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紹光①
①c.西蒙·範(c.simon fan),嶺南學院(香港);赫斯切爾i.格羅斯曼(herschel i.grossman),布朗大學。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不代表編者觀點。
一、正稅養軍與軍隊職業化
軍隊是家的支柱。
家需要軍隊來防止外
入侵,維護
家統一,保證社會安全。簡而言之,保境安民是軍隊生存的基本理由。在絕大多數現代
家,軍費是由
家以稅收形式征集而來的,而不是由軍隊自行籌措的。其原因是,軍隊爲本
人民提供的服務——
防——是一種“共享物品”。
共享物品(又稱“公共財産”)有兩個基本特征:第一,只要有一人從共享物品受益,其他所有人都能從中受益。這就是說一人受益並不妨礙其他人也受益。就一雙鞋或一副眼鏡而言,甲享用了它們,乙就不能享用它們;而就防而言,甲享用了安全絲毫不影響乙也享用同樣的安全。這也就是說,多爲一位居民提供
防服務的邊際費用等于零。既然如此,從效率的角度考慮,共享物品應提供給所有居民。但是,誰來支付生産共享物品的費用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考慮共享物品的第二個特征,即“誰付款誰享用”的原則在此行不通。如果有一家人拒絕爲
防付費,付出
防費用的人也沒有辦法阻止這家人享用
防帶來的安全。
由于作爲共享物品的防具有上述兩個特征,其費用必須由中央政府提供。道理很簡單,首先,讓我們設想,某
的居民都不太開竅,他們不知道
防這種共享物品具有上述兩個特征,因此,該
居民每戶都投入自己的資源保衛
家的安全,其結果是資源的
費。因爲只要有人提供了
家安全,別人也能享受,大可不必重複努力。當然,這種不開竅的
家是不存在的。人是理
的,他們知道,如果他人提供了
防服務,自己也同樣可以享受。既是如此,自己沒必要去支付
防開支。讓別人負擔,自己坐享其成,是最理
的選擇,如果自己爲
防做了貢獻,沒做貢獻的人也一樣可以沾光,豈不是成了“冤大頭”?但是,如果人人都打這樣的如意算盤,人人都想“免費搭車”,其結果是沒有人負擔
防開支。
家無
防可言,人們也沒有“免費車”好搭。
即使我們把分析單位從居民個人變爲地方政府,結果仍會一樣。地方政府是本地的“中央政府”,只有它才有意願和能力爲本地居民提供免受外部勢力入侵的服務。如果各省都發展足以保全自己轄地的武裝力量,整個家是安全了,但造成了資源的
費(內地省份也許不必在
防上花那麼多錢);如果只有邊疆省份這樣做,其他省份“免費搭車”,由此引起的省際矛盾不僅不會加強整個
家的防衛,反倒會削弱它。
在防問題上,個人之間或地方政府之間的行爲能否通過談判協調呢?也不太可能。一來談判的主
數量太大,
際形勢千變萬化,根本不可能及時達成共識。二來各主
都不願亮出自己的真實偏好。他們會僞稱“
防對我來說不重要”,並以此爲據拒絕負擔
防費用。
由此可見,希望居民個人或地方政府在自願基礎上提供充足的防費用是不現實的。此路不通,那麼由軍隊自行籌措軍費行不行呢2中外曆史上,的確不乏其經費不是由中央政府財政提供的軍隊,但它們的功能都不是保衛
家的安全。一種情況是軍隊向其駐紮地區的居民派糧、派捐、派款,甚至派了。所派捐款毫無法律依據,任由部隊長官獅子大張口。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因爲拒絕繳納捐款可能招來殺身之禍。這樣的軍隊不是保民,而是擾民,其行徑與土匪強盜毫無差別。另一種情況是雇傭軍。這種軍隊可以保護某些人的安全,但前提是受益人必須爲此付費。誰給錢就保衛誰,誰不給錢就不保衛誰。如果某地居民希望借雇傭軍之力保衛一方安甯,他們必須在兩個層面上展開談判。首先,居民內部要決定誰出錢、出多少,這裏會出現上面提到的“免費搭車”問題。其次,居民作出決定後,要與雇傭軍談判。如果雇傭軍只有一支,它便據有壟斷地位,可以漫天要價。如果有幾支雇傭軍,它們會互相競爭。但這種競爭不像商場上的競爭,是暴力的競爭,可能會打得昏天黑地,殃及周圍的居民,直至一支部隊力挫群雄、獨占鳌頭。如果一
內各地的居民都希望得到安甯,分別在兩個層面上與各支雇傭軍談判,且不說談判成本太高,初始的談判結果一定是各地所出的軍費高低不一。另外,各地雇傭軍之間也會相互缺乏聯系。軍費高低不一,會導致雇傭軍的流動;各地雇傭軍各自爲政,會加大整
防開支。兩者都不是均衡狀態。如果能夠從非均衡狀態演進爲均衡狀態,即在全
範圍內,以統一的費用雇傭一支統一指揮的軍隊,就等于是中央政府用正稅養軍了。
第三種情況是軍隊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如1949年前共産領導的軍隊在解放區便帶有這種
彩。但是,這種情況只有在部隊活動範圍狹小、流動
不大時,才可能出現,且不能持續長久。這種軍隊必須是理想主義的軍隊、革命的軍隊,而不是守成的軍隊。一旦理想主義退
,或革命軍轉化爲
防軍,靠軍隊自己種地、織布、造武器顯然是不現實的。尤其在現代戰爭的條件下,這種自給自足的可能
已經完全不存在了。
軍隊自籌(部分)費用的最後一個途徑是本文要討論的重點,這便是軍隊經商。軍隊經商的目的是爲了以軍養軍。討論軍隊經商的著眼點不僅僅在于這種方式養不養得起軍,而且在于這種方式養出的軍是什麼樣的軍,是不是人民可以信賴的、能夠抵禦外敵入侵、維護家統一、保證社會安定的軍。世界上,絕大多數
家都嚴禁軍隊經商。所以在討論軍隊經商以前,有必要先討論一下世界各
在
防問題上的通常做法及其理論上的依據。衆所周知,通常的做法是由中央政府以稅收的強製形式從居民手中收取
防費用,並用此費用供養一支統一指揮的職業化軍隊。由中央政府出面籌措軍費是爲了解決居民之間和地方政府之間的集
行動問題。全
的政府可以將
防服務的外部
內部化,造成無人能免費搭車的製度環境。供養一支統一指揮的職業化的軍隊可以帶來規模經濟效應,節省開支,提高質量。如果由居民各家各戶自備武器,恐怕很難抵禦擁有坦克、大炮、飛機、導彈、潛艇的外
入侵。而且武器分散在民間可能造成暴力蔓延,使社會付出不必要的代價。
這裏有必要對軍隊的職業化多說幾句。根據亨廷頓(samuel hunington)的研究,職業化軍隊……
《“以軍養軍”還是“正稅養軍”》全文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