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我開始學習用白話寫文章的時候,我犯了兩個錯兒:
一、以前用慣了文言,乍一用白話,我就像小孩子剛得到一件新玩藝兒那樣,拼命的玩耍。那時候,我以爲只要把白話中的俏皮話兒湊在一,就可以成爲好文章,並不考慮:那些俏皮話兒到底有什麼作用,也不管它們是否被放在最合適的地方。
我想,在剛剛學習寫作的人們裏,可能有不少人也會犯我所犯過的毛病。在這兒談一談,也許是有好的。
經過一個相當長的期間,我才慢慢明白過來,原來語言的運用是要看事行事的。我們用什麼話語,是決定于我們寫什麼的。比方說:我們今天要寫一篇什麼報告,我們就須用簡單的,明確的,清楚的語言,不慌不忙,有條有理的去寫。光說俏皮話,不會寫成一篇好報告。反之,我們要寫一篇小說,我們就該當用更活潑,更帶情感的語言了。
假若我們是寫小說或劇本中的對話,我們的語言便決定于描寫的那一個人。我們的人物們有不同的格,職業,文化
平等等,那麼,他們的話語必定不能像由作家包辦的,都用一個口氣,一個調調兒說出來。作家必須先
有成竹的知道了人物的一切,而後設身
地的寫出人物的話語來。一個作家實在就是個全能的演員,能用一枝筆寫出王二、張三與李四的語言,而且都寫得恰如其人。對話就是人物的
格等等的自我介紹。
在小說中,除了對話,還有描寫,敘述等等。這些,也要用適當的語言去配備,而不應信口開河的說下去。一篇作品須有個情調。情調是悲哀的,或是激壯的,我們的語言就須恰好足以配備這悲哀或激壯。比如說,我們若要傳達悲情,我們就須選擇些彩不太強烈的字,聲音不太響亮的字,造成稍長的句子,使大家讀了,因語調的緩慢,文字的暗淡而感到悲哀。反之,我們若要傳達慷慨激昂的情感,我們就須用明快強烈的語言。語言像一大堆磚瓦,必須由我們把它們細心地排列組織起來,才能成爲一堵牆,或一間屋子。語言不可隨便抓來就用上,而是經過我們的組織,使它能與思想感情發生骨肉相連的關系。
二、現在說我曾犯過的第二個錯。這個錯兒恰好和第一個相反。第一個錯兒,如上文所交代的,是撒開巴掌利用白話,而不知如何組織與如何控製。第二個錯兒是趕到弄不轉白話的時候,我就求救于文言。在二十多年前,我不單這樣作了,而且給自己找出個道理來。我說:這樣作,爲是提高白話。好幾年後,我才放棄了這個主張,因爲我慢慢地明白過來:我的責任是用白話寫出文藝作品,假若文言與白話攙夾在一道,忽而文,忽而白,便是我沒有盡到責任。是的,有時候在白話中去找和文言中相同的字或詞,是相當困難的;可是,這困難,只要不怕麻煩,並不是不能克服的。爲白話服務,我們不應當怕麻煩。有了這個認識,我才盡力的避免借用文言,而積極的去運用白話。有時候,我找不到恰好相等于文言的白話,我就換一個說法,設法把事情說明白了。這樣還不行,我才不得已的用一句文言——可是,在最近幾年中,這個辦法,在我的文字裏,是越來越少了。這就是不單我的劇本和小說可以朗讀,連我的報告
質的文字也都可以念出來就能被聽懂的原因。
在最近的幾年中,我也留神少用專名詞。專名詞是應該用的。可是,假若我能不用它,而還能夠把事情說明白了,我就決定不用它。我是這麼想:有些個專名詞的含義是還不容易被廣大群衆完全了解的;那麼,我若用了它們,而使大家只聽見看見它們的聲音與形象,並不明白到底它們是什麼意思,豈不就耽誤了事?那就不如避免它們,而另用幾句普通話,人人能懂的話,說明白了事。而且,想要這樣說明事
,就必須用淺顯的,生動的話,說起來自然
切有味,使人愛聽;這就增加了文藝的說服力量。有一次,我到一個中學裏作報告。報告完了,學校一位先生對學生們說:“他所講的,我已經都給你們講過了。可是,他比我講得更透徹,更
切,因爲我給你們講過一套文藝的術語與名詞,而他卻只說大白話——把術語與名詞裏的含蘊都很清楚地解釋了的大白話!他給你們解決了許多問題,我呢,慚愧,卻沒能作到這樣!”是的,在最近幾年中,我無論是寫什麼,我總希望能夠充分的信賴大白話;即使是去說明較比高深一點的道理,我也不接二連三的用術語與名詞。名詞是死的,話是活的;用活的語言說明了道理,是比死名詞的堆砌更多一些文藝
的。況且,要用普通話語代替了專名詞,同時還能說出專名詞的含義,就必須費許多心思,去想如何把普通話調動得和專名詞一樣的有用,而且比專名詞更活潑,
切。這麼一來,可就把運用白話的本事提高了一步,慢慢的就會明白了什麼叫作“深入淺出”——用頂通俗的話語去說很深的道理。
現在,我說一說,我怎樣發現了自己的錯兒,和怎樣慢慢的去矯正它們。還是讓我分條來說吧:一、從讀文藝名著,我明白了一些運用語言的原則。頭一個是:凡是有名的小說或劇本,其中的語言都是源源本本的,像清鮮的流似的,一句連著一句,一節跟著一節,沒有隨便亂扯的地方。這就告訴了我:文藝作品的結構穿
是有機的,像一個美好的生物似的;思想借著語言的表達力量就像血脈似的,貫串到這活東西的全
。因此,當一個作家運用語言的時候,必定非常用心,不使這裏多一塊,那裏缺一塊,而是好象用語言畫出一幅勻整調諧,
長短相宜,遠近合適的美麗的畫兒。這教我學會了:語言須服從作品的結構穿
,而不能烏煙瘴氣地亂寫。這也使我知道了刪改自己的文字是多麼要緊的事。我們寫作,最容易犯的毛病是寫得太多。誰也不能既寫得多,而又句句妥當。所以,寫完了一篇必須刪改。不要溺愛自己的文字!說得多而冗一定不如說得少而精。一個寫家的本領就在于能把思想感情和語言結合起來,而後很精煉地說出來。我們須狠心地刪,不厭煩地改!改了再改,毫不留情!對自己寬大便是對讀者不負責。字要改,句要改,連標點都要改。
閱讀文藝名著,也教我明白了:世界上最好的著作差不多也就是文字清淺簡練的著作。初學寫作的人,往往以爲用上許多形容詞,新名詞,典故,才能成爲好文章。其實,真正的好文章是不隨便用,甚至于幹脆不用形容詞和典故的。用些陳腐的形容詞和典故是最易流于庸俗的。我們要自己去深思,不要借用偷用濫用一個詞彙。真正美麗的人是不多施脂粉,不亂穿服的。明白了這個道理以後,我不單不輕……
雜文集第十六卷我怎樣學習語言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