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民國演義第80回上一小節],關系何等重大,舉凡一切動作,必惟法律是循,始足以餍衆望。此次兩院恢複之初,原出一時權宜之計,其時政鼎沸,
事動搖,但期複我法規,故未過存顧慮,
璋極冀憲法早定,議政得平,不袞近功,不逞客氣,予政府以可行之策,爲
家立不敝之規,則此逾期再集絕而複續之
會,雖有未洽,天下之人,猶或共諒。不意開會以來,紛呶爭競,較勝于前,既無成績可言,更絕進行之望。近則侵越司法,幹涉行政,複議之案,不依法定人數,擅行表決,于是
民信仰之心,爲之盡墜。謂前途殆已無所希冀,诟仇視之,不獨
會自失尊嚴,即
璋等前此之主張恢複者,亦將因是而獲戾。
況《臨時約法》,于自由集會開會閉會一切,無所牽掣,要須善用之耳。苟或矜持意氣,專事淩越,則蓄意積憤,必有潰決之一日,甚且累及家,
璋心實危之。我大總統我總理,至誠感人,望將此意爲兩院議員等切實警告,蓋必自立于守法之地,而後乃能立法,設循此不改,越法侵權,陷
家于危亡之地,竊恐天下之人,忍無可忍,決不能再爲曲諒矣。此
璋等對于
會之意見,不敢不掬誠入告者也。總之我總統能信任總理,然後總理方有負責之地。總理能秉持大政,然後
家方有轉危之機。
會能持大經,鞏固
基,則
存,
會乃有所附麗,否則非
璋等之所敢知,伏祈我大總統我總理兼察之。
看這等電文,原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但會中的議員,方在意氣相淩,怎肯和衷協議?就是段總理自信太深,也不免偏徇阿私,
同伐異。黎總統遇事優容,段意尚厭未足。民
六年一月一日,即免浙江督軍兼省長呂公望本職,特任楊善德爲浙江督軍,齊耀珊爲浙江省長,這道命令,雖由黎總統頒發,暗中卻仍由段氏主張。楊善德素屬段系,段長陸軍部,極力援引,因得任松滬鎮守使,嗣複擢松江護軍使,倚若長城。適值浙江新任警察廳長傅其永,赴廳受事,各警察多半反對,致起風
,甚至延及軍隊。督軍呂公望無術鎮馭,情願辭職,段遂薦善德爲浙江督軍,破浙人治浙的舊習。松滬護軍使一缺,遂由護軍副使盧永祥升任。盧亦段氏麾下的健將,浙人尚思抗楊,楊帶著北軍第四師,昂然南來,如入無人之境,一番大風
,霎時平定,這真所謂兵威所及,如風偃草了。浙人無故逐呂,乃致段派乘間而入,木朽蛀生,非自取而何?
且說中美借款,由四銀行團抗議,就中的主動力,乃是日本
。日本自歐戰發生後,極想趁這機會,擴張勢力,做一個亞洲大霸王,原是個好機會,無怪東人。每遇中
交涉格外留意,所以中美借款合同甫經訂定,即邀集英、法、俄三
,同來抗問。中政府亦知他來意,特令交通銀行出面,也向日本興業、朝鮮、臺灣三銀行,訂借日金五百萬圓,仍說是准備兌現。三銀行卻也照允,當即簽定合同,利息七厘五分,三年爲限。英、法、俄何不抗議?外如吉長鐵路案,興亞實業借款案,廈門設立警察案,鄭家屯交涉案,種種發生,鬧得
敝
焦,終歸他得我失。
一、吉長鐵路案,是由吉林至長春的鐵路,前清末年,曾與日人訂立借款自築的約章,至是日人獨要求改訂,將該路歸他代辦。交通部沒法拒絕,只好與他訂約,即以本路財産及收入,擔保借款限期四十年償清,路權已一半讓去了。二、五年九月間,財政、農商兩部,向日商興亞公司借款五百萬圓,以安徽太平山,湖南口山兩礦爲擔保,約三個月內交款。嗣經
會反對,原約擔保一層,不生效力,當由財政部另提擔保品,與日商開議。
日商不肯照允,經財政部承認賠償,另給興亞公司洋三十萬圓,方得改約。無端耗去三十萬元,可謂慷慨。且仍訂明兩山開礦時,如需借外款,該公司得有優先權。但此約的喪失,也不算少了。三、廈門系福建商埠,日人居然設立警察派出所,奪我行政權,疊經福建交涉員,向他交涉,終未撤退。及外交部照會日使,他卻答稱廈門設警,無非行使領事裁判權,與行政無涉,不得目爲違約。外交部接到複文,以商埠居民,原歸外領事裁判,無從辯駁,沒奈何延宕了事。四、至鄭家屯一案,龃龉多日,事緣中日軍警,互生沖突,日商吉本,受傷殒命,日本即自由增兵,要挾多端。外交部費盡心力,才得商定五類:(一)申斥第二十八師師長;(二)軍官依法
罰;
(三)出示告谕軍人,禮遇日本僑民;(四)由奉天督軍表示歉忱;(五)給與日商恤金五百圓。五款全實行,日本始允將鄭家屯派添各兵撤回。這案自民
