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瑛子事件第十三章 王秀玲親臨瑛子家調查,老母親聲淚俱下說根由上一小節] 到了下午放學,圍觀我的人,比中午的更多了。
僅僅不到一天時間,全校千百號人,都知道三甲班有個“殘廢”學生。
這就是我上學第一天的感覺。
這也是我先平第一次從家裏出去,到社會上所見的“世面”。
我可以這樣說,我和別人一樣,都生有兩只眼睛。可是,我的這眼,肯定比別人的眼看到的東西要多得多……
瑛子母告訴小王,就是在瑛子第一天上學回來,她沒吃也沒喝,一句話也不說。哭到半夜,後來……
後來,她母和她
都以爲她上學太累了,已經睡著了,可是……
可是誰也沒想到,那天夜裏,瑛子將單卷成一條繩子,一邊系在
上,一邊系在自己脖子上,然後猛地向
下滾去……
她不想活了。
母和
,當發現這一“壯舉”時,她已經懸在了地上……
一家人急得不知如何是好,趕忙將繩子割斷,將她重新抱上……


瑛子沒能死成功。
這件事,可把瑛子的母和
嚇了個半死。
她們知道,瑛子子剛烈,生
聰明,但又十分脆弱,受不得精神上的刺激。于是,在今後的生活中,時時留心,
留意,生怕她有什麼事情想不開,再走上那條可怕的路。
瑛子在母和
的安慰照顧下,思想上度過了危險期,又能正常上學了。
這以後,班裏的同學,也都輪著來接送她上下學。而且,那些好心的同學,還經常來家幫助瑛子母幹些家務。
這樣,瑛子的心情也漸漸好了起來,也不再害怕了。
再說,學校的同學們,也是一陣風;天天見,時時見,也就見慣不怪,沒什麼人再議論她了。相反,由于瑛子學習好,對人和氣,很多男生也對她有了好感,還經常跟她打招呼,這使她心裏很溫暖。
通過上學,通過接觸社會,使瑛子大開了眼界。
在後來的文章中,她寫道:
“如此看來,我這個人,是注定要將自己溶入社會的,要將自己的生活和大家的生活交織在一起,我才會有快樂,我才能感受到生命的意義……
“我必須成爲社會人,成爲社會生活中的一個有機的細胞,成爲‘大家’中不可缺少的一份子。否則,我不如立即死去……
“正是從那時起,我暗自發誓:今後一定要加倍學習,加倍努力,盡可能多地學到一些本領,爲將來長大了投入社會,做好必要的准備……
“我要成爲一個讓人們像關注我的殘疾之軀一樣,來關注我的事業的人……”
後來的實踐,正好證明了她當初立下的宏願。
——她滿腔熱忱地幫助過無依無靠的老人和婦女。
——她全心全意爲那些另有疾病的人們治病。
——她熱心社會公益事業,自覺自願地爲社會做好事。
——她開辦“人生心理診所”,用殘疾之軀爲那些身軀並不殘疾但心靈殘疾的人們治病。
——她勤于筆耕,用自己飽醮感情的筆,寫出了大量啓迪人生的文章。
——她……
——她……
在她後來的事業中,很值得一提的,應該是她的。
瑛子的,在小王的眼中,是個十分古怪的人。
當小王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在街巷好不容易找到她時,她卻非常反感,聲稱自己不認識瑛子。
這使小王很納悶。
爲什麼她要這樣呢?
小王通過瑛子母了解到:瑛子的這個
,卻是個心地善良,過去曾經長期幫助支持瑛子事業的人。
她母說——
瑛子的,從瑛子上學第一天起,就背著她上學。
後來,瑛子漸漸長大了,同學們輪著背瑛子,她就背得少了。
也許是爲了減輕家庭生活的壓力,也許是因爲不喜歡讀書,她自作主張,在上初二時,就偷偷報名,去了紡織廠當工人。
每年,她除了自己的生活費,把所掙的錢,無論多少,全都交到了母的手中,一分也不肯私留。
母知道女兒的心思,認爲女孩子大了,應該花點兒錢,爲自己打扮打扮,可她卻不,從不能花一分錢。
由于年輕,加之從小在家幹活慣了,她人發育較早。雖然她不著意打扮自己,但在廠裏,仍有幾分姿。
不久,廠裏就有小夥子追求她了。
戀愛,是人生的權力。在十九歲那年,她接受了一個青年男工的求愛。不久,兩人的感情就發展到了十分熱烈的地步。
但是,有幾次,她將那位男朋友帶回家裏,又給家裏幹活,又逗母快樂,卻深深地刺激了身有殘疾的
瑛子。
這時的瑛子,也已經懂事了。當瑛子看見和一個男的有說有笑,歡樂無比,就非常自卑。
這時候的她,漸漸知道:
——世上的男男女女,只要長大了,都是可以有男歡女愛的。然而,自己卻由于殘疾,喪失了獲得幸福的權力。
——人是有大腦的。有大腦就會去思考,而且她的思維能力並不因爲身軀的殘疾而有所不全;正好相反,她的思維能力,隨著年齡的增長,越來越豐富。
——她知道青年男女在一起,是一生中最快樂的時光。
——她知道,戀愛是人生最美好最幸福的事情。
然而,她卻只能夠盡情在腦中去想像它,卻無法去實現它。
後來,每次把男朋友帶回家,她就獨自縮在
上,淚
不知不覺湧流不止,誰勸也沒用。
再後來,爲了不讓
的心靈受刺激,就不再將男朋友帶回家來了。
這使母很生氣。
這也使瑛子很內疚,認爲自己對不起,對不起……
是在廠裏的宿舍結的婚。
按說,站在這個家庭的立場上看問題,嫁人,向男方要五千塊錢彩禮,不算什麼過份的要求。但是,正是要了這五千元,使得男方家的父母,對
發起恨來。
她婆家的什麼事都要讓去幹,一點兒都不讓兒子動手。一不如意,婆婆就會張口大罵:你是我們花錢買來的兒媳婦,不是來讓人伺候的……
起初,想,既然已經結了婚,就是人家的人了,能忍就忍,能讓就讓,只要不鬧出什麼大事情,怎麼樣都無所謂。今後日子長了,就會好的。
母也這樣勸
。
可是,日子長了,不僅婆婆經常侮罵,兒子也越來越懶,什麼事都不肯幹,動不動就生氣。
這還不是問題的關鍵。
最要緊的是,他們結婚了好幾年,不僅沒有孩子,而且居然從來沒有懷上過。
這樣一來,婆婆和兒子,都埋怨是喪門星,斷子絕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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