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人生問題發端論孔子學說所以適應于秦漢以來的社會的緣故上一小節]文飾,自甚合他的本味。試看峄山刻石,特提“孝道顯明”,而會稽刻石,“匡饬異俗”之言曰:“有子而嫁,背死不貞,防隔內外,禁止婬佚,男女絜誠,夫爲寄豭,殺之無罪,男秉義程,妻爲逃嫁,子不得母。”看他這樣以魯俗匡饬越俗的宗旨,秦的宗法倫理,在上流社會上是不會墮的。故始皇必以清議而納母歸。孝之一字必在世家方有意義,所以當時孝字即等于deacency,甚至如劉邦一類下等流氓,亦必被人稱爲大孝,而漢朝皇帝無一不以孝爲谥,暴發戶學世家,不得不如此耳。有這個社會情形,則魯儒宗之倫理傳布,因得其憑藉。
封建一個名詞之下,有甚多不同的含義。西周的封建,是開殖民,所以封建是謂一種特殊的社會組織。西漢的封建是割裂郡縣,所以這時所謂封建但是一地理上之名詞而已。宗周或以滅
而封建,如殷唐等,或以拓新土而封建,如江漢,其能封建稍久的,在內則公室貴族平民間相影響成一種社會的組織。其中多含人民的組織。人民之于君上,以方域小而覺
,以接觸近而覺密。試看
風那時人民對于那時公室的興味何其密切。那時一諸侯之民,便是他的戰卒,但卻不即是他的俘虜。這種社會是養成的。後來兼並愈大,愈不使其下層人民多組織(因爲如此最不便于虜使)。其人民對于其公室之興味,愈來愈小。其爲政者必使其人民如一團散沙,然後可以爲治。如秦始皇之遷天下豪傑于鹹陽,即破除人民的組織最顯明的事。封建社會之滅,由于十二
七
之兼並,秦只是把六
滅了罷了。封建的社會製早已亡,不待秦。
中之由春秋時代的“家
”演進爲戰
時代的“基于征服之義”之
,是使中
人可以有政治的大組織免于匈奴鮮卑之滅亡我們的;同時也是使中
的政治永不能細而好的。因爲從戰
秦的局面,再一變,只能變到中央亞細亞大帝
之局面,想變到歐洲政治之局面是一經離開封建製以後不可能的。(從蒙古滅宋後,中
的
家,已經成了中央亞細亞大帝
之局面了。唐宋的政治雖腐敗,比起明清來,到底多點“民氣”。)
在漢初年,假如南粵趙氏多傳一百年,吳泌傳能到宣元時,或者粵吳重新得些封建社會的組織。但
既那末大,又是經過一番郡縣之後,這般想是甚不自然的。漢初封建只是劉家家略,劉邦們想如此可以使姓劉的長久,遂割郡縣以爲
。這是于社會的組織上甚不相涉的。頂多能夠恢複到戰
的七雄,決不能恢複到成周春秋之封建。封建之爲一種社會的組織,是在戰
廢的,不是在秦廢的。漢未嘗試著恢複這社會的組織,也正不能。
我覺得秦之有所改變,只是順當年七
的一般趨勢,不特不曾孤意的特爲改變,而且比起六
來反爲保守。六
在戰
時以經濟之發展,侈靡而失其初年軍
之精神(特別是三晉),秦
則立意保存,從孝公直到秦皇。
漢初一意承秦之續,不見得有一點“調和二者”的痕迹。這層漢儒是很覺得的。太史公把漢看得和秦一般,直到王莽時,揚雄劇秦美新,亦只是劇漢美新耳。東漢的儒家,方才覺得漢不是秦。
儒家雖由漢武定爲教,但儒家的政治理想,始終未完全實現。東漢晚年禮刑之辨,實是春秋理想與戰
理想之爭,魯
理想與三晉理想之爭。魯
以
小而文化久,在戰
時也未曾大
春秋時封建氣。儒家的理想,總是以爲
家不應只管政刑,還要有些社會政策,養生送死,乃至儀節。三晉思想總是以爲這都非
家所能爲,所應爲,
家但執柄。其弊是儒家從不能有一種超予fthics的客觀思想,而三晉思想家所立的抽象的機作,亦始終不可見,但成君王之督責獨裁而已。
