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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但書”

王任叔作品

  我也曾經做過幾年小官,頗知道官吏的筆法。比如“應毋庸議”等字眼,總以少用爲宜。不能照准的批示,一定要說未便照准或礙難照准,夫照准而至未便,或礙難,則上司苦衷顯然可見,下屬可無怨言。此外懸擬之詞,仿佛之言,如能用得適當,則又多多益善。故每一案件發生,以永不辦結爲原則,以迅速決定爲例外,此種精神,想亦爲本位文化之一 。

  但我說過,做的是小官,要吃的是飯,筆拿在自己手裏,主見卻握在長官心裏,無已,還是我也心廣ti泰了。

  但要辦公事,總得遵守條文。而中guo法律條文之類,又每多“但書”。每一條文,一有但字,我就不知如何下筆。大概但字以上的條文,總是正面,是應該這麼這麼的。而但字以下,卻成反面,或把它限製,推廣得無邊無涯。一件案子,本來應照正文辦理,可是一“但”又給“但”得糊塗起來了。

  不“但”好吧,還是也“但”一“但”。終于“但”不下去,而終于又得“但”下去,于是“未便”“礙難”,滿紙琳琅。而這件案子也就“哈哈呵呵”過去。

  前一個月,我爲了借書,到一個朋友家去,那朋友正在雇用了不少人手,忙得不亦樂乎。卻原來在改編一家大書店的中學guo文教科書,說是要將有關于礙及邦交的文字全都刪去。這令解組歸田(非泥田,乃硯田也)的我,不免憤然。當時很想叫那朋友聯絡一批正在做這項工作的人罷一下工。然而,我也確實懂得此故,並沒說出這話。及至今日,我在報上才看到那樣的談話:但教科書中包含曆史的記述,自極正當,不能加以幹涉。

  這回是但書以上無明文,但書以下有正意。不過所可奇怪的,卻是我們這古老guo家,居然還有自己的曆史。曆史已在一步步讓別人來改造,上文更還有什麼正當可言,其實還是幹涉一下好。

  現在,我是什麼是非之心也沒有的人了。但我卻還痛恨這一條“但書”。我以爲中guo必亡于“但書”。

  原載1936年12月18日

  《立報·言林》(署名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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