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講本來應稱爲“什麼是文學”。什麼是文學?恐怕永遠不會得到最後的答案。提出幾個文學的特質,和文學中的重要問題,加以討論,借以得著個較爲清楚的概念,爲認識與欣賞文學的基礎,這較比著是更妥當的辦法。這個進程也不是不科學的,因爲打算捉住文學的構成原素必須經過邏輯的手段,從比較分析歸納等得到那一切文學作品所必具的條件。這是一個很大的志願,其中需要的知識恐怕不是任何人在一生中所能集取得滿足的;但是,消極的說,我們有“科學的”一詞常常在目前,我們至少足以避免以一時代或一民族的文學爲解決文學一切問題的鑰匙。我們知道,整個文學是生長的活物的觀念,也知道當怎樣留神去下結論,更知道我們的知識是多麼有限;有了這種種的警惕與小心,或者我們的錯誤是可以更少一點的。文學不是科學,正與宗教美學藝術論一樣的有非科學所能解決之點,但是從另一方面看,科學的研究方法本來不是要使文學或宗教等變爲科學,而是使它們增多一些更有根據的說明,使我們多一些更清楚的了解。科學的方法並不妨礙我們應用對于美學或宗教學所應有的常識的推理與精神上的經驗及會,研究文學也是如此:文學的欣賞是隨著個人的愛好而不同的,但是被欣賞的條件與欣賞者的心理是可以由科學的方法而發現一些的。
在前兩講中我們看見許多問題,文學中的道德問題,思想問題,形式與內容的問題,詩與散文的問題;和許多文學特質的價值的估定,美的價值,情感的價值,想象的價值等等。這些都是我們必須詳細討論的。但是,在討論這些之前,我們要問一句,中文學中有沒有忽略了在世界文學裏所視爲重要的問題?這極爲重要,因爲不這麼設問一下,我們便容易守著一些舊說而自滿自足,不再去看那世界文學所共具的條件,因而也就不能公平的評斷我們自家的文藝的真價值與成功何在。
中沒有藝術論。這使中
一切藝術吃了很大的虧。自然,藝術論永遠不會代藝術解決了一切的問題,但是藝術上的主張與理論,無論是好與壞,總是可以引起對藝術的深厚趣味;足以劃分開藝術的領域,從而給予各種藝術以適當的價值;足以爲藝術的各枝對美的、道德的等問題作個通
盤算的討論。柏拉圖與亞裏士多德的文學理論,在今日看起來,是有許多錯誤的,可是他們都以藝術爲起點來討論文學。不管他們有多少錯誤,他們對文學的生長與功能全得到一個更高大更深遠的來源與根據;他們看文學不象個飄萍,不是個寄生物,而是獨立的一種藝術。以藝術爲起點而說文學,就是柏拉圖那樣輕視藝術也不能不承認荷馬的偉大與詩人的須受了神明的啓示而後才作得出好文章來。中
沒有藝術論,所以文學始終沒找著個老家,也沒有一些兄弟
來陪伴著。“文以載道”是否合理?沒有人能作有根據的駁辯,因爲沒有藝術論作後盾。文學這樣的失去根據地,自然便容易被拉去作哲學和倫理的奴仆。文學因工具——文字——的關系托身于哲學還算幸事,中
的圖畫、雕刻與音樂便更可憐,它們只是自生自滅,沒有高深透徹的理論與宣傳爲它們倡導激勵。中
的文學、圖畫、雕刻、音樂往好裏說全是足以“見道”,往壞裏說都是“雕蟲小技”:前者是把藝術完全視爲道德的附屬物,後者是把它們視爲消遣品。
設若以文學爲藝術之一枝便怎樣呢?文學便會立刻除掉道德的或任何別種不相幹的東西的鬼臉而露出它的真面目。文學的真面目是美的,善于表情的,聰明的,眉目口鼻無一不調和的。這樣的一個面目使人戀它愛它贊美它,使人看了還要看,甚至于如顛如狂的在夢中還記念著它。道德的鬼臉是否能使人這樣?誰都能知道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這到了該說文學的特質的時候了,雖然我們還可以繼續著指出中文學中所缺乏的東西,如文學批評,如文學形式與內容的詳細討論,如以美學爲觀點的文學理論等等,但是這些個的所以缺乏,大概還是因爲我們沒有“藝術”這個觀念。雖然我們有些類似文學評論的文章,可是文學批評沒有成爲獨立的文藝,因爲沒有藝術這個觀念,所以不能想到文學批評的本身應當是創造的文藝呢,還是只管隨便的指摘出文學作品一些毛病。形式與內容的關系也是由討論整個的藝術才能提出,因爲在討論圖畫雕刻與建築之美的時候,形式問題是要首先解決的。有了形式問題的討論,形式與內容的關系自然便出來了。對于美學,中
沒有專論,這是沒有藝術論的自然結果。但是我們還是先討論文學的特質吧。
文學是幹什麼的呢?是爲說明什麼呢——如說明“道”——還是另有作用?從藝術上看,圖畫、雕刻、音樂的構成似乎都不能完全離開理智,就是音樂也是要表現一些思想。文學呢,因爲工具的關系,是比任何藝術更多一些理智分子的。那麼,理智是不是文學的特質呢?不是!從幾方面看它不是:(一)假如理智是個文學特質,爲什麼那無理取鬧的《西遊記》與喜劇們也算文藝作品呢?爲什麼那有名的詩,戲劇,小說,大半是說男女相悅之情,而還算最好的文藝呢?(二)講理的有哲學,說明人生行爲的有倫理學,爲什麼在這兩種之外另要文學?假如理智是最要緊的東西;假如文學的責任也在說理,它又與哲學有何區別呢?(三)供給我們知識的自有科學,爲什麼必須要文學,假如文學的功用是在滿足求知的慾望?要回答這些問題,我們不能不說理智不是文學的特質,雖然理智在文學中也是重要的分子。什麼東西攔住理智的去路呢?情感。
爲什麼《西遊記》使人愛讀,至少是比韓愈的《原道》使人更愛讀?因爲它使人欣喜——使人欣喜是藝術的目的。爲何男女相愛的事自最初的民歌直至近代的詩文總是最時興的題目?因爲這個題目足以感動心靈。陸機、袁牧等所主張的對了,判定文藝是該以能否感動爲准的。理智不是壞物件,但是理智的分子越多,文學的感動力越少,因爲“文學都是要傳達力量,凡爲發表知識的不是文學”。我們讀文藝作品也要思索,但是思索什麼?不是由文學所給的那點感動與趣味,而設身地的思索作品中人物與事實的遭遇嗎?假如不是思索這個,文學怎能使我們忽啼忽笑呢?不能使我們哭笑的作品能否算爲文學的成功?理智是冷酷的,它會使人清醒,不會讓人沈醉。自然,有些偉大的詩人敢大膽的以詩來談科學與哲理,象lucretius①與但丁。但是我們讀詩是否爲求知呢?不是。這兩位詩人的大膽與能力是可佩服的,但是我們只能佩服他們的能力……
文學概論講義第4講 文學的特質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