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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文藝作品必須堅持典型性和真實性——與詠華同志商榷

第2小節
陳國凱作品

  [續也談文藝作品必須堅持典型性和真實性——與詠華同志商榷上一小節]”。

  應該如何理解文藝作品提出來的問題呢?這恐怕還得從文藝的特殊xing談起。我們知道,文藝作品畢竟是有別于現實生活的東西,更不能代替法院、政府機關。它的社會效能,受它的xing質、特點的限製。許多文藝作品,都是提出了積極的、進步的、有一定社會意義的問題,提起人們的注意,引起人們的深思、探索,從而激起人們去進一步認識社會、解決社會問題,(而不一定直接去回答或解決這些問題)達到推動社會前進的目的。文藝作品提出的問題要不要解決,完全要看作品的客觀實際。根據作品所展現的具ti情節,如果事物矛盾的發展達到了解決的程度,那麼就可以去解決。如果作品中事物矛盾發展的本身還未達到解決的程度,或者這問題是作品本身所不可能解決的,那就沒有必要硬去給予解決而主觀唯心地加上一條“光明尾巴”。

  另有一些文藝作品,則是按照事件矛盾發展的規律,實際上已經顯示出解決矛盾的前景,作者用不著直通通他說出來,讀者自己可以理解。還有的作品,它的實際的主要矛盾在作品中已經得到解決,末尾顯示出來的一些次要矛盾,只不過是爲了加強藝術效果,增加懸念,使讀者加深對主要矛盾的認識而已,這一類作品不提出解決矛盾的辦法,實際上是一種藝術手法。所以恩格斯說:“……認爲作家不必要把他所描寫的社會沖突的曆史的未來的解決辦法硬塞給讀者。”(《致敏·考茨基》)

  這就很明確,作家既可以提出問題、解決問題,也可以提出問題而不必解決問題。古今中外的許多文學作品中,這一類的例子是很多的。特別是打倒“四人幫”以來,我guo文壇上出現的一大批優秀作品就有許多是這一類提出問題的“問題”小說。如劉心武同志的《班主任》爲代表的同一類題材的作品,都是由于提出了尖銳迫切的現實問題,反映出因受“四人幫”戕害而造成的病疾和內傷,揭示出造成這一社會問題的曆史根源,因而産生了很大的社會效果,爲揭批“四人幫”、肅清流毒發揮了應有的戰鬥作用,《我應該怎麼辦?》的真正的社會意義,和以上這些作品是相同的。問題是在于我們如何去理解作者提出的問題的實質,如何從作品反映的具ti形象,而不是從表面去理解作者的意圖。

  對這一點,詠華同志不知是如何理解的。據我所知,許多同志在讀完小說後,都是激起對“四人幫”一夥無比的義憤,在同情子君遭遇的同時,更多的是思考、探索造成這一悲劇的社會、曆史根源。可以說,這才是作者通過具ti藝術形象的反映提出來的真正的問題。至于子君應該怎麼辦,人們雖然也關心,也很想知道,但這不是主要的。因爲廣大讀者知道,打倒“四人幫”後,造成這一悲劇的真正禍根已經鏟除,子君和全guo人民一樣走上了幸福的新生活,這是決定一切的。就是李麗文死而複生,重新見到子君,這從根本上來說,也是一件天大的好事。雖然這樣一來,使他們陷入極度難堪的境地,但這是大幸中之小不幸,而且也是暫時的。人們完全相信,具有一定覺悟的李麗文,和心懷寬廣、無私無畏的劉亦民完全會正確地chu理和對待這一罪惡曆史造成的不幸局面——他們彼此之間誰也沒有責任。真要刨根問底的話,我想,作者是不難將這結果告訴大家的。作者之所以“留一手”,是一種藝術上的手法,這樣,可以使作品更扣人心弦、發人深思,更富于感染力。這正是作品的成功之chu。詠華同志如此關心子君應該怎麼辦,雖出于好心,但也未免“杞人憂天”了。

