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老實人《在私塾》上一小節],無錯誤。
春天愛逃學,一半是初初上學,心正野,不可馴;一半是因春天可以放風筝,又可大衆同到山上去折花。論玩應當數夏天,因爲在這季裏可洗澡,可釣魚,可看戲,可捉蛐蛐,可趕場,可到山上大樹下或是廟門邊去睡。但熱,逃一天學容易犯,且因熱,放學早,逃學是不必,所以反比春天可以少逃點學了。秋天則有半月或一月割稻假,不上學。到冬天,天既冷,外面也很少玩的事情,且快放年學,是以又比秋天自然而然少挨一點因逃學而得來的撻罵了。
我第一次逃學看戲是四月。第二次又是。第二次可不是看戲,卻同到兩人,走到十二裏左右的長甯哨趕常這次糟了。不過就因爲露了馬腳,在被兩面罰後,細細拿來同所有的一日樂趣比較,天平朝後面的一頭墜,覺得逃學值得,索
逃學了。
去城十二裏,或者說八裏,一個逢一六兩日聚集的鄉場,算是附城第二熱鬧的鄉常出北門,沿河走,不過近城跳石則到走過五裏名叫堤溪的地方,再過那堤溪跳石。過了跳石又得沿河走。走來走去終于就會走進一個小小石砦門,到那哨上了。趕場地方又在砦子上手,稍遠點。
這裏場,說不荊我可以借一篇短短文章來爲那場上一切情形下一種注解,便是我在另一時節寫成的那篇《市集》。
不過這不算描寫實情。實在詳細情形我們哪能說得盡?譬如虹,這東西,到每個人眼中都放一異彩,又溫柔,又美麗,又近,又遠;但一千詩人聚攏來寫一世虹的詩,虹這東西還是比所有的詩所蘊蓄的一切還多!
單說那河岸邊泊著的小船。船小象把刀,狹長臥在面上,成一排,成一串,互相擠挨著,把頭靠著岸,正象一隊兵。君,這是一隊雖然大小同樣,可是年齡
服槍械全不相同的雜
隊伍!有些是灰
,有些是黃
,有些又白得如一根大蔥。還有些把頭截去,成方形,也大模大樣不知羞恥的攙在中間。我們具了非凡興趣去點數這些小船,數目結果總不同。分別城鄉兩地人,是在
服上著手,看船也應用這個方法;不過所得的結論,請你把它反過來。“
服穿得入時漂亮是住城的人。縱穿綢著緞,總不大
俗,這是鄉巴佬”,這很對。這裏的船則那頂好看的是獨爲上河苗人所有。篙槳特別的精美,船身特別的雅致,全不是城裏人所能及的事!
請你相信我,就到這些小船上,我便可以隨便見到許多我們所引爲奇談的酋長同酋長女兒!
這裏的場介于苗族的區域,這條河,上去便是中最老民族托身的地方。再沿河上去,一到烏巢河,全是苗人了。苗人酋長首領同到我們地方人交易,這場便是一個頂適中地點。
他們同他女兒到這場上來賣牛羊和煙草,又換鹽同冰糖回去。
百分人中少數是騎馬,七十分走路。其余三十分左右則全靠坐那小船的來去。就是到如今,也總不會就變更多少。當我較大時,我就懂得要看苗官女兒長得好看的,除了這河碼頭上,再好沒有地方了。
船之外,還有面上漂的,是小小木筏。木筏同類又還有竹筏。筏比船,占面積較寬,載物似乎也多點。請你想,一個用山上長藤紮縛成就的浮在
面上走動的筏,上面坐的又全是一種苗人,這類人的女的頭上帕子多比鬥還大,戴三副有飯碗口大的耳環,穿的
服是一種野蠶繭織成的峒錦,裙子上面多安釘銀泡(如普通戰士盔甲),大的腳,踢拖著花鞋,或竟穿用稻草製成的草履。男的苗兵苗勇用青
長竹撐動這筏時,這些公主郡主就銳聲唱歌。君,這是一幅怎樣動人的畫啊!人的年齡不同觀念亦隨之而異,是的確,但這種又妩媚,又野蠻,別有風光的情形,我相信,直到我老了,遇著也能仍然具著童年的興奮!望到這筏的走動,那簡直是一種夢中的神迹!
我們還可以到那筏上去坐!一個苗酋長,對待少年面一點的漢人,他有五十倍私塾先生和氣。他的威風同他的尊嚴,不象一般人來用到小孩子頭上。只要活潑點,他會請你用他的自用煙管(不消說我們卻用不著這個),還請你吃他田地裏公主自種的大生紅薯,和甘蔗,和梨,完全把你當客一般看待,順你心所慾!若有小酋長,就可以同到這小酋長認同年老庚。我疑心,必是所有教書先生的和氣殷勤,全爲這類人取去,所以塾中先生就如此特別可怕了。
從牲畜場上可以見到的小豬小牛小羊小狗,到此也全可以見到。別人是從這傍碼頭的船筏運來到岸上去賣,買的人多數又賴這樣小船運回,各樣好看的狗牛是全沒有看厭時候!
且到牲畜場上,別人在買牛買羊,有戴大牛角眼鏡的經紀在旁,你不買牛就不能夠隨意扳它的小角,更談不到騎。當這小牛小羊已爲一個小酋長買好,牽到河邊時,你去同他辦交涉,說是得試試這新買的牛的脾氣,你摩它也成,你戲它也成。
還有你想不想過河到對面河岸廟裏去玩?若是想,那就更要從這碼頭上搭船了。對河的廟有狗,可不去,到這邊,也就全可以見到。在這岸邊玩,可望到對河的車,大的有十
曬谷簟大,小的也總有四
模樣。這
車,走到他身邊去時,你不留心就會給它灑得一身全是
!車爲
激動,還會叫,用來引
上高坎灌田,這東西也不會看厭!
我們到這場上來,老實說,只呆在這兒,就可過一天。不過同伴是做煙草生意的吳三義鋪子裏的少老板,他怕到這兒太久,會碰到他鋪子裏收買煙草的先生,就走開這船舶了。
“去,吃狗肉去!”那一個比我太四歲的吳少義,這樣說。
“成,”這裏還有一個便是他的弟,吳肖義。
吃狗肉,我有什麼不成?一個少老板,照例每日得來的點心錢就比我應得的多三倍以上,何況約定下來是趕場,這高明哥哥,還偷得有二十枚銅元呢。我們就到狗肉場去了。
在吃狗肉時,不喝酒並不算一件醜事。不過通常是這樣:得一面用筷子夾切成小塊的狗肉在鹽辣子裏打滾,一面拿起土苗碗來抿著包谷燒,這一來當然算內行了一點。
大的少義知道這本經,就說至少各人應喝一兩酒。承認了。承認了結果是臉紅頭昏。
到我約有十四歲,我在沅州東鄉懷化地方當兵時,我明白吃狗肉喝酒的真味道,且同輩中就有人以樊哙自居了。君,你既不曾逃過學,當然不曾明白逃學到鄉場上吃狗肉的風味!
只是一兩酒,我就不能照料我自己。我這吃酒是算第一次。各人既全是有一點飄飄然樣子,就又拖手到場上去看
。三人在賣小
場上轉來轉去玩,蹲到這裏看,那裏看,都覺得很好。賣
的人也多半是小孩同婦女。光看又不買,就逗他們笑,說是來趕場看
,並非買。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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