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懶得離婚第3節上一小節]。一個端端正正裝著“五好家庭”的獎狀,一個歪斜著的擠滿了小小的照片。有一張仿佛是結婚照,可惜被擋住了,看不清。屋子裏的牆皮發黑泛黃,看來有日子沒粉刷了。窗臺上有灰塵,有兩個空啤酒瓶,一支假唐三彩飛馬,四蹄踏在塵埃上。最令方芳驚訝不止的是窗臺上赫然擺著一個舊搪瓷痰盂。它怎麼上那兒了?
“居家過日子就那麼回事兒,老較真兒還行!前兒有個小夥子跑居委會鬧,非離婚不可。我一問,結婚才六個月零三天。說什麼沒共同語言,感情勾不通。氣得我也沒好話,我說,你才二十五,離了還結不?還得找個女的不是?放著日子不過,瞎折騰什麼!方同志,您別樂,基層的工作難著呢,哪兒掌握不好就許出點兒事。這年頭兒,人心活,平常你連影兒都不知道,事兒就鬧大發了。三號院老王家,沒聽見他們家鬧和呀,當著人沒事兒沒事兒的,冷不丁那女的就喝了嘀嘀畏……”
老太太談興方濃,不可遏製。方芳只得乖乖地聽著,搶不過話頭來。女主人似有不安,她大概想理順一下關系,把老太太的話打斷了:
“方同志,您喝!”
一句話提醒了主任。她也渴了,端起杯子“咕咚咕咚”地喝個個痛快。
方芳也覺得機不可失,該她說了。
“龐主任,您忙您的去吧,我跟張大談談。”
“行,行,你們談,你們談。有啥問題您再找我們居委會。我可不拿您當外人。”
臨出門老太太又找補了一句:
“鳳蘭,方同志我可交給你了!”
老太太屋門一關,屋裏頓時鴉沒雀靜,兩人相對不言聲兒。女人采訪女人,比女人采訪男人難多了。
“張大,您說說吧!”
大撒網,說啥都行。不加限製,不給約束。別拿題目把人家思想框住,搞“誘發式”采訪,這是采訪之大忌。
張鳳蘭缺乏臨場經驗,且毫無思想准備,面對著這位不速之客,面對著一個無邊無際的問題,無從啓齒。
“您想到什麼就說什麼,關于你們家的事。”
“方同志,您喝。”
方芳舉起杯子,裝出遞到邊馬上要喝的樣子,隨即放下說:
“那就談談你們怎麼認識,怎麼結婚的,好嗎?”
不得已求其次。當采訪對象不善言詞時,只有來點“引導式”了,引導對方把話講出來。這也是采訪學上教過的。
這方法果然靈驗。張鳳蘭坐在對面,黃臘臘的臉上頓時起了一片紅暈,幹巴巴的眼裏甚至閃過一道亮波。怎麼認識的,怎麼結婚的?是啊,怎麼認識的,怎麼結婚的?已經很久沒有人提這個問題了,很久,很久了。還是在剛結婚那一陣兒,常常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回答、嘻笑、興奮……隨後,就過去了,眨眼就過去了,沒有人再提這樣的問題了。好像她生來就是劉述懷的老婆,天經地義,命中注定,絕對真理。
歲月無情,來去匆匆。它帶走了戀情,帶走了蜜月,帶走了恩愛,帶走了美好。新服變成了舊
服,新毛巾淪爲抹桌布。柴、米、油、鹽、醬、醋、茶;生孩子、洗尿布、絮棉襖、上兒童醫院、貯存大白菜。家家如此,年年如此。這就是結婚,這就是家庭,這就是生活,平平常常,實實在在。
“說說吧,你們是怎麼認識的?”
“都老夫老妻了,還說這些?”
“說說吧,如果不是秘密的話。”
“有啥保密的!不就是他二姑促和的嗎。”
“能不能說具些?”
“……”
“比如說,你們第一次見面,在什麼地方?”
“頭一回見,像是在他二姑家。”她笑了笑,“不對,瞧我這記,是在公園兒。”
“到底是在哪兒呀?”