  詠華同志對《我應該怎麼辦?》的另一個指責,就是說作品缺乏真實xing。他在文章說,從小說中,“不僅看不到中guo共産dang的真正代表者,連敢于鬥爭、頑強不屈、誠懇熱情的中guo人民的基本xing格都沒有了”。因此而認爲,作品是“對曆史的篡改、對事實的歪曲”。

  我們說,詠華同志未免“見木不見森林”了吧?我們看到的卻完全不是那麼回事。(當然,作品對一些人物的塑造尚有不足之chu)作品的事實是,作者形象地塑造了李麗文、劉亦民等和“四人幫”一夥進行英勇鬥爭的人物形象。李麗文熱心于祖guo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熱心于鑽研科學技術,是新一代知識分子的典型。他挺身而出,和林彪、“四人幫”一夥破壞革命、破壞生産、迫害老幹部的罪行進行堅決的鬥爭,甚至差點獻出自己的生命。劉亦民這個工人階級的代表,更是可敬可qin。他老實、忠厚、見義勇爲,品德高尚,在他的身上,ti現了中guo工人平凡而偉大的思想風格。他勇敢地從江shui中救出薛子君,並用自己不多的工資周濟子君母子,表現了純樸的階級友愛感情。他奮不顧身,把個人生死置之度外,投入了捍衛周總理,反對“四人幫”的革命鬥爭的洪流中,因此而遭到了“四人幫”的迫害。李麗文、劉亦民是我guo千千萬萬和林彪、“四人幫”鬥爭的人民中的一員,他們所進行的鬥爭,是我們這個時代偉大鬥爭的一個組成部分。正如大家所知道的,他們的這種鬥爭精神,都是中guo共産dang長期培養、教育的結果。爲什麼詠華同志連這點都看不到呢?怎能把這種鬥爭看作是對曆史的篡改、對事實的歪曲呢?

  至于薛子君的形象,我們說,這一類型的人物在現實生活中也是爲數不少的,我們不可能要求作者筆下的所有人物都是鬥爭中的先進典型,事實上生活中也不可能盡是這種人物,要不,我們dang和“四人幫”的這場鬥爭就不會那麼尖銳、複雜和長期了,勝利的到來也就容易得多了。因此,薛子君又是另一種典型,同樣是符合生活和曆史真實的。

  在這裏特別要提出的,是詠華同志對劉亦民舍己救人這一情節的指責,更是沒有道理的。他在文章中說,他看不到這種見義勇爲、舍己救人的行爲有什麼思想基礎。甚至還設想,“要是落shui的是一個老太婆,而不是美貌的子君,會不會有人去救?”

  說句不客氣的話、這實在是有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我們知道,在我們的guo家裏,諸如舍己救人、見義勇爲的英雄人物,是層出不窮的,劉英俊、王傑、歐陽海、蔡永樣等烈士的事迹,廣爲傳頒,他們的英雄行爲,是廣大人民群衆學習的榜樣。這是我們的社會製度的本質決定了的。劉亦民作爲無産階級的後代、工人階級的一員,長期受dang的培養、教育,也受到英雄人物的影響和熏陶,這些,都是他救人行爲的牢固思想基礎。按照詠華同志的“設想”,那麼,上述英雄在救人之前,是否也考慮過被救者是美貌的姑娘還是老太婆呢?這實在再荒唐不過了。更何況,作品中描寫的具ti環境是在晚上,很難設想,劉亦民能看清楚江中的落shui者長得美不美。至此,我倒是很替作者慶幸把這一情節的環境安排在晚上,否則,劉亦民是自己跳進江裏也洗不清了。

  以上是我對詠華同志的意見的一些看法。總的說來,我認爲文藝批評要從作品的實際出發,遵循文藝創作的客觀規律,采取與人爲善的態度,並尊重作者起碼的勞動,只有這種批評作風,才有利于促進創作的繁榮。

  (原載《作品》1979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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