五年八月爲始,直至六年一月終旬,彼此和平解決,方保無事。中日交涉各案,稍有頭緒。那駐京德使辛慈,忽赍交一個通牒,內言德政府准于二月一日以後,采用海上封鎖政策。所有中立
輪船,不得在劃定禁製區域內,自由航行,否則一切危險,概不負責等語。外交部得了此牒,忙呈報總統、總理,爲這一事,大費周折,又惹起府院沖突的暗
。中
宣告中立,已曆三年,彼時袁氏熱心帝製,無暇對外,所以守著旁觀態度。至黎氏繼任,又爲了內政問題,擾攘半年,也不遑顧及外事。但華工寄居外洋,往往受外人雇用,充當軍役,或在外
商輪辦事,一入戰線,動被德
潛艇,用炮擊沈,華人卻也死得不少。此次德
複慾封鎖海上,遍布潛艇,依萬
公法上論將起來,德
實不應出此。美
曾向德
抗議數次,段總理乃亦慾仿行。黎總統秉
優柔,尚不慾與德構釁,經段總理再三慫恿,乃令外交部酌定複文,向德抗議。略雲:
查貴從前依潛航艇戰策,敝
人民生命,損
害甚非淺鮮。茲複更行濫用,慾實行采用新潛艇戰策,危及敝人民之生命財産,實屬蹂躏
際公法之本義。若承認此項通牒,其結果將使中立諸
間,及中立諸
與交戰諸
間之正當通商,悉被侵犯,而導專橫無道之主義于
際公法上。故敝
政府,關
于二月一日宣言之新策,特對貴政府提及嚴重之抗議。且爲尊重中立
之權利,維持兩
之
善關
系,期望貴政府,勿實行此新戰策。若事出望外,此抗議竟歸無效,使敝
不得已而斷絕兩
現存之
外交關系,實屬可悲。然敝政府之執此態度,全爲增進世界之和平,保持
際公法之權威起見,幸
貴熟審之!
公文去後,德竟置諸不理,于是慾罷不能,只好再進一步,與德絕交。先由
務院中,特設外交委員會,除
務院全
及各部所派中立辦事員均列席外,再邀陸徵祥、夏诒霆、汪大燮、曹汝霖諸人,一同會議。巧值梁啓超到京,主張絕德,著有意見書,段亦邀他入會,取決行止。梁善口才,詳陳絕德與不絕德的利害,洋洋灑灑,頗動人聽,各會員多半贊成。散會後,段總理入告黎總統,黎始終持重,不肯驟允。段總理道:“前次抗議書中,已有抗議無效,斷絕
交的預言,他至今不複,若非決定絕交,豈不令他藐視麼?”此說甚是。黎總統遲疑半晌道:“且商諸副總統,何如?”未免迂拘。段總理道:“既如此說,當即發電,邀他到京面決爲是。”黎總統點首無言,段即退出,拍電邀馮,速即北來。是時與德宣戰諸協約
,聞中
有絕德消息,都來勸誘。且雲:“中
曾加入協約
,將來改正關稅,收回領事裁判權,緩付賠款諸問題,均可磋商。”因此段總理意愈堅決。各政
複組織外交商榷會,
際協會外交後盾會等,討論大
。兩院議員,亦設一外交後援會,研究絕德問題。會馮副總統亦自甯到京與黎、段協商,大略以絕德爲是。黎總統頗有動意,偏總統府中的秘書長饒漢祥,勸黎維持中立,不可絕德。饒本黎總統心腹,黎很信任,遂不願與德絕交。三月四日,段總理進見總統,請電令駐協約
公使,向駐在
政府磋商與德絕交後條件。黎總統支吾道:“這……這事須經
會通過,方好舉行。”段總理道:“現尚非正式絕交,不過向各
探明意旨,何必定要
會同意呢?”黎總統默然不答,惱動了段總理,不別而行,竟馳向天津去了。小子有詩詠段氏道:
直道何曾不足彰?過剛畢竟露鋒芒。
一麾竟向津門去,盛氣淩人乃爾狂。
段既出京赴津,一面令人赍呈辭職書,害得黎總統又著急起來。但看官且不要心焦,容小子暫時收憩,待至下回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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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氣二字,是極端壞,看本回所敘,皆意氣之爲厲,鬧得內外不安,府院之沖突未已,而
會之
爭起,
會之
爭未休,而府院之沖突又生。
家公器也,乃挾私求逞,鬧成一團糟,抑何可笑?無論孰是孰非,即此龃龉之疊出,已非治平氣象,況對外怯而對內勇,其狀態更屬可鄙。家不和必敗,
不和必傾,讀此回,不禁爲民
前途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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