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書庫>偵探小說>山村美紗>董事長夫人被害事件

董事長夫人被害事件

山村美紗作品

  

  昭和某年8月19日,九州發生了一起殺人案件。

  這年夏天特別熱。夜裏11點過後,微弱的陣陣涼風吹起,容易熬過酷暑的一天。

  q製鋼廠的年輕董事遠山榮造,今夜又因赴宴回家很晚。

  舊式的橫梁木門已經關閉,附近一帶萬籁俱寂,夜闌人靜。按照晚歸的習慣,他轉到後門。

  榮造一邊用手揮趕糾纏不休的大群蚊子,一邊打開木門走進院內。他感到蹊跷,不由得心裏“哎呀”一聲:廊檐下的木板套窗開了五六厘米的縫隙,微弱的光亮從那裏射進院庭。

  榮造小聲呼喚妻子的名字:“喂——年子!”

  然而沒聽到妻子的回答。倏地,榮造的心頭襲來一陣不安。他忙手忙腳地tuo下鞋,拉開套窗,跳過充當寢室的中間屋子。

  妻子躺在蚊帳裏,在長明燈的輝映下,臉se顯得格外蒼白。

  “喂,我回來了!”

  他想從蚊帳外面伸手把她搖醒,可是觸到了一個硬東西,他不禁一驚。

  是切生魚片的菜刀刺進了她的左song,鮮血滲到睡yi外面。

  鄰屋敞著隔扇的蚊帳內,母qin繡伊和他那剛滿5歲的大女兒麻子,發出均勻的鼾聲,呼呼地睡得正甜。發生了這樣的事件也沒把她倆驚醒。

  不大工夫,救護車到了。被害人已經氣絕,救護隊員拒絕送往醫院,相反作爲橫死事件,要求警察前來現場。榮造因是頭一個發現的人,便介紹了他發現時現場的情景。

  經初步調查,警察認爲榮造的陳述屬實。嚴密的搜查開始了。因爲東西沒被偷走,所以怨恨和癡情的說法占了上風。列入嫌疑名單內的十幾個人之中,有一個人的名字始終不能從名單上抹掉。此人就是當天下午來安電扇cha座的近鄰電工飯島貢(當時25歲)。本人始終堅持無罪,說當晚在自己家裏獨自修理收音機。但,沒有人證明。

  另外,他深夜入浴時洗了的褲子,翌晨還在室內晾著,這一點也叫人生疑。而且他熟悉遠山家的房間陳設,家屬成員,很喜歡被害人,經常黏黏糊糊,纏在身邊。所以他被認爲是作案人的可能xing極大。

  對飯島貢住宅進行了搜查,發現他的襯yisong部有小豆粒那麼大的一塊血迹。飯島說是自己的血,但經法醫學的權威大野學教授的鑒定,和被害人的血型相同。僅此證據,他便被公開審訊了。

  第一審,認爲證據不充分,宣告無罪。但是,檢察官起訴,高等法院進行了第二審,判他有期徒刑15年。

  飯島貢向最高法院上訴,被駁回,維持二審原判,被迫服刑了。

  

  年富力強的律師笛木,從20年前殺人案件公審記錄的副本上移開目光,略現倦意,點燃了一支煙。

  擡頭望窗外,那熟谙的高樓大廈漸漸地隱退到幕落裏。

  他對20年前的這起案件發生興趣,是兩天前的事。

  那天,笛木到事務所上班。事務員送上茶。他剛呷一口,一個男人闖了進來。

  “您有什麼事告訴我,我向先生轉達,請不要……”

  年輕的事務員那樣說著便去攔他,可是沒攔住。

  “不,我不是來請求辯護的。我一定要qin自見一見先生!”

  說著便不顧一切地蹬、蹬、蹬地跑了進來。來人ti格健壯,紅臉膛。

  他硬闖過傳達室,來到笛木面前。高大的軀ti像沒chu擱似的,惶恐不安地說:

  “實在對不起。您很忙,打攪您。我那時蒙您多方關照……”

  他臉上沁出汗珠,頻頻點頭施禮。笛木看看來人,想起來了。從前此人曾因行騙被捕,笛木作爲官方指定的律師曾經奉陪過。他的名字叫岩本修,沒錯。那時就沒覺得他可惡。他說話帶大阪口音,臉上總挂著孩子氣,行騙的內容也不像個大人。

  “又犯事了嗎?或者……”

  “不,真有趣……”

  岩本言談嗫嚅,端端正正地站著。笛木讓他坐下,給事務員使了個眼se,叫他退到屋外。岩本這才小聲說,似乎怕旁人聽去:

  “先生,20年前,榮造董事夫人被殺一案,您還記得吧?”

  笛木想了片刻,說:

  “噢,犯人就是近鄰的電工,判了15年徒刑。早該出獄了。怎麼?”

  “那個、那個……如果找到了真正的犯人。能怎麼樣呢?”

  “真正的犯人?”

  “先生,殺人案的時效(法律追究責任的有效時間)是15年哪。那麼是從殺了人之日計算15年呢,還是從多方調查結束宣判之後計算15年?”

  “但是時效也有兩種:即chu刑的時效和公訴的時效,這是個複雜的問題。你不把詳情告訴我,我是無法斷言的。一句話,過了20年,大概時效都已經過了。你說另有真正的犯人,這倒叫我不敢置若罔聞!”笛木律師說著說著,自然地加強了語氣。“你,認識真正的犯人嗎?誰是真正的犯人?莫非是你……”

  “您真會開玩笑,俺爲什麼要殺人呢?先生。”岩本用力地搖頭否認,然後繼續說:“此前不久,在拘留所時認識了一個人。不過,僅僅是認識,還不到知心的程度。有一天,就一件拘留的事和關于時效問題扯了起來。末了,他悄悄對我說,‘所說的殺人的時效確實定爲15年呐’。他對我吐露了真情,‘實際上,人是我殺的……’”

  “你是說他就是殺害董事夫人的真正犯人?”

  “俺出了拘留所一年多了。前幾天那小子找上門來,一本正經地說,‘無罪而被迫蹲監獄的人真可憐。我多次想自首,但又害怕。我既有前科,又有余罪,要是自首,准判死刑。因此終于沒去自首。如果時效過了,一定去自首。最近大概上年紀了,想起往事,夜不成眠。希望您關照一下。’我定神一看,他遠遠不是過去那副神態,驟然消瘦,非常憔悴!”

  “嗯,僅僅這麼說,客觀證據不充分。”

  “所以我就問這問那,實際上他對那起案件了若指掌,不是犯人不可能知道得那麼多。”

  “能不能給我舉個例子?”

  “他說那天,被害人躺著的蚊帳外面,桌子上的夜來香花很鮮豔,他進屋時把套窗的下方擡起來啦。還說戴著工作手套,所以沒留下指紋等等。”

  笛木雖然疑心他是否胡謅八扯,卻又一個勁兒地搭話。

  “本人似乎在說時效成立就不用贖罪,所以他要自首。”

  “噢,他一面說想自首,一面又說:如果還在追訴期,那可了不得,特請您——曾多方關照過我的律師先生查一查,然後再……”

  “哼!假如他是真正犯人,絕對應該自首。至于時效中斷還是未中斷,我負責查問。”

  笛木最後問起了真犯人是什麼樣。……

《董事長夫人被害事件》全文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

▷ 閱讀《董事長夫人被害事件》第2小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