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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鍾的筆

王任叔作品

  看了昆劇《十五貫》,叫我念念不忘的是況鍾那枝三落三起的筆。

  自從倉颉造字、蒙恬造筆以來,凡是略識“之乎”的人,都是要用用筆的。讀書人著書立說,吟歌賦詩,要用筆;種田的,趕買賣的,記記豆腐白酒賬,要用筆;甚至像阿q那樣人物,臨到槍斃之前,還要拿起筆來,伏在地上,在判決書上面畫個圈圈,並且有慨于圈圈之畫得不圓,這就可見筆之爲用是大得很哩。

  自然,筆各有不同,我們用的或毛筆,或鋼筆,而況鍾所用的是朱砂筆,況鍾雖然是蘇州府尹,但這回擔任的工作,卻是監斬。他的職責就是核對犯人和榜上名字是否屬實。如果屬實,那就算他“驗明正身了,”大可朱砂筆一揮,向榜上名字一點,叫劊子手拉出去,一斬了事的。然而況鍾偏不這麼做,一聽到犯人呼冤,拿起來的筆,便點不下去了。拿過判決書來看,竟是三問六審,經過不少人手,想來案情屬實;又拿起筆來,又聽到犯人呼冤,並且自敘經過,又點不下去了。經過臨時一次調查,冤情已經屬實,但他既是監斬官,無權過問判決,于是又拿起筆來,但又看到犯人含冤莫伸的情形,又點不下去。他想到人命關天,要對人負責。他終于立下決心,自擔幹系,延緩chu斬,向巡撫大人據理力爭,並且qin自勘察,破了案情,平反了冤獄。這樣,況鍾的朱砂筆,終于點中了真正的殺人犯。可見一個人會不會用筆是大有講究的。

  我們的機關首長、單位的負責人,以至一般的工作人員,都是要用筆的。有的是起擬計劃、稿件等等,有的則是拿起筆來在計劃、稿件之類上面批示一下,或同意,或另擬,或寫上個名字。但是,我們用筆有沒有像況鍾那樣用得慎重而嚴肅實在是大可深思一下的。我們之間固然不缺乏像況鍾那樣的人,善于在筆底下看到“人”,並且用行動來幫助用筆。

  但我們之間,也不缺乏像過于執那樣的人,只知大筆一揮,看不到筆底下有“人”;或者把任何工作,往上一推,往下一壓;自己僅僅經過手,簽個名,只考究自己簽名的字,是否“龍翔鳳舞”,足夠威勢,也算是用過筆了。

  沒有對人負責的精神,不可能作出對工作負責的事。況鍾的筆底下有“人”,就是況鍾用筆的可貴精神。

  但況鍾的用筆是很不容易的。首先,這枝朱砂筆必須點中真正殺人犯,那才能爲社會除掉壞人。而除掉了壞人,也就是保護了好人。但要做到這一點,他得展開兩條路線的鬥爭:一方面,他要同只知排比事件的表面現象,並且會用“人之常情”來作推理根據,卻不研究事情的實質的主觀主義者作鬥爭;另一方面,他還要同滿足于自己的高官厚祿,閉著眼睛簽發文件,而又討厭下屬提出不同意見,爲了去掉不順手的幹部,就故意設下陷阱叫你跳下去的官僚主義分子作鬥爭。這樣,況鍾的筆就是chu在主觀主義者過于執和官僚主義者周岑的兩枝筆鋒夾攻之間了。他要在這兩枝筆鋒夾攻之間,殺出一條真理的路來,實在是需要有大勇氣、大智慧的。

  但一個能人對負責的人,一定會得到人民力量的支持,就會有大勇氣;而一個得到人民力量支持的人,一定能集中群衆的智慧,就會有大智慧。況鍾就這樣地戰勝了兩枝夾攻的筆鋒,平反了冤獄。況鍾可說是善用其筆的人了。

  經常用筆而又經常信筆一揮的人,是不能不想想況鍾的用筆之法的。

  原載《人民日報》195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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