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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文集第十五卷》三年寫作自述

老舍作品

  自離開濟南到今天——一九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已是整整三年。這三載的光yin,有三分之一是花費在旅行上——單說到西北去慰勞抗戰將士,就用去了六個月。其余的三分之二,大概的算來,一半是用在給文協服務,一半是用在寫作;換言之,流亡二載中,花費在寫作上的時間並不很多,只有一個整年的光景。

  在戰前,當我一面教書一面寫作的時候,每年必利用暑假年假寫出十幾萬字;當我辭去教職而專心創作的時候,我一年(只有一年是這樣的作職業的寫家)可以寫三十萬字。在抗戰三年裏,一共才寫了三十多萬字,較之往年,在量上實在退步了不少;但是,拿這三年當作一年看,象前段所說明的,就不算怎麼太寒酸了。

  這三十多萬字的支配是:小說:短篇四篇,約兩萬多字。長篇一篇(未寫完)三四萬字。

  通俗文藝:見于《三四一》者六萬字,未收入者還至少有萬字。

  話劇:《殘霧》六萬字,《張自忠》五萬字,《guo家至上》三萬字,(後半是宋之的寫的)。

  詩歌:《劍北篇》已得四萬余字,其他短詩軍歌尚有萬字。雜文:因非所長,隨寫隨棄,向不成集,大概也有好幾萬字了。

  由上表可以看出來,在量上,雖然沒有什麼可誇口的,可是在質方面上卻增多了不少。在戰前,我只寫小說與雜文,即使偶而寫幾句詩,也不過是筆墨的遊戲而已。神聖的抗戰是以力伸義,它要求每個人都能十八般武藝件件精通,全德全力全能的去抵抗暴敵,以彰正義。順著這個要求,我大膽去試驗文藝的各種ti裁,也許是白耗了心血而一無所成,可是不斷的學習總該多少有些益chu。戰爭的暴風把拿槍的,正如同拿刀的,一齊吹送到戰場上去;我也希望把我不象詩的詩,不象戲劇的戲劇,如拿著兩個ji蛋而與獻糧萬石者同去輸將,獻給抗戰;禮物雖輕,心倒是火熱的。這樣,于小說雜文之外,我還練習了鼓詞,舊劇,民歌,話劇,新詩。學習是一種辛苦,可也帶來不少愉快。我決不後悔試寫過鼓詞,也不後悔練習過話劇,成績的好壞姑且不提,反正既要寫,就須下一番功夫,下功夫的最好的報酬便是那一點苦盡甜來的滋味。

  爲試寫別的,便放下了小說,所以小說寫得很少,可是,理由並不這麼簡單。在太平年月,我聽到一個故事,我想起一點什麼有意思的意思,我都可以簡單的,目不旁視的,把它寫成一篇小說;長點也好,短點也好,我准知道只要不太粗劣,就能發表。換言之,在太平年月可以“莫談guo事”,不論什麼一點點細微的感情與趣味,都能引起讀者的欣賞,及至到了戰時,即使批評者高擡貴手,一聲不響;即使有些個讀者還需要那細微的情感與趣味,作爲一種無害的消遣,可是作者這顆心不能再象以前那樣安坦閑適了。炮火和血肉使他憤怒,使他要挺起脊骨,喊出更重大的粗壯的聲音,他必須寫戰爭。但是,他的經驗不夠,經驗不是一眨眼就能得來的。蝸牛負不起戰馬的責任來,噢,我只好放下筆!當“七七”事變的時候,我正寫著兩個長篇,都已有了三四萬字。宛平城上的炮響了,我把這幾萬字全扔進了廢紙筐中。我要另起爐竈了,可是我沒有新的磚灰及其他的材料!

  在抗戰前,我已寫過八部長篇和幾十個短篇。雖然我在天津、濟南、青島和南洋都住過相當的時期,可是這一百幾十萬字中十之七八是描寫北平。我生在北平,那裏的人、事、風景、味道,和賣酸梅湯、杏兒茶的吆喝的聲音,我全熟悉。一閉眼我的北平就完整的,象一張彩se鮮明的圖畫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膽的描畫它。它是條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條活潑潑的魚兒來。濟南和青島也都與我有三四年的友誼,可是我始終不敢替它們說話,因爲怕對不起它們。流亡了,我到武昌、漢口、宜昌、重慶、成都,各chu“打遊擊”。我敢動手描寫漢口碼頭上的挑夫,或重慶山城裏的擡轎的嗎?決不敢!小孩子乍到了生地方還知道暫緩淘氣,何況我這四十多歲的老孩子呢!

  抗戰不是樁簡單的事,政治、經濟、生産、軍事……都一脈相通,相結如環。我知道什麼呢?有三條路擺在我的眼前:第一條是不管抗戰,我還寫我的那一套。從生意經上看,這是個不錯的辦法,因爲我准知道有不少的人是喜讀與抗戰無關的作品的。可是,我不肯走這條路。文藝不能,絕對不能,裝聾賣傻!設若我教文藝裝聾賣傻,文藝也會教我墮入魔道。此所以主張文藝可以與抗戰無關者,還須“主張”一下者也——這麼一主張,便露出他心中還是很難過呀。要不然,他何不堂堂正正的去寫,而必有這麼一主張呢?第二條是不管我懂不懂,只管寫下去。寫戰事,則機關槍拼命哒哒;寫建設,則馬達突突;只有骨骼,而無神髓。這辦法,熱情有余,而毫無實力;雖無騙人之情,而有騙人之實,亦所不取。只剩了第三條路,就是暫守緘默,我放棄了小說。自然,這只是暫時的。等我對于某個地方,某些人物,某種事情,熟習了以後,我必再拿起筆來。還有,依我的十多年寫小說的一點經驗來說,我以爲寫小說最保險的方法是知道了全海,再寫一島。當抗戰的初期,誰也把握不到抗戰的全局,及至戰了二三年後,到chu是戰爭的空氣,呼吸既慣,生活與戰爭息息相通,再來動筆,一定不專憑一gu熱情去亂寫,而是由實際生活的ti驗去描畫戰爭。這也許被譏爲期待主義吧?可是哪一部象樣的作品不是期待多時呢,積了十幾年對洋車夫的生活的觀察,我才寫出《駱駝祥子》啊——而且是那麼簡陋寒酸哪!

  把小說放下,可不就是停止了筆的活動。我開始寫通俗讀物,那時候,正當臺兒莊大捷,文章下鄉與文章入伍的口號正喊得山搖地動。我寫了舊形式新內容的戲劇,寫了大鼓書,寫了河南墜子。甚至于寫了數來寶。從表面上看起來,這是避重就輕——舍棄了創作,而去描紅模子。就是那肯接受這種東西的編輯者也大概取了聊備一格的態度,並不十分看得起它們:設若一經質問,編輯者多半是皺一皺眉頭,而答以“爲了抗戰”,是不得已也。但是從我的學習的經驗上看,這種東西並不容易作。第一是要作得對;要作得對,就必須先去學習。把舊的一套先學會,然後才能推陳出新。無論是舊劇,還是鼓詞,雖然都是陳舊的東西,可是它們也還都活著。我們來寫,就是想給這些還活著的東西一些新的血液,使它們前進,使它們對抗戰發生作用。這就難了。你須先學會那些套數,否則大海茫茫,無從落筆。然後,你須斟酌著舊的情形而加入新的成分。你須把它寫得象個樣子,而留神著你自己別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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