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篇數,此集只選了舊作小說五篇,爲是教集子短小精悍,也就是“愣吃鮮桃一口,不吃爛杏一筐”的意思。
論裁,這裏只選了小說,而沒有選劇本,詩歌與雜文,因爲雜文隨寫隨發表,向不留底稿,也不彙存印之成件;劇本與詩歌雖然寫過,可都不高明,故放棄之。通俗文藝則在抗日戰爭中開始學習,寫得不大像樣子,所以也不去管它。
論時期,這五篇都在何年何月寫起與寫成,和在何年何月在哪裏發表,都已記不清楚;就是哪篇寫成在前,哪篇在後,也記得不完全。我的寫作的態度是:在下筆的時候,永遠很用心,不肯敷衍了事;除萬不得已(如在索稿太急,或身不好等情形下)我不肯將太壞的東西拿出去。可是,作品一經發表,即似“嫁出的女兒,潑出的
”,我不再注意它們,所以很容易忘了它們的生年日月,大致的說,這五篇都是在一九三○年與一九三七年之間寫成的。這就是說,寫這幾篇的時候,我已有了一些寫作的經驗;我的寫作生活是由一九二四年開始的。在寫《黑白李》之前,我已發表過四部長篇小說了。
論技巧,《黑白李》是不很成熟的,因爲它産生在我初學乍練寫短篇小說的時候——我是先發表過幾部長篇,而後才試寫短篇的。《斷魂槍》,《上任》和《月牙兒》三篇,技巧都相當的有些進步;《月牙兒》是有以散文詩寫小說的企圖的。至于《駱駝祥子》,則根本談不上什麼技巧,而只是樸實的敘述。它的好也許就在此:樸素,簡勁有力。
論語言,在這幾篇裏,除了《月牙兒》有些故意修飾的地方,其余的都力求收斂,不多說,不要花樣,盡可能的減少油腔滑調——油腔滑調是我的風格的一大毛病。我很會運用北京的方言,發爲文章。可是,長與短
往往是一母所生。我時常因爲貪功,力求俏皮,而忘了控製,以至必不可免的落入貧嘴惡
,油腔滑調。到四十歲左右,讀書稍多,青年時期的淘氣勁兒也漸減,始知語言之美並不是耍貧嘴。
論內容,這五篇作品中,倒有四篇是講到所謂江湖上的事的:《駱駝祥子》是講洋車夫的,《月牙兒》是講暗娼的,《上任》是講強盜的,《斷魂槍》是講拳師的。我自己是寒苦出身,所以對苦人有很深的同情。我的職業雖使我老在知識分子的圈子裏轉,可是我的朋友並不都是教授與學者。打拳的,賣唱的,洋車夫,也是我的朋友。與苦人們來往,我並不只和他們坐坐茶館,偷偷的把他們的動作與談論用小本兒記下來。我沒作過那樣的事。反之,在我與他們來往的時候,我並沒有“心積慮”的要觀察什麼的念頭,而只是要交朋友。他們幫我的忙,我也幫他們的忙;他們來給我祝壽,我也去給他們賀喜,當他們生娃娃或娶媳婦的時節。這樣,我理會了他們的心態,而不是僅僅知道他們的生活狀況。我所寫的並不是他們裏的任何一位,而是從他們之中,通過我的想象與組織,産生的某一件新事或某一個新人。舉個例說:在我的朋友裏,有許多是職業的拳師,太極門的,形意門的,查拳門的,撲虎門的,都有。但是,他們沒有一位像《斷魂槍》中的那幾位拳師的,而且也根本沒有那麼個故事。其中的人與事是我自己由多少拳師朋友裏淘洗出來,加工加料炮製成的。
在這裏附帶的說,《斷魂槍》的材料原本夠寫一部長篇的,因索稿火急,就放棄了原來計劃,而寫成了一個短篇。我相信,這個短篇,雖然那麼短,或者要比一部長篇更精彩一些。寫小說,我以爲,不怕餡大皮薄,而怕空洞無物。《月牙兒》那篇,也是長篇改造的。它原名《大明湖》,有十幾萬字。“一·二八”,日寇放火,燒了東方圖書館,《大明湖》原稿也燒在裏面。我之所以敢大膽的試用近似散文詩的筆法寫《月牙兒》者,正因爲我對故事人物因已寫過一遍而非常的熟悉,可以從容不迫地在文字上多下功夫。
論思想,在我的初期的作品裏所表現的是興之所至,寫出我自己的一點點社會經驗。興之所至的“興”從何而來呢?是來自五四運動。在五四運動以前,我雖然很年輕,可是我的散文是學桐城派,我的詩是學陸放翁與吳梅村。到了五四運動時期,白話文學興起,我不由得狂喜。假若那時候,凡能寫幾個字的都想一躍而成爲文學家,我就也是一個。我開始偷偷的寫小說。我並沒想去投稿,也沒投過稿。可是,用白話寫,而且字句中間要放上新的標點符號,那是多麼痛快有趣的事啊!再有一百個吳梅村,也攔不住我去試寫新東西!這文字解放(以白話代文言)的狂悅,在當時,使我與千千萬萬的青年不知花費了多少心血,消耗了多少紙筆!
這種狂悅可並不一定使人搞清楚思想,反之,它倒許令人迷惘,傷感,沈醉在一種什麼地方都是詩,而又不易捉摸到明朗的詩句的境界。我就是那樣。我想象著月可能是藍的,石頭是有感覺的,而又沒有膽子把藍月與活石寫出來。新詩既不能得心應手,有時候我就在深夜朗讀《離騒》。
不過,五四運動到底是反帝反封建的。不管一個青年怎樣發瘋,要去摘天邊的小月,他也不會完全忘記了家大事。再加上那時節所能聽到的見到的俄
大革命的消息與馬克思學說,他就不單忘不了
家大事,而且也忘不了世界革命。這個偉大的理想與啓示否定了月亮是藍的。況且,拿我自己來說,自幼兒過慣了缺吃少穿的生活,一向是守著“命該如此”的看法,現在也聽到階級鬥爭這一名詞,怎能不動心呢?
一九二四年到倫敦的東方學院去教華文,我開始寫小說。有了前邊的一點敘述,我能寫出什麼樣子的小說是很容易猜測到的。一方面,在文字上,我拚命的利用白話所給我的便利,橫沖直撞,哪管什麼控製與選擇。另一方面,我多少寫出點反帝反封建的意思來。我說“意思”,那就是說我並沒能下功夫有系統的研讀革命理論的書籍,也不明白革命的實際方法。我只借著自己一點點社會經驗,和心中自幼兒積累下的委屈,反抗那壓迫人的個人或家。《老張的哲學》與《二馬》都足以證明我確有這點“意思”。
一九三○年回,思想比在留英的時候稍稍進步了些。在歸途中,因缺少旅費,在人種彙聚的新加坡住了半年。在那裏,中學生的思想卻比我還前進。他們生長在真正的殖民地,恨不能馬上把帝
主義者一腳踢了走。據他們看,我的作品,即使有那麼一點“意思”,都是遊戲筆墨,未曾搔到癢
。這使我不安,因不安而想改進自己。
回到內,文藝論戰已放棄文學的革命,進而爲革命的文學。配備著理論,在創造上有普羅文學的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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