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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介亭雜文二集》“題未定”草(一至三)

魯迅作品

  

  極平常的豫想,也往往會給實驗打破。我向來總以爲翻譯比創作容易,因爲至少是無須構想。但到真的一譯,就會遇著難關,譬如一個名詞或動詞,寫不出,創作時候可以回避,翻譯上卻不成,也還得想,一直弄到頭昏眼花,好像在腦子裏面摸一個急于要開箱子的鑰匙,卻沒有。嚴又陵〔2〕說,“一名之立,旬月躊蹰”,是他的經驗之談,的的確確的。

  新近就因爲豫想的不對,自己找了一個苦吃。《世界文庫》〔3〕的編者要我譯果戈理的《死魂靈》,沒有細想,一口答應了。這書我不過曾經草草的看過一遍,覺得寫法平直,沒有現代作品的希奇古怪,那時的人們還在蠟燭光下跳舞,可見也不會有什麼摩登名詞,爲中guo所未有,非譯者來閉門生造不可的。我最怕新花樣的名詞,譬如電燈,其實也不算新花樣了,一個電燈的另件,我叫得出六樣:花線,燈泡,燈罩,沙袋,撲落〔4〕,開關。但這是上海話,那後三個,在別chu怕就行不通。《一天的工作》裏有一篇短篇〔5〕,講到鐵廠,後來有一位在北方鐵廠裏的讀者給我一封信,說其中的機件名目,沒有一個能夠使他知道實物是什麼的。嗚呼,——這裏只好嗚呼了——其實這些名目,大半乃是十九世紀末我在江南學習挖礦時,得之老師的傳授。不知是古今異時,還是南北異地之故呢,隔膜了。在青年文學家靠它修養的《莊子》和《文選》或者明人小品裏,也找不出那些名目來。沒有法子。“三十六著,走爲上著”,最沒有弊病的是莫如不沾手。

  可恨我還太自大,竟又小觑了《死魂靈》,以爲這倒不算什麼,擔當回來,真的又要翻譯了。于是“苦”字上頭。仔細一讀,不錯,寫法的確不過平鋪直敘,但到chu是刺,有的明白,有的卻隱藏,要感得到;雖然重譯,也得竭力保存它的鋒頭。裏面確沒有電燈和汽車,然而十九世紀上半期的菜單,賭具,服裝,也都是陌生家夥。這就勢必至于字典不離手,冷汗不離身,一面也自然只好怪自己語學程度的不夠格。但這一杯偶然自大了一下的罰酒是應該喝幹的:硬著頭皮譯下去。到得煩厭,疲倦了的時候,就隨便拉本新出的雜志來翻翻,算是休息。這是我的老脾氣,休息之中,也略含幸災樂禍之意,其意若曰:這回是輪到我舒舒服服的來看你們在鬧什麼花樣了。

  好像華蓋運還沒有交完,仍舊不得舒服。拉到手的是《文學》四卷六號,一翻開來,卷頭就有一幅紅印的大廣告,其中說是下一號裏,要有我的散文了,題目叫作“未定”。往回一想,編輯先生的確曾經給我一封信,叫我寄一點文章,但我最怕的正是所謂做文章,不答。文章而至于要做,其苦可知。不答者,即答曰不做之意。不料一面又登出廣告來了,情同綁票,令我爲難。但同時又想到這也許還是自己錯,我曾經發表過,我的文章,不是湧出,乃是擠出來的〔6〕。他大約正抓住了這弱點,在用擠出法;而且我遇見編輯先生們時,也間或覺得他們有想擠之狀,令人寒心。先前如果說:“我的文章,是擠也擠不出來的”,那恐怕要安全得多了,我佩服陀思妥也夫斯基的少談自己,以及有些文豪們的專講別人。

  但是,積習還未盡除,稿費又究竟可以換米,寫一點也還不算什麼“冤沈海底”。筆,是有點古怪的,它有編輯先生一樣的“擠”的本領。袖手坐著,想打盹,筆一在手,面前放一張稿子紙,就往往會莫名其妙的寫出些什麼來。自然,要好,可不見得。

  還是翻譯《死魂靈》的事情。躲在書房裏,是只有這類事情的。動筆之前,就先得解決一個問題:竭力使它歸化,還是盡量保存洋氣呢?日本文的譯者上田進〔7〕君,是主張用前一法的。他以爲諷刺傳品的翻譯,第一當求其易懂,愈易懂,效力也愈廣大。所以他的譯文,有時就化一句爲數句,很近于解釋。我的意見卻兩樣的。只求易懂,不如創作,或者改作,將事改爲中guo事,人也化爲中guo人。如果還是翻譯,那麼,首先的目的,就在博覽外guo的作品,不但移情,也要益智,至少是知道何地何時,有這等事,和旅行外guo,是很相像的:它必須有異guo情調,就是所謂洋氣。其實世界上也不會有完全歸化的譯文,倘有,就是貌合神離,從嚴辨別起來,它算不得翻譯。凡是翻譯,必須兼顧著兩面,一當然力求其易解,一則保存著原作的豐姿,但這保存,卻又常常和易懂相矛盾:看不慣了。不過它原是洋鬼子,當然誰也看不慣,爲比較的順眼起見,只能改換他的yi裳,卻不該削低他的鼻子,剜掉他的眼睛。我是不主張削鼻剜眼的,所以有些地方,仍然甯可譯得不順口。只是文句的組織,無須科學理論似的精密了,就隨隨便便,但副詞的“地”字,卻還是使用的,因爲我覺得現在看慣了這字的讀者已經很不少。

  然而“幸乎不幸乎”,我竟因此發見我的新職業了:做西崽〔8〕。

  還是當作休息的翻雜志,這回是在《人間世》二十八期上遇見了林語堂先生的大文,摘錄會損精神,還是抄一段——“……今人一味仿效西洋,自稱摩登,甚至不問中guo文法,必慾仿效英文,分‘曆史地’爲形容詞,‘曆史地的’爲狀詞,以模仿英文之historic-al-ly,拖一西洋辮子,然則‘快來’何不因‘快’字是狀詞而改爲‘快地的來’?此類把戲,只是洋場孽少怪相,談文學雖不足,當西崽頗有才。此種流風,其弊在奴,救之之道,在于思。”(《今文八弊》中)

  其實是“地”字之類的采用,並非一定從高等華人所擅長的英文而來的。“英文”“英文”,一笑一笑。況且看上文的反問語氣,似乎“一味仿效西洋”的“今人”,實際上也並不將“快來”改爲“快地的來”,這僅是作者的虛構,所以助成其名文,殆即所謂“保得自身爲主,則圓通自在,大暢無比”之例了。不過不切實,倘是“自稱摩登”的“今人”所說,就是“其弊在浮”。

  倘使我至今還住在故鄉,看了這一段文章,是懂得,相信的。我們那裏只有幾個洋教堂,裏面想必各有幾位西崽,然而很難得遇見。要研究西崽,只能用自己做標本,雖不過“頗”,也夠合用了。又是“幸乎不幸乎”,後來竟到了上海,上海住著許多洋人,因此有著許多西崽,因此也給了我許多相見的機會;不但相見,我還得了和他們中的幾位談天的光榮。不錯,他們懂洋話,所懂的大抵是“英文”,“英文”,然而這是他們的吃飯家夥,專用于服事洋東家的,他們決不將洋辮子拖進中guo話裏來,自然更沒有搗亂中guo文法的意思,有時也用幾個音譯字,如“那摩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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