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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文集第十六卷》大家合作

老舍作品

  同志們:沒有時間預備一篇寫好的稿子①,想起什麼就說什麼吧!

  先從演員自己寫稿子這個問題來談一談吧!這一次會演裏邊,有不少位代表,都演唱了自己寫的作品,而且多數寫的很好。這是一件應當祝賀的事情!因爲說唱文藝沒法子繁榮,假如沒有新的作品。這是最重要的事情。我們應繼續在這一方面努力。而且呢,曲藝都産生在各地方:廣東的、福建的、河北的、山東的……。我們要是自己來寫稿子,那就特別的qin切,因爲人、地方、用的語言、說唱形式,都是一致的。譬如我講一件北京的事情,用我的北京話、北京調子、北京人、北京的背景,這就顯得特別的qin切,就非常容易收到更大的宣傳的效果。

  這次大家自己寫稿子,必定有很好的影響。這個影響是什麼呢?在前幾年,有的作家和學習寫作的青年們,都不大看得起曲藝。他們認爲要寫一本小說,就能成爲作家,錢也拿的多,不久可以做作家協會的會員。名利雙收。或者寫一本話劇,也是這樣。所以他們不重視通俗文藝。現在我們自己來寫啦,我們的稿子也登在《人民日報》上啦,他們要想一想了。dang和政府重視我們的工作。寫東西不在大不大。你寫一本話劇,我寫一百句鼓詞,要是好呢,價值是一個樣的。好的就是好的,不因爲我們這一百句,你那個四幕戲五萬多字,就一定比我們好。金子比西瓜塊小,可是比西瓜值錢多了。

  另外一個很大的影響,就是以前我們自己不敢寫,有自卑感。覺得“喲!讓我唱一段嗎,我倒滿行,拿起筆來就寫,一定挺難!”現在啊,我們自己寫了,而且寫的不錯,這是真叫我們高興,有了信心!我們自信,我們就能提高。我們這次能夠自己寫東西,就帶動了大家,叫大家認識曲藝是人民所需要的,應當注意,應當大家寫;同時,我們藝人自己也寫了,把自己提高了一步。自己不拿筆,不會知道裏邊的困難與怎麼樣提高。寫出來一次,你就有了信心,就會越寫越好的。

  因此我們就應提到作家跟演員們的關系。在解放後,以北京來說,有一些作家的確是對寫說唱文學有貢獻的。但是這個力量很不夠。盡管是不夠,可是在今天這個會上,就可以看見:這裏有幾位作家,和布置我們這個會的、管理會務的,就有當日那一批青年。他們現在都差不多可以算是專家了。他們都經常來創作說唱的文學。這一些個人都是解放後五一年哪、五二年哪,培養出來的。可見只要演員跟作家能夠打成一片,他會發生很好的作用的。我們閉會後回去,應當在各地方推動作家,特別是青年,慢慢地各chu就有了基本的幹部。會寫一些,跟我們說得來,了解我們,就擴大了我們的隊伍。那個時候(剛解放)力量不夠,是因爲有些個作家對曲藝不太關心。今天呢,我們自己開頭寫了,這是破除迷信。自己動手寫是好事情,但是不要因此就不要了作家。人越多越好。

  拿我的個人經驗來說,曲藝段子作家寫的有缺點:第一技巧差,因爲不熟悉曲子怎麼唱,需要多少個字一句,音節如何,怎麼合轍押韻。對這些個作家是外行。他們文字不一定都通俗,往往有些學生腔。一段鼓詞或一段相聲,有不少學生腔,就不好辦。作家的生活也許不夠;那麼,演員們自己來寫,就可以校正這些弊病。因爲我們掌握形式,我們這個語言又是從民間來的,我們的生活也豐富,因爲經常跟人民接觸。不過,我們演員自己寫的,也不一定就盡善盡美。所以我認爲每一個有文化的演員,應該有靠自己的雄心。這就是躍進嘛!但是同時也應當爭取跟作家合作。我想這兩個是不矛盾的。不要認爲從此我們就要只靠自己,作家幫忙不幫忙不要緊。還是要合起來大家搞,人多勢衆,就力量大啊!我總覺得雙方合作是個好辦法。在我的經驗裏,作家寫完了,由演員來給加工,有時加得很好,有時加得不很好;反過來說,演員們寫的,由作家給加工,也有加的很好的,也有加的很壞的。這就應當注意到作家跟演員的關系了。譬如說吧,一個作家寫的也許內容空洞一點,但是政策掌握的好。也許他沒有足夠的生活,但是文字來的很方便;反之,演員寫的往往因有生活而把這個事那個事都寫進去。所以作家與演員合作就能截長補短。一個雖然生活也許不夠,可是政策掌握的好,能看出問題來;一個生活很豐富,但寫得不集中,東一句西一句,還有時候可能犯點政治上的錯誤。所以雙方面在一道來搞,大家協作,是妥當的辦法。以前我們做的不很好,我們應作進一步的團結。那就是說,兩方面都要相互尊重。你寫完了讓我幫忙,我寫完了讓你幫忙,都應尊重對方,認真考慮,毫不客氣。兩個人要大辯論。兩個人爭辯不清,可以請別人參加。我覺得這樣好。不應輕易讓步。這是爲人民寫的,連一個字也不輕易放過。作家寫的文雅一點,因爲他會作詩呀。可是他一耍筆調,就容易tuo離了群衆。語言不是群衆所熟悉的,群衆就不大接受。所以應讓演員給加工。可是演員有時候就說這不行,又有學生腔,又不合轍押韻,拿走吧!我就碰過這個釘子。當然,這位作家大概不能很高興。有時候,演員要給作家改稿子,一看這句是學生腔或新名詞不好唱,好了,就隨便改上“說端詳”啊、“面前存”啊、“馬能行”啊,作家就不高興了。作家想:文章要字通了,馬就是馬,什麼是“馬能行”呢?但是,演員們熟悉這一套舊詞兒,也好唱,就給人家這樣改了。作家就生氣。這是雙方都沒有好好研究。鬧了脾氣,彼此越來越不團結了。所以雙方都應當辯論:我這句太文了,不是老百姓喜歡聽的,咱們改嘛!但是,二哥,我可不要你這個“馬走戰”。你這麼改不行,要商議商議看,看看有沒有既比我這個學生腔好,又比你這個“馬走戰”好的呢?這樣子合作就有好的結果。作家對演員寫的也是這樣,演員寫的本來很合轍押韻,很通俗,作家卻給改的別別扭扭,唱起來難懂。所以雙方必得辯論。這種關系不限于演員跟作家,也適于演員跟群衆,因爲現在群衆正在大量地創作。我們下鄉下廠,不一定遇見一個作家,但是很可能遇見許多正在那兒創作的群衆。那就很好了,我們自己也寫,大家也給我們寫。彼此的關系就像我剛才說的:不是你寫得的可以一個字不動了,或者我寫得的可以一個字不動了。需要大家進行辯論,拿這個真當成一件要事看待。在前幾年在北京有過一個gāo cháo,新曲藝創作的很多。後來呢,又來了個低chao。原因很多,其中之一,就是詞兒沒寫好。寫的本來空洞,又加上“馬能行”等就更空洞了。所以群衆就不願意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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