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槍手·手槍第二章 往事上一小節]在後邊,怨聲說:“白朗甯,人家真的愛上你了,別總是不相信嘛。”
“小孩子家,懂什麼愛情。”
白朗甯頭也不回,穿過浴室,走進自己房裏。
林雅蘭像條尾巴似的,緊緊跟了進去,急聲說:“白朗甯,人家已經足足十九歲,明年就二十,後年就二十一……”
“對,對,大後年就二十二,大大後年就二十三,大大大……”
“白朗甯,”林雅蘭氣得身子直扭,翹著小嘴說:“人家是說二十一歲就成年了,誰管它二十二,二十三。”
“還遠得很呢,兩年就是七百三十天,等于……一萬七千五百二十個小時,你這麼急幹嗎?”
“可是……可是別人十七八歲結婚的,還不有的是?”
“別人已經成熟了,你呢?每天就知道纏人,好像小孩子一樣。”
“我也早成熟了,你應該知道得很清楚嘛?”林雅蘭拼命分辯著,俏臉都急紅了。
“咳咳咳。”白朗甯的喉嚨好像被什麼卡住似的,拼命咳了幾聲,說:“有話等一會再談,我要入浴了。”
說著,沖進浴室,緊緊將門扣起來,把林雅蘭留在他的房間。
“白朗甯,”林雅蘭在門外喊著:“我真難過,好像……好像失戀一樣。”
白朗甯搖搖頭,沒理她。“唉,活得真沒意思,我……我想自殺。”
白朗甯差得把大牙笑掉,依然沒理她。
“我想跳樓。”林雅蘭哀聲說。
“會摔斷你的。”
“我……我上吊。”
“先用手扭住自己頸子試試,嘗嘗滋味如何。”
過了一會,林雅蘭喘喘說:“真難過。”
白朗甯大搖其頭,對這天真的大丫頭真沒辦法。
“對了,我可以拿你的槍自殺。”
白朗甯嚇了一跳,伸手一摸,還好挂在旁邊。
又過了半晌,林雅蘭忽然興奮的喊著:“白朗甯,我向你求婚好嗎?”
白朗甯在浴室裏險些滑倒。
“白朗甯,答應不答應,回個話嘛。”
“不答應。”
“爲什麼?”
“我年紀還小,兩年以後再來吧。”白朗甯說得自己先忍不住笑了起來。
“白朗甯,我……把你買下來好不好?用我總財産的一半。”
“不賣。”
“爲什麼?”
“價錢出得太低了。”
“四分之三怎麼樣?”
“不夠,不夠。”
“那麼……五分之四吧。”
“沒誠意。”
“並不是沒誠意,總不能一點不留啊?”
白朗甯開始穿服了。
“好吧,”白朗甯半晌沒吭聲,林雅蘭有點急了,忙說:“全部就全部,到時可不能跑掉呀。”
浴室門一開,林雅蘭正瞪著兩只大眼睛站在外邊。
“大小,玩笑開得差不多了,該談談正事了。”
林雅蘭眨眨眼睛一本正經問:“白朗甯,如果我真肯以全部財産換你,你答不答應?”
“別說傻話了,兩年以後,僅僅一吻就可以把我換走了,何必拿祖上辛辛苦苦賺來的財産開玩笑。”
林雅蘭聳聳肩,蠻不開心說:“兩年的日子好長啊。”
白朗甯托起她的俏臉,柔聲說:“只要把歐喜除掉,你便可以歡歡樂樂的生活了,歡樂的日子過得最快,兩年時間轉眼即過,何苦爲這段短暫的日子傷腦筋?”
“可是要除掉槍王歐喜,難得很哩,他拔槍比眨眼還要快。”林雅蘭認真說。
白朗甯知道林雅蘭絕非危言聳聽,心情更加沈重起來,微微點點頭,說:“這些我都知道,別擔心,我自有殺掉他的把握。”
林雅蘭半信半疑,睜大眼睛凝視著他。
白朗甯取出名冊,看了看,說:“歐喜的年紀既輕,人又英俊,你爲什麼不喜歡他?”
林雅蘭狠狠啐了一口,說:“討厭死了,見到他連隔夜飯都想嘔出來,怎麼喜歡得起來。”
白朗甯瞧她說話時的神情,已不難想像她對槍王歐喜厭惡之深,微微詫異問:“你怎會厭惡他到這般地步?一定有什麼特殊緣故吧?”
林雅蘭眼球轉了轉,說:“我這人有個怪毛病,纏得愈緊,我愈討厭,對我看不上眼的,我偏偏送上去,唉,可惜我生得太漂亮了,看不上我的人,真是少之又少,十九年來,才僅僅碰上一個呢。”
白朗甯伸手將她推在椅子上,指鼻輕叱說:“再胡說八道,當心我修理你。”
林雅蘭翹起嘴巴,眼睛一翻一翻地盯著白朗甯。
“說。”白朗甯惡聲惡相吼著。
林維開雙手把腦袋一抱,身子縮成一團,大聲喊著:“偏不說,偏不說。”好像准備著挨修理了。
白朗甯被她弄得哭笑不得,蹲下身去,好言好語說:“大小,方才逗你玩的,我怎舍得真動手修理你,至于我追問你厭惡歐喜的原因,不過想從中采取一些歐喜的個
和習慣罷了,說出來等于幫我的忙,不高興說就算了。”
林雅蘭慢慢放下雙手,挪動一下身子,擺好姿態,說:“既然可以幫你忙,我當然要說了。”
“請。”
林雅蘭秀眉一索,恨聲說:“嗳,那東西壞透了,人家才十三歲,他開始嘻皮笑臉吃豆腐,十四歲那年,起碼求了三百六十次婚,十五歲時手腳齊來,壞死了。”說著把腳狠狠一跺。
“壞到什麼程度?”白朗甯忍不住追問。
林雅蘭俏臉微紅,瞟了白朗甯一眼,嗤嗤笑著說:“放心,比你差遠了。”
“咳咳,”白朗甯急忙站起來,轉了個圈子,又問:“以後呢?”
“十六歲那年更不像話,他居然幾次把我騙出去,想……想……”
“想怎樣?”白朗甯急忙追問。
“想那種好事。”
“嗅?原來想那個。”白朗甯開始還沒介意,後來忽然想到情況嚴重,慌忙趕上去,問:“結果如何?”
“哼,”林雅蘭哼一聲,得意說:“那有那麼便宜,有一次差點被我咬下一塊肉來,嚇得他整整兩三個月沒露面。”
“咬在那裏?”
“手腕子上。”
“不能拔槍,當然不敢露面了。”白朗甯點點頭,繼續問:“後來呢?”
林雅蘭花容一慘,淒聲說:“十七歲那年爸爸一死,他更漫無顧忌了,每天跟在人家後面,有一次他又開口求婚,那時我對他已厭惡慾死,使斷然回絕了他,于是他當場提出警告,如果我一個月之內不答應,他便用槍打掉我的耳朵……”
“所以你就開始躲藏起來?”白朗甯嘴問。
“當然要躲。”林雅蘭撫著耳朵說:“萬一耳朵真的被他打下來,多難看?”
“別怕!他故意嚇你的,如果真要打你的耳朵,縱是十只,二十只也早被他打光了。”
林雅蘭半信半疑說:“可是……爲什麼一直有人用槍打我?”
“他的目的是你身邊的男人。”
“殺他們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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