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無盡的探索07.關于本質論的一大段離題話:使我和大多數當代哲學家仍然分道揚镳的是什麼上一小節]真理的理論——無論如何比其他一些(與之競爭的)理論,例如比一種較爲陳舊的理論更接近真理。
我想,這是大多數人會承認的,但是他們會作出如下爭辯。一種理論是否是真的,是否是新的,是否在智力上是重要的,取決于它的意義;而某種理論的意義(假如它們在語法上是明確地表述的)是用來表述該理論的詞的意義的函數。(在這裏“函數”正如在數學中一樣,是用來說明論據的序列。)
這種對理論的意義的觀點幾乎是顯而易見的,人們廣泛持有這種觀點,而且常常無意識地認爲它理所當然。雖然如此,在這種觀點中幾乎不存在任何真理。我要用以下簡要的表述來反對這種觀點。
一種理論(或者一個陳述)與在表述它時所用的詞之間的關系,在某些方面類似于書面的詞與書寫這些詞時所用的字母之間的關系。
顯然,在詞有“意義”這個意思上字母是沒有任何“意義”的,盡管如果我們要識別詞從而辨別詞的意義,就必須懂得這些字母(即在其他某種意思上字母的“意義”)。對于詞與陳述或理論也可以大致這樣說。
字母在詞的表述中僅是起技術上的和實用上的作用。在我看來,詞在理論表述中也僅是起技術上和實用上的作用。因此,字母和詞都只不過是達到目的(不同的目的)的手段。而在智力上惟一重要的目的是:提出問題,嘗試提出解決這些問題的理論,以及批判地討論這些相競爭的理論。批判
的討論按照理論的理
價值或智力價值,即它們對正在考慮的問題的解決辦法,以及它們的真理
或對真理的接近度來評估所提出的理論。真理是理論批判中的主要調節原則,而理論提出新問題和解決這些問題的能力則是另一個調節原則(參閱我的《猜想和反駁》第10章)。
有幾個極好的例子表明,用完全不同的術語(這些術語是不可一對一地翻譯的)表述的兩個理論t1和t2也許在邏輯上卻是等價的,因而我們可以說t1和t2僅僅是同一理論的兩種不同的表述。這說明把理論的邏輯“意義”看作詞的“意義”的函數是錯誤的。(爲了確定理論t1和理論t2的等價,也許必須建構一個更豐富的理論t3,t1和t2都可譯爲理論t3。例如射影幾何學的種種公理化,還有量子力學的粒子和波的形式
系,這兩者的等價
可以通過把它們都譯爲一種
作者的語言而確定下來。)
當然,非常明顯,改變一個詞可以根本改變一個陳述的意義;就如同改變一個字母可以從根本上改變一個詞的意義,並且同後一種改變一起根本改變一種理論的意義一樣——如同任何一個對闡釋巴門尼德有興趣的人會認識到的那樣。然而抄寫員或排字工的錯誤盡管可能注定要引起誤解,但是思考一下上下文多半就能得到糾正。
任何一個搞過些翻譯、考慮過翻譯的人都知道:不存在什麼語法正確、幾乎是逐字翻譯的譯文。每篇好的譯文都是對原文的闡釋;我甚至要進一步說,每一篇重要文章的好譯文必定是理論上的重建。它甚至現在一些評注上。同時,每一篇好的譯文應當是信和達的。順便提一句,那種認爲翻譯一篇純理論的著作雅的要求不重要的想法是錯誤的。人們只要考慮一下像牛頓理論或愛因斯坦理論那樣的理論就會明白:一篇具有理論內容但沒有表達內在對稱
的譯文是很不能令人滿意的;以致如果只要把這種譯文給某個人看,如果他發現了那些對稱
,他就會正當地感覺到他自己作出了獨創
的貢獻,發現了一個定理,即使這個定理主要是由于美學上的理由才是有意義的。(同理,在其他各點相同的條件下,
諾芬尼、巴門尼德、恩培多克勒或者盧克萊修的詩歌譯文比散文譯文更爲可取。)
盡管一篇譯文因爲它不十分精確可能是糟糕的,但無論如何難度很大的文章的精確譯文簡直不存在。而且如果兩種語言有不同的結構,那麼有些理論可能幾乎是無法翻譯的(正如本傑明·李·沃爾夫已如此完美地表明的那樣)。當然,如果兩種語言像比方說拉丁文和希臘文一樣有密切的聯系,那麼引入幾個新創造的詞就足以便翻譯成爲可能。但在其他情況下,一篇煞費苦心的評注也許不得不代替一篇譯文。
鑒于這一切,精確的語言或語言的精確等觀念似乎全是被誤解的。如果我們要把精確
放進觀念表中(見上述),那麼它就屬于左手一邊(因爲一個陳述的語言的精確
確實完全取決于所用詞的精確
);在表右手那邊它的類似物也許是“確定
”,然而我不把這兩種觀念放進去,因爲我的表是這樣製定的:右手邊的觀念都是有價值的,而精確
和確定
都是虛妄的理想。它們不可能達到,因此,如果不加批判地把它們作爲指導來接受的話,那就是危險的誤導。追求精確
與追求確定
相類似,兩者都應當抛棄。
當然,我並不認爲,增加比方說一種預見或者甚至一種表述的精確,有時不可能是非常可取的。我認爲,爲了精確
而去努力增加精確
——尤其是語言的精確
——總是不可取的,因爲這通常導致喪失明晰
,並且在常常被證明是無用的枝節問題上
費時間和精力,因爲這些枝節問題由于主題的真正進展而被越過了:人們決不應該試圖做到比問題境況所要求的更精確。
也許可以將我的觀點陳述如下:明晰的每一次增加本身具有智力上的價值;而精確
或精密
的每一次增加作爲某種確定的目的的一種手段僅有實用上的價值——目的通常是增加問題境況所要求的可檢驗
和可批判
(例如問題境況要求我們區別兩種相競爭的理論,這兩種理論導致的預見僅當增加我們測量的精確
時才能區別開來)。
顯然,這些觀點和許多當代科學哲學家不言而喻地所持有的觀點非常不同。我認爲他們對待精確的態度開始于數學和物理學被看作精密的科學之日。科學家以及愛好科學的哲學家也都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他們覺得與這種“精密
”共
或者模仿這種“精密
”幾乎是一種職責,他們也許希望富有成果是一種出自精密
的副産品。但是富有成果不是精密
的結果,而是由于發現了以前無人發現過的新問題的結果,也是由于找到了解決這些問題的新途徑的結果。
然而,我要把我對當代哲學史的評論推遲到這段離題話的結尾,並且再回過頭來討論一個陳述或一個理論的意義或重要問題。
我腦子裏有了決不要進行言詞之爭的規誡,所以我非常願意(可以說是無可奈何地)承認“意義”這個詞也許有這樣的意義:一個理論的意義完全取決于在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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