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政府論第5章 論財産上一小節]、播種、改良、栽培多少土地和能用多少土地的産品,這多少土地就是他的財産。這好像是他用他的勞動從公地圈來的那樣。即使說旁人對此都有同等權利,所以如果沒有取得他的全共有人、即全人類的同意,他就不能撥歸私用、不能圈用土地,這樣的說法也不能使他的權利失效。上帝將世界給予全人類所共有時,也命令人們要從事勞動,而人的貧乏
境也需要他從事勞動。上帝和人的理
指示他墾殖土地,這就是說,爲了生活需要而改良土地,從而把屬于他的東西、即勞動施加于土地之上。誰服從了上帝的命令對土地的任何部分加以開拓、耕耘和播種,他就在上面增加了原來屬于他所有的某種東西,這種所有物是旁人無權要求的,如果加以奪取,就不能不造成損害。
33.這種開墾任何一塊土地而把它據爲己有的行爲,也並不損及任何旁人的利益,因爲還剩有足夠的同樣好的土地,比尚未取得土地的人所能利用的還要多。所以,事實上並不因爲一個人圈用土地而使剩給別人的土地有所減少。這是因爲,一個人只要留下足供別人利用的土地,就如同毫無所取一樣。誰都不會因爲另一個人喝了,牛飲地喝了很多,而覺得自己受到損害,因爲他尚有一整條同樣的河
留給他解渴;而就土地和
來說,因爲兩者都夠用,情況是完全相同的。
34.上帝將世界給予人類所共有;但是,既然他將它給予人類是爲了他們的利益,爲了使他們盡可能從它獲得生活的最大便利,就不能假設上帝的意圖是要使世界永遠歸公共所有而不加以耕植。他是把世界給予勤勞和有理的人們利用的(而勞動使人取得對它的權利),不是給予好事吵鬧和紛爭的人們來從事巧取豪奪的。誰有同那已被占用的東西一樣好的東西可供利用,他就無需抱怨,也不應該幹預旁人業已用勞動改進的東西。如果他這樣做,很明顯,他是想白占人家勞動的便宜,而他並無權利這樣做;他並不想要上帝所給予他和其他人共有以便在其上從事勞動的土地,而除了已被占有的以外,還剩有同樣好的土地,而且比他知道如何利用或他的勤勞所能及的還要多。
35.不錯,在英或任何其他有很多人民受其統治的
家,他們既有金錢又從事商業,但是對于那裏的公有土地的任何部分,如果沒有取得全
共有人的同意,沒有人能夠加以圈用或撥歸私用;因爲,這是契約、即
家的法律留給公有的,是不可侵犯的。這種土地雖然對于某些人是公有的,卻並非對全人類都是這樣;它是這個
家或這個教區的共有財産。而且,經這樣圈用後所剩下的土地,對于其余的共有人來說不會同當初全部土地的情況一樣,因爲那時他們都能使用全部土地。至于人們開始和最早聚居在世界廣大的土地上的時候,情況就不是那樣。那時人們所受製的法律可以說是爲了鼓勵取得財産。上帝命令他而他的需要亦迫使他不得不從事勞動。那是他的財産,人們不能在他已經劃定的地方把財産奪走。因此,開拓或耕種土地是同占有土地結合在一起的。前者給予後者以産權的根據。所以上帝命令人開拓土地,從而給人在這範圍內將土地撥歸私用的權力。而人類生活的條件既需要勞動和從事勞動的資料,就必然地導致私人占有。
36.財産的幅度是自然根據人類的勞動和生活所需的範圍而很好地規定的。沒有任何人的勞動能夠開拓一切土地或把一切土地劃歸私用;他的享用也頂多只能消耗一小部分;所以任何人都不可能在這種方式下侵犯另一個人的權利,或爲自己取得一宗財産而損害他的鄰人,因爲他的鄰人(在旁人已取出他的一份之後)仍然剩有同劃歸私用以前一樣好和一樣多的財産。在世界初期,人們在當時的曠野上所遭逢的離群即無法生活的危險,大于因缺少土地進行種植而感受的不便,在這個時候,這一幅度確將每個人的私有財産限製在適當的範圍之內,使他可能占有的財産不致損害別人。世界現在似乎有人滿之患,但是同樣的限度仍可被采用而不損及任何人。試設想一個人或一個家族在亞當或挪亞的子孫們起初在世界上居住時的情況:讓他在美洲內地的空曠地方進行種植,我們將看到他在我們所定的限度內劃歸自己私用的土地不會很大,甚至在今天,也不致損及其余的人類,以致他們有理由抱怨或認爲由于那個人的侵占而受到損害,即使人類現今業已分布到世界的每一角落,無限地超過了最初的微小數目。加之,如果沒有勞動,土地的多寡就只有很小的價值。
我聽說在西班牙就有這樣的情況,一個人只要對土地加以利用,即使無其他權利,可以被允許耕耘、播種和收獲,而不受他人幹涉。相反地,居民們還認爲他們得到了他的好,因爲他在未開墾的因而是荒蕪的土地上所花費的勞動增加了他們所需要的糧食。但是不管怎樣,這還不是我所要強調的。而我敢大膽地肯定說,假使不是由于貨幣的出現和人們默許同意賦予土地以一種價值,形成了(基于同意)較大的占有和對土地的權利,則這一所有權的法則,即每人能利用多少就可以占有多少,會仍然在世界上有效,而不使任何人感受困難,因爲世界上尚有足夠的土地供成倍居民的需要。關于貨幣所形成的情況,我將逐漸更充分地加以說明。
37.這是可以肯定的,最初,人們的超過需要的占有慾改變了事物的真實價值,而這種價值是以事物對人的生活的功用而定的;或者,人們已經同意讓一小塊不會耗損又不會敗壞的黃金屬值一大塊肉或一大堆糧食,雖然人們基于他們的勞動,有權將他所能充分利用的自然界的東西劃歸自己私用,但是這不會是很多的,也不致損及別人,因爲那時還剩有同樣豐富的東西,留給肯花費同樣勤勞的人們。關于這一點,我還要補充說,一個人基于他的勞動把土地劃歸私用,並不減少而是增加了人類的共同積累。因爲一英畝被圈用和耕種的土地所生産的供應人類生活的産品,比一英畝同樣肥沃而共有人任憑荒蕪不治的土地(說得特別保守些)要多收獲十倍。所以那個圈用土地的人從十英畝土地上所得到的生活必需品,比從一百英畝放任自流的土地所得到的更要豐富,真可以說是他給了人類九十英畝土地:因爲他的勞動現在從十英畝土地上供應了至少相等于從一百英畝土地上所生産的産品。我在這裏把經過改良的土地的産量定得很低,把它的産品只定爲十比一,而事實上是更接近于一百比一。我試問,在聽憑自然從未加以任何改良、栽培或耕種的美洲森林和未開墾的荒地上,一千英畝土地對于貧窮困苦的居民所提供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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