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五位審判官、一個民檢察官和立場堅定的陪審團組成的可怕的法庭每天開庭。他們每天晚上發出名單,由各個監獄的典獄官向囚犯們公布。典獄官有一句標准的俏皮話,“號子裏的人,出來聽晚報喽!”
“查爾斯·埃佛瑞蒙德,又名達爾內。”
拉福斯的晚報終于這樣開始了。
叫一個名字,那人就走到旁邊一個地點去,那是專爲這種名列生死簿上的人准備的地方。查爾斯·埃佛瑞蒙德,又名達爾內,有理由知道這種習慣。他見過成百的人這樣一去不複返。
他那浮腫的典獄官念名單要戴眼鏡,一邊念,一邊看犯人是否到位,每念一個名字都要停頓一下,然後再繼續念,直到念完。念了二十三個名字,回答的只有二十個;有一個已死在牢裏,被人忘掉了;另外兩個早已上了斷頭臺,也被人忘掉了。宣布名單的地方就是達爾內到達那天晚上犯人搞社交活動的屋子——有圓穹頂的。那批人在大屠殺中全死光了—一那以後他還曾想念過他們,卻再也沒見到過他們—一都死在斷頭臺上了。
有匆匆的告別的話和祝願,但很快便結束了——因爲這是每天的例行公事,而拉福斯的人那天又忙著准備晚上的一個罰錢遊戲和一個小型音樂會。有關的人擠到鐵柵邊去掉眼淚,可是計劃中的文娛項目卻少了二十個人,需要增補,而關門時間又已臨近。時間太短了,到時候公用房間和走廊就要由獒犬通夜占領。囚犯們遠遠不是麻木不仁或缺乏同情心的,他們這種生活態度只是當時的條件逼成的罷了。同樣,雖然有微妙的不同,某些人又無疑曾受到某種狂熱和激動的支使去跟斷頭臺作過徒然的鬥爭,結果死在斷頭臺上。這並非言過其實,而是受到瘋狂震撼的公衆在心靈傳染上的一種瘋狂病。在瘟疫流行的時候,有人會受到那病的秘密吸引,産生一種可怕的偶然沖動,要想死于瘟疫,人們心裏都有類似的奇怪傾向,只是有待環境誘發而已。
通向裁判所附屬監獄的通道不長,但很黑暗;在它那滿是蚤虱蟲鼠的牢房裏度過的夜晚寒冷而漫長。第二天,在叫到查爾斯·達爾內的名字之前己有十五個囚犯進了法庭。十五個人全部判了死刑,整個審訊只用了一個半小時。
“查爾斯·埃佛瑞蒙德,又名達爾內”終于受到提審了。
他的法官們頭戴飾有羽毛的帽子,坐在審判席上,別的人主要戴的是佩三徽章的紅
粗質便帽。看著陪審團和亂紛紛的觀衆,他可能以爲正常秩序顛倒了過來,是罪犯在審判著正直的人呢!城市中最卑賤、最殘忍、最邪惡的,而且從來沒缺少過那份卑賤、殘忍和邪惡勁的人現在成了主宰全場的精靈。他們或品頭論足,或鼓掌喝彩,或大叫反對,或猜測估計,或推波助瀾,一律是肆無忌憚。男人大部分帶著某種正規武器,女人有的帶短刀,有的帶匕首,有的則一邊看熱鬧,一邊吃喝,許多女人打著毛線。在打毛線的婦女中有一個人手裏打著線、腋下夾著線團,坐在前排一個男人身邊。自從他離開城門之後,他便沒再見過那男人,但他馬上想起那就是德伐日。他注意到那女的在他耳邊說過一兩次話,便估計她是他的妻子。但是這兩個人最令他注意的是,雖然都盡可能坐得離他近一點兒,卻從來不瞧他一眼。他們好像下定了頑強的決心等待著什麼,眼睛只望著陪審團,從不望別的。曼內特醫生坐在庭長席下面的座位上,
著樸素跟平時一樣,就囚犯所見而言,只有他和羅瑞先生跟法庭無關,穿的也是日常服裝,而不是粗糙的卡爾馬尼奧拉裝。
民檢察官控訴查爾斯·達爾內爲外逃分子,按共和
流放一切外逃分子、潛回者
死的法律應判
死刑。法令公布日期雖在他回到法
以後,但不能影響判決。此時他已在法
,而法令又已公布,他已在法
被捕,因此要求判他死刑。
“殺他的頭!”觀衆大叫。“共和的敵人!”
庭長搖鈴要求肅靜,然後問囚犯是否曾在英格蘭居住多年。
毫無疑問。
那麼他就不該算是外逃分子了,是麼?他該怎麼稱呼自己?
他希望按法律的意義和精神解釋,不屬外逃分子之列。
爲什麼,庭長要求知道。
因爲他早已自願放棄了他所憎惡的一個稱號,放棄了他所憎惡的一種地位,離開了他的家,到英
靠自己的勤勞度日,而不是靠負擔過重的法
人民的勤勞度日。他放棄時,目前爲法庭所接受的外逃犯一詞尚無人使用。
對此他有何證明?
他提出了兩個證人的名字:泰奧菲爾.加伯爾和亞曆山大.曼內特。
但是他在英格蘭結了婚,是麼?庭長提醒他。
是的,但對象不是英人。
是法女公民麼?
是的。按出生籍是的。
她叫什麼名字?家庭?
“叫露西.曼內特,曼內特醫生的獨生女。這位好醫生就坐在卡爾馬尼奧拉裝:一七九二年左右在法流行的一種服裝,寬翻領短上
(它本身就叫卡爾馬尼奧拉衫),配黑
長褲,紅
便帽和三
腰帶。那兒。”
這句回答對聽衆産生了可喜的影響。贊美這位有名的好醫生的叫喊聲震動了大廳。受到感動的人們極其反複無常,幾張凶惡的臉上立即珠淚滾滾,可剛才他們還咬牙切齒地瞪著他,仿佛按捺不住,要立即拉他上街殺掉。
查爾斯·達爾內按照曼內特醫生一再囑咐的路子踩著這危險路上的每一步。醫生的謹慎意見指引著他面前的每一步,讓他對每一個細節都做好了准備。
庭長問他爲什麼到那時候才回到法,而沒有早些回來?
他沒有早些回來原因很簡單,他回答道,因爲他放棄了財産,在法無以爲生,而在英
他以教授法語和法
文學度日。他之所以在那時回來是因爲一個法
公民的催促和書面請求,那人說明他若不回來他就有生命之虞。他是爲了挽救一個公民的生命回來的,是不計一切個人安危來作證、來維護真理的。在共和
眼裏這能算作犯罪麼?
人群熱情地高叫道,“不算!”庭長搖鈴讓大家肅靜,可人們並不肅靜,仍然叫著“不算!”直到叫夠了才自行住嘴。
庭長問那公民是誰。被告說那公民便是他的第一個證人。他還很有把握地提起那人的信,那是在城門口從他身上取走的,他相信可以在庭長的卷宗中找到。
那信就在卷宗裏——醫生早安排好了,並向他保證過一定能找到。審訊到達這個階段,找出了那信宣讀了,又傳公民加伯爾作證。加伯爾證明屬實。公民加伯爾還極盡委婉和禮貌之能事暗示說,由于共和的衆多敵人給懲治敵人的法庭製造麻煩,形成了壓力,他在修道院監獄稍稍受到了忽視,實際上己在相……
雙城記第6章 勝 利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