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美八年了。頭一年在紐約,第二年轉學到洛杉矶。我的專業是數學,畢業以後找不到工作,就到
打工,在酒吧當過調酒師、賣過人壽保險、在旅行社當過職員,後來,自己出來與朋友合夥開了一個旅行社,一直混到現在。所謂有人群的地方就有華人,中
人一個比一個精,到哪兒都餓不死,放心好了。
我對紐約的印象是“髒、亂、差”。市長成天在街上轉悠(光我就兩次跟他擦肩而過),也不好好管管,把這麼好的城市弄得像個大垃圾站,要是北京市長早撤了。我第一次進地鐵站,一子騒味兒熏得我差點沒吐出來,比王府井南口的巨型公共廁所裏的味兒都嗆。曼哈頓的唐人街,簡直跟北京我們家那條胡同裏的自由市場一個情調,魚攤兒菜攤兒髒
橫流,臭氣熏天,最有意思的是,連攤主的那身打扮和神情都一樣。
但是我喜歡紐約!也說不出來爲什麼喜歡,反正紐約的空氣好像有一些成分是非常迷人的,呼吸慣了以後就上瘾了。聽說現在中有的飯館賣涮羊肉鍋子或者四川麻辣火鍋的時候,老板往湯裏放罂粟殼,客人越吃越愛吃,吃長了有個三五天不吃就鬧得慌。那麼——這個比喻也許不太恰當——如果說紐約就是一個大銅火鍋的話,裏邊臭魚爛蝦菜葉子糟粉條什麼都有,那其中也必有類似罂粟殼那樣的東西,把整個這一鍋湯的味道給提起來了,看著是一鍋雜燴,吃起來香。
我一開始就不喜歡洛杉矶,到現在還是不喜歡。我對洛杉矶只能說是挺有感情的,已經住了七年了嘛,人非草木,哪能一點感情都沒有?這就像找了個對象,不太滿意,但長了,慢慢也就
出了感情,好多缺點錯誤看不順眼的地方一閉眼假裝沒看見就算了。
洛杉矶太大太分散。住宅區是住宅區,商業區是商業區,分得過于清楚(而且有法律保護著),連打個醬油,都得開上車跑出五英裏去,不像在紐約,一下樓,吃喝玩樂全辦了。我對大城市的概念是燈紅酒綠、人群熙攘、商店的櫥窗連成一片一眼望不到頭,可洛杉矶沒這個。街上除了來往的車輛以外,基本上看不見人影兒,天一黑,商店全關門了,只有酒吧開著,簡直就像是一座死城。就這鬼地方,居然是美第二大城市,也是全世界最現代化的城市之一,它擁有龐大的航天工業,好萊塢電影王
霸占著全世界的電影市場和觀衆趣味,商業之發達用這個例子就可以說明了——據說,光是中
設在這兒的所謂“中資公司”就有上千家。所以我有時候想,可能因爲我是從農業社會來的,對資本主義的腐朽糜爛太富有想象力了,非整天醉生夢死紙醉金迷不叫美
,結果一看,並沒有什麼嘛,美
人都挺老實的,過得都挺沒勁的,下了班就憋在家裏看電視喝啤酒,哪兒都不去。那些晚上在外面瞎轉悠的,十有八九是要謀財害命。
我是個影迷,對好萊塢的大明星,從四十年代到現在,可以說如數家珍。四十年代我爹幹什麼呢我不知道,可葛利高裏.派克、英格麗.褒曼他們在電影界怎麼混我門兒清。以前在北京的時候,爲了看外電影我真是費盡心機,有一次在朋友家看錄像還讓警察給抄了,在拘留所裏蹲了一夜。其實那天看的是越戰片《獵鹿人》,只有一個地方,男主角抱著梅莉爾.斯特裏普說“讓我們互相溫暖一下吧”,完了鏡頭就移開了,他們是怎麼溫暖的一點兒沒看見,真冤枉到家了。後來通過警察的審訊我才知道,原來我這個朋友及其一夥是個“流氓集團”,經常觀看三級片,而且看完了還群
群宿,警察早就往這裏派了臥底的了。“那你們派來臥底的不也跟著一起
宿了嗎?”我問。我是真對這個問題有興趣,因爲若是果真如此我想這個工作又保險又快樂我何不也報名參加呢?沒想到審我的那老警察從桌子後面繞過來,伸手就抽了我一個大嘴巴。出來以後,我跟我那個朋友發了脾氣,我說:好啊,群
群宿你不叫著我,看這麼深刻這麼有文化的電影你倒想起我來了。你把我當成什麼人了你!
說起來這都是多年前的往事了。現在這位朋友在北京開了個音像公司,手持大哥大,成天和名導演名歌星一塊兒撮飯局,搖身一變成了文化人了。去年我回北京時,他告訴我他買了房,在房頂上裝了個“大鍋蓋”(電視衛星天線),全世界的電視節目都看得到。他收藏了一百多盤黃錄像帶,但他看“黃帶子”看膩了,根本沒興趣,用他的話來說,“那純粹跟配豬一個樣兒,沒勁!我搞的是藝術。”
在北京認識個影星歌星什麼的還不容易?我的老朋友、也是現在生意上的合夥人錢大明,就自稱認識所有叫得上名字的演員。借他的光,我在北京也認識不少。來到洛杉矶以後我挺激動,我想這裏明星荟萃,演員多如牛毛,機會比北京還得多,斯特裏普碰不上,馬龍.白蘭度碰不上,甚至連小白臉兒湯姆.克魯斯我也碰不上,認識些二三流的演員總不是問題吧?結果滿不是那麼回事。你可以到比華麗山莊去當個遊客,注意——僅僅是“遊客”!坐在街邊上的墨西哥人賣給你五塊錢一張地圖,所有大明星的住宅都標的清清楚楚,可是,你只能開車繞著人家的高大圍牆溜一溜,裏面花木扶疏,大得沒邊兒,連一點生人味兒都聞不到。這時你會覺得,那是一個完全隔絕的世界,你也就是個地理上的美居民而已。其實北京的大宅門也跟你沒什麼關系,但你卻不會有這樣的感覺,不知道爲什麼。
七年裏,我只有一次直接目擊過一個身分不明的好像是演員的人。那回一位朋友從費城到洛杉矶來,我開車帶他玩兒,在5號高速公路上,我們發現了一輛黑的加長型卡迪拉克,就是車裏有酒吧和澡盆的那種,司機是位黑人老頭兒,穿燕尾服、脖子上紮蝴蝶結、戴白手套。後面的車窗都拉著窗簾,什麼也看不見。“這裏邊坐著明星呢吧?”“很可能哎!”于是,我們就跟上了。我們一會兒在後邊,一會兒跑到他前邊,有時還跟他並排開,使勁往車裏看。跟了幾十英裏,他刷一下就從一個出口下了高速路。所謂“咬住青山不放松”啊,我們也跟過去了。他在路邊的一個餐廳停下來,等了一會兒,只見車門一開,一位金發女郎走出來,拿著手袋,直奔餐廳而去。雖然天還不太黑,但餐廳裏燈火輝煌,透過大玻璃窗,看得一清二楚,她長頭發,一身皂,裙子很短,長得極漂亮,儀態萬方。不過她沒去用餐,一拐彎,進了廁所了。
“這是誰?”我問。我這位朋友也是好萊塢電影專家,雖然是業余的,他的專業是“再保險”。什麼是再保險你知道嗎?反正我不知道。
“她是……”再保險博士候選人深思熟慮地……
洛杉矶蜂鳥第1節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