近代最代表純正儒家思想者,如顧亭林,其封建十論,何嘗與柳子厚所論者爲一件事。柳子厚的問題是:封建(即裂土,非成俗)于帝室之保全,內之秩序爲便呢,或是但是郡縣?亭林的問題是:封建(即成俗,非裂土)能安民或者郡縣?亭林答案,以爲“郡縣之弊其弊在上”,必層層設監,愈不勝其監。刺史本是行官,旋即代太守,巡按本是行官,旋即代布政,愈防愈腐,以人民之中未有督責也。
中離封建之局(社會的意義),遂不得更有歐洲政治的局面,此義我深信深持,惜此信中不能更詳寫下。
商鞅趙武靈王李斯實在不是一輩人。商鞅不是一個理想家,也不是一個專看到將來的人。他所行的法,大略可以分做四格:(一)見到晉霸業時之軍
辦法,以此風訓練秦
;(二)使警察成人民生活的習慣;(三)抑止財富的勢力侵到軍
。此亦是鑒予晉之頹唐。(四)使法令絕對的實行。商君到底是個三晉人。自孝公以來秦所以盛,我試爲此公式:“以戎秦之粗質,取三晉之嚴文。”商鞅這種變法,是與後來儒家的變成法家,如王莽,王安石等,絕然不同的。
趙武靈王不曾變法,只是想使人民戎俗而好戰,以便開拓胡地中山,並以並秦。他是一個甚漫的人,但不見得有製度思想。
李斯的把戲中,真正太多荀卿的思想。荀卿所最痛言的“一天下建家之權稱”,李斯實現之。他的事作與商君的事作甚不類。商君是成俗,李斯是定權衡。
這些人不見得在當時即爲“衆矢之的”。我們現在讀戰的曆史,只能靠一部《史記》。《戰
策》已佚,今存當是後人輯本(吳汝綸此說甚是),而這部《史記》恰恰是一部儒家思想的人做的。商君的人格,想也是很有力量而超越平凡的。看他答公孫痤之言,何其有見識而有擔當。且後來一靠孝公,不爲私謀,秦
終有些爲他訴冤的人。即令有人攻擊他,也必是攻擊他的私人,不聞以他之法爲衆矢之的。至于李斯,後人比忠者每稱之。《史記》上有一個破綻,“人皆以斯極忠而被五刑。察其本,乃與俗議之異。不然,斯之功且與周召列矣。”可見子長時人尚皆稱許李斯,非子長一人在《史記》上作翻案文章耳。子長最痛恨公孫弘,最看不起衛霍一流暴發戶,最不謂然的是好大喜功,故結果成了一部于漢武帝過不去的謗書。他這“一家之言”,我們要留神的。陳涉造反,尚用扶蘇的名義,可見當時蒙將軍之死,必是世人歌泣的一件事。蒙氏有大功,而被大刑,不合太史公的脾胃,把他一筆抹殺,這豈能代表當年的輿論哉。如果《史記》有好
,必是他的“先黃老而後六經,退
士而進
雄,羨貨利而羞賤貧。”但頭一句尚是他的老子的好
,他的儒家思想之重,使這書但成“一家之言”。假若現在尚有當年民間的著述,必另是一番議論。我們現在切不可從這不充足的材料中抽結論。
到了後世甚遠,儒家思想,儒家記載,專利了。當年民間真正的輿論,就不見了。
宋前曹在民間的名譽不壞,從宋起,儒家思想普及民間,而曹公變爲“衆矢之的”。當年何曾是如此的。
以上一氣寫下,一時想到者,意實未盡也。
弟斯年十五、十一、廿八。
***
颉剛兄:
兄第六信提出一事,弟于上次信敘了我的意思很多。我現在補說下列幾句:
中社會的變遷,在春秋戰
之交,而不在秦。七
製,秦製,漢製,都差不多。其得失存亡,在政而不在製。
商鞅一般人不見得在當時受惡名,我又舉下列兩事:(一)李斯上書,舉商君以爲客之益秦之例;(二)公孫衍張儀,孟子的學生大稱之,大約是當時時論,而遭了孟子大頓罵。孟子是儒家,不見得能代表當時時論。
有一人頗有一部份像商君者,即吳起,在其能製法明令以強。而吳起所得罪的人,也正是商君所得罪的,即是當時的貴族。大約戰
初年的趨勢,是以削貴族的法子強
。
弟 斯年 十五、十二、七。
——選自立中山大學《語言曆史學研究所周刊》第一集第六期(1927年廣州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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