訊徐環環。
與此同時,對張波的最後一道確認工作———比照、鑒定原檔案存根中所留字迹的結果也出來了。事實證明,現古船縣實驗小學張波的字迹與原雲南騰縣城關小學張波的字迹出自同一人之手。
對著檢驗報告單,趙平雄看了又看,最後只得長長地歎了一口氣,將單子頹然地放在一旁。
李彪寬慰他道:“排除了一個張波,幸而又出現了一個鄧修良。不然的話,我們可真是無路可走了。”
趙平雄說:“不知怎麼回事,我總覺得張波身上有什麼問題似的。”
“我也覺得他是有問題,比如說吧,原來吸毒,現在連一支香煙也不吸了;原來不像一個男人,可現在卻常常亂搞男女關系。”
“其實,如果按常情推理,這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趙平雄一邊說,一邊又將鑒定單拿在手中,“他爲了下決心戒毒,就遠離了毒源所在地,調到內地一個基本上與毒品絕緣的地方;爲了防止再次染上毒瘾,他幹脆連一支香煙都不吸了;而毒瘾一戒,他的功能也就恢複了,一旦恢複,就變得十分強烈,仿佛要對過去的不足進行補償似的,他盡情地施展著原始的本能,發泄著心中的慾望,展示男人的雄風……我認爲這都是很正常的……”
說著說著,趙平雄又陷入沈思。
“而這些,都屬于他個人的私生活範疇,與我們這件案子沒有關聯。”李彪道。
“是的,是無關,我們也管不著,或者說,根本沒必要去管。”
“不管怎麼說,對張波,我們暫時要把他擱在一邊了。”
“是的,我們馬上就要傳訊徐環環了。”趙平雄說著,扯了扯製服,振作起精神,將風紀扣扣嚴,與李彪一同走了出去。
《不是冤家不聚頭》第26章 橫生枝節在線閱讀結束,下一章“第27章 絕對隱私”更精彩的內容等著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