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也評《重逢》——與杜哉同志商榷(宮常)上一小節]的罪犯。應該說,圖是准確的,也是真實的,因爲它正確地傳達出了小說的精神。而小說是不正確的、不真實的。因爲它歪曲了生活的本質,顛倒了是非和曲直。我在前面已經說過,葉輝有錯誤,但不是什麼“打砸槍首惡分子”,他不應該受到審判。但是,他也不是什麼革命老幹部的“恩人”、“勇敢的衛士”,更不是老幹部朱春信的“受害者”。無論在法律上、道義上或精神品德上,他都無權把朱春信放到“被告席上”加以審訊。是的,葉輝曾經不惜流自己的血和別人的血“保衛”過朱春信。但是,葉輝和他的“戰友”們“保衛”朱春信,是爲了什麼呢?事實上,不是爲了朱春信是個響當當的“革命老幹部”,不是出于對老一輩無産階級革命家的崇敬和愛戴,而是爲了(小說寫得很明白)“您站在我們一邊”,是“我們的”。“我們的”什麼呢?拆穿了說,是“我們”這一派手裏的一個幌子、一個籌碼、一個工具。葉輝“豁出命”來保衛的,除了這個“我們的”以外,還有什麼更崇高的東西呢?沒有了。小說雖然拉出他的母
來爲他說了一大篇好話,但那些都是外加于這個人物形象的,是貼上去的一些標簽。葉衛革這樣一個爲“我們”這一派而英勇武鬥,流了別人的血,也流了自己的血的青年人。當然,我們不應該苛責他,更不應該作爲犯罪分子審判他。但是,我們也沒有理由讓他在道義上和精神上居高臨下,去審訊老幹部朱春信。
就小說所描寫的範圍而論,我認爲,葉輝固然無權審訊朱春信,朱春信也沒有理由受到別人的審訊。
但是小說硬是把朱春信放到“被告席上接受著審訊”了。爲什麼呢?據說是因爲他“參加武鬥”,“挑動群衆鬥群衆”,“製造武鬥流血事件”,應該“承擔一九六七年九月那場武鬥的全部責任”,以及“把天真可愛的年輕人拖了進”武鬥殺人的陷坑(引號中的話,都是小說通過各種人物乃至朱春信自己的口說的,加在朱春信頭上,沒有加以任何批駁和否認的)。小說給朱春信羅織了這一大堆罪名,並把他推上了“被告席”,公正嗎?不,不公正!
是的,朱春信是有錯誤的。他不該看風使舵支持一派(確切一點說:投靠一派),封一派爲“革命造反派組織”,而另一派只是什麼“群衆組織”。他有些投機,有些怯懦,缺乏一個革命老幹部應有的高貴品質和堅定的原則立場。這是應該受到批判和譴責的。但是,小說批判(或者說,審訊)朱春信的不是這個,而是什麼“參與武鬥”拖人下的“犯罪行爲”。這個罪名能夠成立嗎?早在朱春信表態支持一派之前,小說承認,“東方紅”和“紅聯”,“早已分化成勢不兩立的兩大派”了。他們在“四人幫”的“文攻武衛”這一反革命口號的煽動下,發生流血武鬥是勢所必然的,不可避免的。朱春信的“亮相”,只不過做了他們發起這一場武鬥的一個借口而已。而且朱春信“亮相”以後,雖被“東方紅”總部封贈給他“革命領導幹部”的榮譽稱號,卻不是“東方紅”總部的領導成員。他在總部沒有職,沒有權,僅僅不過是(我在前面已經說過)“東方紅”派掌握之中的一個幌子、一個籌碼、一個工具而已。他在“東方紅”派的庇護下,“過著東躲西藏的被追捕的犯人式的生活”。他根本沒有參與這一場武鬥的教唆、策劃和指揮,他有什麼罪責可言?也許,如同小說通過朱春信的心理活動所暗示給讀者的:朱春信“應該叫兩派群衆停止這一場無謂的流血”,而他沒有這樣做。他的罪責就在于此。但是凡是稍微知道一點文化大革命曆史的人都知道,當年的葉衛革和他們的總部頭頭們,是只聽王張江姚自封的“無産階級司令部”的號令的。那時,所有革命領導幹部的權力都被“四人幫”剝奪幹淨,他們只有接受充盡的批鬥、毆打、折磨、任意擺布的權利,哪裏還有“叫兩派停止”流血武鬥的權威與可能?如果當年朱春信們真能有效地叫兩派停止武鬥,停止內戰,那麼,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曆史,將完全是另一個樣子,小說《重逢》也就根本無從寫起。
總而言之,我認爲盡管小說在某些情節上寫得很細膩逼真,但在葉衛革們的流血武鬥和犯罪問題上,朱春信是沒有罪責的。理所當然,他不該受審訊!
誰都不會忘記,萬惡的“四人幫”,當年狂叫“文攻武衛”,煽動全面內戰,造成人民生命死亡和家財産的損失,不可勝數!他們一面把魔爪伸向全
各地,到
挑起流血大武鬥,一面賊喊捉賊,嫁禍于人,狂叫什麼“走資派挑動群衆鬥群衆”,“走資派挑起全面內戰”,等等。“四人幫”的這個彌天大謊,早已被鐵的事實擊得粉碎。想不到,粉碎了“四人幫”兩年多的今天,我們在小說《重逢》裏聽到了這樣熟悉的奇怪的聲音:是老幹部朱春信應該“承擔……那場武鬥的全部責任”,是朱春信把武鬥英雄葉衛革“拖”進了犯罪的陷坑,朱春信是個應該放到“被告席上接受著審訊”的“罪犯”(請讀者注意,小說結尾那一小段誅心的描寫:當李科長叫“把罪犯帶下去!”時,“朱春信猛地哆嗦了一下,臉
煞白,他的心底不斷地重複著兩個字:罪——犯?”)。聽著這個熟悉而奇怪的聲音,看到這一被歪曲的情節,我只好說,這是不可理解的,十分遺憾的。
以北甯市一九六七年九月那場武鬥而言,那麼,究竟誰該受審判呢?不言而喻,是“四人幫”及其幫派系中的那些骨幹分子。小說《重逢》撇開了製造大規模武鬥流血事件的元凶“四人幫”而去羅織老幹部朱春信的什麼武鬥罪名,去對他進行“良心的審訊”,顯然是弄錯了方向,搞錯了對象。小說也不是沒有觸及“四人幫”,但只是讓葉輝的母
含糊其詞、似是而非地說上一句:“(葉輝)在北京受到了無産階級司令部的最大最大的教育。又讓葉輝空空洞洞、不著邊際他說上一句:“我只恨林彪、“四人幫”。這些,比起對朱春信的那麼多揭露
的描寫和誅心之論來,真是連搔搔癢也算不上的。這一點,不值得作者好好想一想嗎?
聽說,《重逢》發表以後,在有的地方發出一片叫好聲。本著“百家爭鳴”的精神,我來唱點反調吧。措辭有的不免尖銳一點。不當之,歡迎批評指正。
(原載《文彙報》1979年6月22日)
……《也評《重逢》——與杜哉同志商榷(宮常)》全文在線閱讀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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