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文學裁上說,詩裏有諷刺詩,戲劇裏有諷刺劇,小說裏有諷刺小說,都自成一格。曲藝裏也有自成一格的諷刺文學,就是相聲。此外,童話、神話、寓言和笑話裏也都有或多或少的諷刺成分。可見諷刺在文學裏確實占有重要地位。
在舊社會裏,統治階級不喜歡人民自由發表意見,可是人民會利用諷刺文,聲東擊西,指槐罵柳,進行攻擊,發泄憤恨,使統治階級哭笑不得,十分狼狽。多麼專暴的統治者也扼殺不了諷刺文學。反之,壓迫越凶,通過諷刺而來的抗議就越厲害。
在我們的新社會裏,人民有了言論自由,是否還需要諷刺文學呢?這就要問:我們是否需要批評與自我批評?
我想,誰也不會說不需要批評與自我批評吧。那麼,諷刺文學是最尖銳的批評,通過藝術形象使大家看清楚我們擁護什麼和反對什麼,我們怎會不需要它呢?正因爲我們講民主,重視批評與自我批評,所以我們才需要諷刺文學,欣賞諷刺文學。欣賞諷刺文學是我們的民主精神的一種表現。
可是,有的人不喜歡諷刺文學,特別不喜歡碰到他自己的癢癢肉的諷刺文學。我們是不是就因此決定少得罪人,不再寫諷刺的作品呢?我想誰都會很好地回答這個,用不著我多說什麼。我倒要提醒怕碰到自己癢癢肉的人,去檢查自己一下,是不是心裏有點只喜歡谀媚,不願意接受批評的毛病呢?作家們是有正義感的,不能夠把該諷刺的反而歌頌一番,粉飾太平對誰也沒有好。
有的人甚至不許諷刺他所屬的那一部門或那一行業。比方說:作醫生的不許作品裏諷刺任何醫生或醫院,作教師的不許諷刺任何教師或學校。他好像是說:我們這一部門或行業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絕對禁止批評!這個說法有什麼根據呢?接受批評,端正個人的工作態度,改進業務,不是好事情嗎?作品裏諷刺一位醫生或某一個假設的醫院,並不是一筆抹殺所有的醫生和所有的醫院的功績。假若不幸而言中,作品裏假設的諷刺對象恰好像實際中的某一醫生或某一醫院,那就該取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才是。在咱們的社會裏,誰也沒有禁止批評的特權。在資本主義家裏,作家爲避免招惹麻煩,或吃官司,往往在劇本和小說的卷首聲明:“書中人物事實都是想象出來的,並非真人真事。”難道我們也必須這麼作嗎?
那些反對諷刺文學的人並不敢公開地說禁止批評與諷刺。他們總是振振有詞地說:作家歪曲了現實,咱們的社會裏沒有這樣的人——指作品中的諷刺對象而言。
要知道,誇大是諷刺的必要手段。既須誇大,就必須把許多該諷刺的行爲適當地集中于一身。這才能創造出形象鮮明的人物來。假若我們只吞吞吐吐地說:這個人的思想與行爲95%都是值得表揚的,不過只有5%,或更少一些,容或應當批評一下,我們就無法創造出這樣的人物。既要諷刺,便須辛辣,入骨三分。不疼不癢的諷刺等于放棄諷刺的責任,也就得不到任何教育效果。諷刺,在我們的社會裏,是急切地鞭策一切落後的人物,希望他們及時轉變,不再作社會主義建設的絆腳石。它無情地揭發一切不合理的行爲,要求我們都振作精神,作個先進的人物。它也要求我們檢查自己,還有沒有舊社會殘留下來的毛病,從而決定去洗幹淨自己的身心。諷刺家的手段是辛辣無情的,他的心裏可是充滿熱情,切盼大家改過自新,齊步前進。
不喜歡諷刺文學的人還會說:諷刺既須誇張,把三分毛病說成十分,豈不就是暗示我們的社會製度不好麼?我們有領導,怎能允許毛病十足的人在機關或團
裏濫竽充數呢?我知道,在寫諷刺作品的時候,今天的作家是抱著這樣的態度的:擁護我們的社會製度,而反對與我們的社會製度不相容的人與事。因爲諷刺必須尖銳,他們不能不從事誇大。這是應有的藝術手段。同時,他們不允許自己通過這誇大了的人物去諷刺我們的社會製度。在我們的社會裏的確有落後的人,的確有作錯了的事。不但今天,就是到了共産主義社會也還會有這樣應該諷刺的人與事。作家誇大地諷刺了這樣的人與事,目的是在鞭策,而不是否定我們的社會製度。到現在爲止,作家們所發表過的各種諷刺作品,缺點不在他們諷刺得太過火,而在諷刺的不夠深刻,不夠大膽。這個缺點的由來,一方面是因爲作家們觀察得不夠深刻,不夠廣泛,寫作技巧也還欠熟練;另一方面也是因爲社會上阻力很大,一篇作品出來就招到多少多少責難;于是,他們就望而生畏,不敢暢所慾言了。事實上,我們社會裏的該諷刺的人與事的毛病要比作家們所揭發過的還更多更不好。
可是,有人又會說了:盡管如此,家醜也不必外揚啊。我以爲不然。作家的責任是歌頌光明,揭露黑暗。只歌頌光明,不揭露黑暗,那黑暗就會漸次擴大,遲早要釀成大患。諷刺是及時施行手術,刮骨療毒,治病救人。是,它的手段也許太厲害一些,可是良葯苦口利于病,治病有時候需要下猛葯。擁護我們的社會製度不等于隱瞞某些人某些事的醜惡與不合理。文藝追求並闡明真理,不該敷衍、粉飾。爲了真理,我們歌頌先進的人物,鞭撻落後的人物。
載一九五六年七月三十日《文藝報》第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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