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經濟解釋之十三:經濟學範疇多惟不問好與壞上一小節]統的經濟分析,雖然可解釋收入的分配與人類的行爲,但其範圍很狹窄。私有産權所約束著的遊戲規則,只不過是千變萬化的規則中的一部分。假若我們熟讀一般經濟學教科書,不管是怎樣高程度的,我們能以之解釋世事方面的,範圍極小。墨守成規地學經濟,將課本念得滾瓜爛熟,並不一定稍知門徑,登堂入室更談不上了。科學要活學活用,經濟學更是如此。
傳統的經濟學分析大都是以市價爲准則,很狹窄,但這並非是說不同的競爭准則,經濟分析就無能爲力。正相反,近三十多年來,那所謂新製度經濟學(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不斷地以基本的經濟學原理,擴展到五花八門的准則上。不同的競爭准則當然會有不同的效果,但卻可用同樣的理論基礎來理。只要我們能肯定地指出競爭的准則是什麼,推斷收入分配與資源使用的行爲並不困難。那是說,一旦弄清楚有關的遊戲規則(局限條件),斷定了競爭的准則是什麼,一個高手花不上幾天的工夫就可以將競爭的行爲推斷,而其准確
甚高。
經濟學範疇的第三部分,是最困難的了。那就是,要解釋遊戲規則是怎樣形成的。爲什麼世界上有共産製度?爲什麼香港有租務管製?又因爲遊戲規則與競爭准則有直接的關系,所以這部分也就要解釋競爭准則是怎樣決定的。爲什麼香港大學教師的居住單位要以分數配給?爲什麼共産中要論資排輩?
不同的産權製度是怎樣形成的?法律爲什麼因時因地而變?香港的立法程序爲什麼與臺灣的不同?什麼是家?爲什麼要有
家?爲什麼有些
家有憲法,另一些沒有?爲什麼中
大陸要搞統戰?這些都是深奧的問題。
但很奇怪,有時經濟學者認爲是高深莫測的經濟問題,不懂經濟學的卻會認爲是淺顯之極。他們喜歡在這些問題上滔滔不絕地大發議論,過瘾之至,但他們的“解釋”與科學無關。若問香港的立法會議員:爲什麼某法例被通過了?他們總不免雄辯地議論一番。但假若我們細心地分析一下他們的“理論”,我們通常只得出四個結果:(一)他們所說的是特殊理論(ad hoc theory),毫無一般的解釋能力;(二)他們說的是套套邏輯(tautology),完全沒有內容;(三)他們說的是他們自己的價值觀(value judgement),與科學無關;(四)他們說的是謬論(nonsense)。
海耶克(f.hayek)曾經花了不少時間解釋這經濟學範疇內的第三部分的問題,沒有什麼大收獲。近二十年來,政製理論(theory of the state)漸成爲經濟的一門熱門學問,參與的高手如雲,包括布格南(j.buchanan)、史德拉(g.stigler)、貝加(g.becker)、德塞姆茨(h.demsetz)等人,但都沒有重大的收獲。當然,他們其他的研究,收獲是多而重要的。我自己曾在《中會走向“資本主義”的道路嗎?》那小書內創立了一個政製理論,自覺滿意,但重視這理論的就只有高斯一人!雖然這理論准確地推測了中
的
製轉變,但可靠的驗證,還需更長的時間。
《經濟解釋》應該是我認真地寫的最後一本經濟學的書了。關于製度或政製的形成這個湛深的問題——上文所說的經濟學範疇的第三部分——若要有大收獲,我認爲必須從合約的選擇那方面做起。這是關于交易費用與合約的關系、公司的本質、組織的結構等問題了。這些應該可以擴展到家、製度那方面去——齊家、治
、平天下。一九八一年我走這條路,以理論准確地推測了中
的製度轉變。雖然只這一次,不夠說服力,但還是比所有的行家多了一次。
(《經濟解釋》之十三;第三章完)
……《經濟解釋之十三:經濟學範疇多惟不問好與壞》全文在線閱讀完畢..
浏覽經濟類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