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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臺灣》二十六、選舉文化管窺

化夷作品

  臺灣一年中最爲熱鬧的要數選舉了。小到鄉鎮裏長,大到“縣市長”、“guo大代表”、“立法委員”,大大小小的選舉每年總要進行幾次。爲了能使競選人當選,競選人手下的各路人馬紛紛出動,他們使出渾解數,使用各種各樣的手段,或明爭,或暗鬥,只要能達到目的,無所不用其極。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臺灣獨有的選舉文化。按照臺灣“法律”規定,從理論上講,每個人只要有能力,都有可能當選鄉鎮長、縣市長等等。但實際上卻不是這樣的。臺灣人說:“出來競選,有錢不一定能選得上,但沒有錢是一定選不上的。”選舉是金錢的較量。

  在臺灣要想當個鄉長、鎮長、議員之類,沒有幾千萬、上億元新臺幣是不行的。選舉所花的錢,除了日常的開支外,有相當一部分是用來行賄、買票。直接行賄、買票是違法的,爲了不被人抓到把柄,參選者們提出了很多辦法和花樣,島內輿論把它叫作“改良式賄選”。

  請客吃飯可以不算是賄選。這種吃選舉飯,已成爲一種習俗。爲了吸引選民參加,有的還附帶進行“摸彩”抽獎。候選人此時調動自己所有的關系,如利用同鄉會、同學會、宗qin會等社團組織,廣邀朋友參加,認識不認識的都沒有關系。這種吃飯又叫“拜票”,遇到有實力的候選人,“拜票”一擺就是幾十桌、上百桌。到時候,候選人披紅挂彩,向來賓一個個敬酒,滿嘴拜托,爲的是選民到時投他一票。這種感情投資往往很管用,選民吃飽喝足,運氣好的還能抽個彩電回家,拿上選票時寫上候選人的名字就行。這種好事何樂而不爲。

  其次是迂回買票。一般企業財團爲支持其負責人或其他好友候選人當選,多半會運用其龐大的員工和眷屬爲其助選,而動員員工及其眷屬爲其指定的特定候選人拉票助選,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承諾只要該候選人當選,所有員工一律加薪。員工們爲了達到加薪的目的,不僅自己主動助選,而且還動員qin戚、朋友上陣,就像滾雪球似的,助選的人會越滾越多。

  選舉中最常聽到的是“搓圓仔湯”。所謂“搓圓仔湯”就是有意角逐某項選舉的人,在最後階段突然宣布讓賢。退出的原因如果是拿了其他候選人好chu,有意成全,讓其當選,就叫“搓圓仔湯。”“搓圓仔湯”其實就是“競而不選”,真正的目的是“待價而沽”,從中得利。

  選舉宣傳是地方上最爲熱鬧的時候,公路兩旁cha滿印有候選人名字的彩旗,鑼鼓喧天,喇叭聲聲。助選的人們上街遊行,有的騎上摩托,有的駕著汽車。候選人則站在彩車上,不斷向路邊圍觀的人群作揖鞠躬。有的候選人還租用巨大的廣告牌,畫上候選人的肖像,裝上霓虹燈,入夜,這些撲朔迷離的彩燈成爲街頭一景。

  爲了贏得選舉,候選人還會使出各種方式助威。如請名人助陣,請年輕漂亮的女郎穿上又露又透的yi裳站臺;請影視明星捧場,現場表演,等等。有的還出一些稀奇古怪的花招,以招徕選民。如有一年高雄縣某鄉選鄉長,一位候選人竟讓人擡出棺材上街遊行,大喊“危險!”,博得了選民的同情。這樣做,花錢少而且效果好。本來是一個不太出名的人,這樣一做,引起了選民的注意,果然,他如願以償,最後當選了那一屆的鄉長。

  選戰方酣之時,還會冒出一些“選票蟑螂”,告訴你他掌握了多少票源,要想得到這些選票,就趕快拿錢來。有時一張選票要賣到上千元新臺幣。當然,這都是幕後交易。

  選舉除了金錢開道外,更有甚者借用島內的黑社會力量。去年,臺灣桃園縣的“縣長”就是在選舉中,被人槍殺,至今沒有破案。

  龐大的競選經費從哪裏來?主要還是靠大企業、大財團的支持。企業、財團出錢越多,候選人當選率就越高。企業、財團的錢當然不會白花,不管是鄉長、縣市長或者議員,他們當選後,會用手中的權力作爲回報。這就是臺灣所謂的“政治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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