“一時猛不丁地還真記不起來了……”
“那你再好好想想。”
“想想,讓我想想看……唉,孩子都八歲了,誰還記著那些個。忘了,想不起來了。”
真遺憾!一生之中如此關鍵的情節,竟忘了。這種人!
“好吧,等你想起來了,再告訴我。現在,你能不能說說,第一次見面,他給你什麼樣的印象?”
“第一次,也說不好。反正,覺著,還湊合吧!”
“那就是說,也還滿意,又不太滿意。”
“……”
“那你就說說,滿意的是什麼,不滿意的是什麼?”
“我?……嗐!我真說不好。”
不知不覺中,采訪陷入了“審問式”。或一問一答,或問而不答,很難有收獲。
方芳覺得很累。
張鳳蘭覺得欠人家點什麼。
正在這問不下去,答不上來的尴尬時刻,劉述懷回家來了。
他穿著一套舊中山製服,推著一輛舊車,車把上挂著一個舊包,用車輪子頂開門往裏走。
“老劉,來客人了!”張鳳蘭趕忙起身。
他擡頭看了看,看到坐在角落舊沙發上的方芳,略點了點頭,把車推向腳邊的一個狹窄地帶。那裏正是一個空擋,正好支下一輛車,好像當初蓋房時就是這麼設計的。
劉述懷從車把上取下他的舊包,方芳忙站起來自我介紹:
“我是報社的記者,想采訪一下你們的家庭。”
她沒有伸出手去,他也沒有伸出手來。
“好,你們談吧!”他拎著包往外走。
張鳳蘭一把攔住他:
“老劉,你別走呀,記者還要找你談呢!”
找他談?方芳不記得自己說過這話。是張鳳蘭急中生智,覺得只有把老劉攥住才能過關。
“唔,好吧!”
劉述懷順手把手上的包放在窗臺的痰盂上。手提包大,痰盂口小,只好斜躺著。
方芳打量此人:著陳舊,臉也灰撲撲的透著一
子舊
。兩眼大而無神,像兩盞蒙滿灰塵的舊燈泡。真是一個平平常常的人。難怪張鳳蘭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她不想再重複剛才向他妻子提出的那些問題。一個連同丈夫初次見面的地點都忘得幹幹淨淨的人,是乏味的人,一個連初次見面的地點都被妻子忘得幹幹淨淨的丈夫,必定是個更乏味的人。她不想問,心灰意懶。
“剛才方同志還問我,咱們頭一回見面是在哪兒呢?”
“喔?”他用一只大手抹了抹臉,問妻子:“在哪兒?”
“問你呢!”
他又抹來抹去,不知要抹去什麼,只說:
“忘了。”
走吧!應該結束這場極其無味的采訪了。方芳站起來,客氣中含著冷淡:
“時間不早了,我該走了。我本來是想搞點家庭調查,隨便談談……”
客人要走,張鳳蘭如釋重負。她起身送客,也把劉述懷推起來。
方芳走著,不說兩句話顯得太冷淡,又說:
“本來還想問問,你們這個家庭是怎麼過的?”
“湊合過呗!”張鳳蘭答得挺快。
“是啊,湊合過呗!”劉述懷接著說,婦唱夫隨。
如果到此爲止,客人走了,主人回了,什麼事情都不會發生。當然,這將是一次失敗的采訪。每個記者在自己的采訪生涯中都會遇到這樣的失敗。方芳很快就會把它遺忘。
劉述懷也是接過妻子的話,隨便說的。送客人嘛,總得說點什麼。口中念念有詞,心中並無所想。心裏沒有什麼,說話也就隨便。他跟著說出來的一句話,本來也是無意的,隨口那麼一說。可是,這句話一出口,頓時使事情發生了戲劇的變化。拉上的大幕又拉開了。
這時,他們正好走到院兒門口。方芳同張鳳蘭握手告別,轉身又同劉述懷握別。劉述懷正說道:
“其實,哪家不是湊合著過?千萬個家庭都像瞎子過河——自個兒摸著慢慢過呗!”
方芳眼前一亮,她的手忘了抽回,她的眼盯著他。他原來極不平常。一雙眼睛炯炯有神。平常的是那間屋子。極矮的房檐,極舊的門窗,就在這矮房舊窗前,站著一個極有光彩的人。
“我下次再來!”方芳留下一句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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