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中,經常可以看到,孩子們的外貌和內心,有時具有父的特征,有時具有母
的特征。有時還有這樣的情況,孩子們以一種特殊的和令人驚訝的方式,與父母的本
相聯系。
一位名叫斐迪南的年輕人,就是這樣一個例子。看一看他的修養,就會想起他的父母。我們可以把他的氣質與他的父進行精確的比較。他具有父
輕浮、樂天的
情,貪圖眼前享受,他的某種激情只在某種情況下能夠自我克製。但從種種迹象看,他又具有母
的冷靜、正義感和爲別人犧牲的精神。從上述介紹我們很容易看出,與他打交道的人,往往不得不求助于一種假定,來解釋他的行爲,那就是這個年輕人大概有兩顆心。
我不由得回憶起他小時候的一些情景。這裏只介紹能說明他的整個格和對他的生活起決定
影響的事情。
他小時候過著富裕的享受型生活:他的父母很富有,並且按照這類人培養和教育自己的孩子。父在社交中、娛樂場上和著裝方面的花銷非常大。母
是個好管家,知道怎樣限製這種經常
的花銷,使收支總地保持平衡,從不出現缺錢用的現象。因此,作爲商人的父
感到很幸運,時而進行投機,他在這方面是很大膽的。他在做生意時樂于交往,樂于助人,所以聯系很廣。
天生追求上進的孩子們,在家庭中通常選擇他們認爲生活範圍最廣、享受最多的人爲榜樣。他們把享受生活的父當做他們衡量生活方式的決定
尺度。他們從小就養成了這樣的觀點,所以通常在家庭的力量基本平衡中進行追求。他們很快發現到
有阻力,每一代新人除了老的要求外,都還有新的要求,而父母
通常都防止孩子們享受他們過去享受過的東西,他們認爲以前每個人過的都是較簡樸的生活。
斐迪南是懷著不愉快的情緒成長起來的。他經常得不到他的小夥伴們所得到的東西。他不想在著上、生活的自由度上和派頭上落後于他人,想照父
那樣生活。他每天都以父
爲榜樣,而父
在他面前更是作爲雙重典範出現:一重是作爲兒子所偏愛的父
,另一重是兒子所看到的過著娛樂和享受型生活,受人尊重和愛戴的男子漢。很容易理解,斐迪南經常爲此與母
爭吵,因爲他不想穿父
穿過的
服,而要穿適合自己身材的時裝。他就是這樣長大的,他的要求隨著他的年齡增長,到了18歲那年,他便感到再也忍受不住現狀了。
到目前爲止,他還沒有負債,他的母最怕他取得別人的信任,采取不正當的手段來滿足自己的要求,或者擺
小小的困境。不幸的是,已經到了這樣一個時候,他長成了一個小夥子,對外界越來越注意,對一個非常美麗的姑娘産生了感情,進入了較大的社交圈,不僅想與別人平起平坐,而且想出人頭地,討人喜歡,因而感到行動比以前更受約束。母
不僅不滿足他的要求,而且要求他對她采取明智、良知和依戀的態度,她雖然進行說服,但未能改變他的思想,這樣就使她感到格外爲難。
他雖然沒有失去他愛如生命的東西,但未能改變他的境。他從小就同這種
境進行鬥爭,又與他周圍的一切共同長大。他沒有中斷他的任何聯系、社交活動、散步和娛樂,沒有損傷一個老朋友、一個小夥伴、一個受尊重的新交,也沒有損傷最寶貴的愛情。
如果人們知道,她還迎合他的情慾、思想、虛榮心、熱切的希望,就很容易理解,他對自己的感情是多麼重視。全市最美、最富有的姑娘之一,給他以許多追求者之一的優厚待遇,至少暫時給以這樣的待遇。她允許他在她面前吹噓他爲她所效的勞。他們互相表現出對把他們拴在一起的鎖鏈感到自豪。現在,他把隨時隨地跟隨她、爲她花費時間和金錢作爲義務,他還用各種方式表現出,她的感情對他來說是多麼重要,她是多麼不可缺少。
這種交往和追求使斐迪南付出了比其他情況下理所當然要付出的多得多的代價。她父母不在本地,她是由一個非常奇特的姑撫養成人的。把奧蒂麗娅這顆社交界的明珠推入社交界,需要一些手腕和特殊的團
。斐迪南盡一切力量來使她享樂,這是她非常樂意的,她對懂得怎樣追求她的每一個人都提出這種要求。恰好在這個時刻,他敬愛的母
要求他履行
質完全不同的義務,他從母
方面得不到使他感到負債可恥的幫助,負債也使他的被大家看作富有和慷慨的狀況難以維持下去,每天都感到錢吃緊,迫切需要錢用,他那種年輕的,受愛情驅使的感情因此陷入極其狼狽的境地。
他以前在心靈上只是稍有感觸的某些概念,現在更加牢固了,原來只是偶爾使他不安的一些想法,現在長時間地飄蕩在他的心頭,一些憂郁的心情持續的時間越來越長,越來越痛苦。過去他還把父當做榜樣,現在他把他放在次要的地位。兒子所需要的,主要是父
所擁有的東西;父
所害怕的,正是兒子認爲無所謂的。他所談論的,不是大家所必需的東西,而是每個人都可能缺少的東西。兒子認爲,爲了享受,父
有時也應該是缺少的。父
的看法完全相反,他是那種允許自己做許多事情,而拒絕爲有賴于他的人做事的人。他答應給兒子一些東西,並要求兒子詳細彙報,甚至經常彙報。
人們在受到限製時,眼光才變得極爲銳利。因此,女子比男子聰明得多。下級除了重視對他發號施令的上司外,不會注意別的人,用不著事先舉例給他們聽。因此,兒子對他父的一舉一動都記在心上,對與花錢的有關的事情尤其如此。如果有人談論父
在賭博中輸了或者贏了錢,他聽得更加仔細。如果父
不允許自己享受珍貴的東西,他會更嚴厲地責備他。
他自言自語地說,父母一切都享受過了,他們任意揮霍偶爾獲得的財産,卻不讓兒女們享受任何東西,哪怕是廉價的東西。因此,年輕人對這些極爲敏感,就不足爲怪了。他們有什麼權利這樣做?他們是怎樣獲得這些權利的?難道偶然事件能夠決定一切,難道偶然事件起作用的地方,權利才是這樣?要是把孫子當做兒子看待的祖父還健在的話,我的
境會好得多。他不會讓我缺少所必需的東西。我們在受教養和出生的環境中所需要的東西,難道不是必不可少的嗎?祖父決不會虧待我,也不會允許父
揮霍。他要是活得長一些,一定會認識到他的孫子也是值得享受的,因此他也許會在遺囑中給我早一些的幸福。我甚至聽說,祖父死得太快,沒有來得及思考他的最後的願望。我失去我早期的這份財産,也許純屬偶然,如果父
繼續這樣管理下去,我可能永遠失去這份財産。
他在最不愉快的、寂寞的時候,由于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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