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書庫>金融經濟>經濟類>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第八章 關于重商主義的結論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第八章 關于重商主義的結論

經濟類作品

  重商主義提出的富guo兩大手段,雖是獎勵輸出和阻抑輸入,但對于某些特定商品,則所奉行的政策又似與此相反,即獎勵輸入和阻抑輸出。但據稱,其最後目標總是相同,即通過有利的貿易差額,使guo家致富。它阻抑工業原料和職業用具的輸出,使我guo商人chu于有利地位,並使他們在外guo市場上能以比其他各guo貨物價格低的價格出售他們的貨物。它提出限製幾種價值不大的商品的輸出,使其他商品在數量和價值上都有大得多的輸出。它又提出獎勵工業原料的輸入,使我guo人民能以較廉的價格把這些原料製成成品,從而防止製造品在數量和價值上較大的輸入。至少,在我guo的法律全書中,我不曾看到獎勵職業用具輸入的法令。製造業發展到相當高的程度的時候,職業用具的製作,就成爲許多極重要製造業的目標。對這種工具的輸入給予任何獎勵,當然大大妨礙這些製造業者的利益。所以,這樣的輸入,不但不被獎勵,而且往往被禁止。例如,羊毛梳具,除了從愛爾蘭輸入,或作爲破船貨物或捕獲貨物輸入,就依據愛德華四世第三年的法令而禁止了。伊麗莎白女王第三十九年,重申了這種禁令;此後的法令,繼續禁止,使此種禁止成爲永久的禁止。

  工業原料的輸入,有時得到免稅的獎勵,有時得到獎勵金。

  羊毛從若幹guo家輸入,棉花從一切guo家輸入,生麻、大部分染料和大部分生皮從愛爾蘭或英領殖民地輸入,海豹皮從英領格林蘭漁場輸入,生鐵和鐵條從英領殖民地輸入,以及其他幾種工業原料輸入,若按正當手續呈報海關,即可得到免除一切課稅的獎勵。這種免稅條例,以及許多其他商業條例,也許都是我guo商人和製造業者,出于私人利害關系,硬要立法當局製定的。但這些規定,是完全正當的、合理的;要是符合guo家的需要,可把這種規定推廣到一切其他工業原料,那是一定有利于人民大衆的。

  可是,由于大製造業者的貪慾,這種免稅,有時竟大大超過可正當地看作加工原料的範圍。喬治二世第二十四年第四十六號法令規定,外guo黃麻織紗每輸入一磅,僅納輕微的稅一便士。先前,帆布麻織紗輸入一磅須納六便士,法guo和荷蘭麻織紗輸入一磅須納一先令,一切普魯土産的麻織紗輸入一百磅須納二鎊十三先令四便士。但我guo製造業者,仍不長久滿足于這樣的減稅。于是,喬治二世第二十九年第十五號法令,即規定輸出每碼價格不超過一先令六便士的不列顛和愛爾蘭麻布得領獎勵金的法令,免除了對黃麻織紗輸入所課輕微的稅。其實,由亞麻製成麻織紗的各種cao作,比由麻織紗製成麻布的cao作,需要使用大得多的勞動量。且不說亞麻栽種者和亞麻梳理者的勞動,要使一個織工有不斷的工作,至少須有三個或四個紡工;製造麻布所需要的全部勞動,有五分之四以上,是用在麻織紗製造上面。而我guo的紡工,都是可憐人,通常是婦女,散居guo內各地,無依無靠。但我guo大製造業者取利潤的方法,不是售賣紡工的製品,而是售賣織工的完全製品。他們的利益,在于以盡可能高的價格售賣完全製品,所以他們的利益,也在于以盡可能低的價格購買原材料。爲使自己的貨物能以盡可能高的價格出售,他們硬要立法當局對他們自己的麻布的輸出,發給獎勵金,對一切外guo麻布的輸入,課以高的關稅,對法guo輸入的供guo內消費的某幾種麻布,一律禁止。爲要以盡可能低的價格購入貧紡工的製品,他們獎勵外guo麻織紗輸入,使與本guo出品競爭。他們一心一意要壓低自己所雇織工的工資,正如他們要壓低貧紡工所得一樣。所以,他們企圖提高完全製造品價格或減低原料價格,都不是爲著勞動者的利益。重商主義所要獎勵的産業,都是有錢有勢的人所經營的産業。至于爲貧苦人民的利益而經營的産業,卻往往被忽視、被壓抑。

  麻布輸出獎勵金及外guo麻織紗輸入免稅條例,頒布時原以十五年爲期,以後經過二次延長,延續到今日,但將于1786年6月24日guo會議期終結時滿期失效。

  工業原料得享受獎勵金而輸入的,主要是從我guo美洲殖民地輸入的原料。

  最初發給的這類獎勵金,乃是在現世紀初葉,對美洲輸入的造船用品所發給的獎勵金。所謂造船用品,包括適于建造船桅、帆桁、牙樯的木材、大麻、柏油、松脂、松香油。但船桅木材輸入每噸二十先令的獎勵金,大麻輸入每噸六鎊的獎勵金,也推廣到蘇格蘭輸入英格蘭的船桅木材。這兩種獎勵金,按原有金額無變更地繼續發給,一直到滿期之時爲止。即大麻輸入獎勵金,于1741年1月1日guo會議期終結時滿期失效,船桅木材輸入獎勵金,于1781年6月24日guo會議期終結時滿期失效。

  柏油、松脂、松香油輸入獎勵金,在其繼續有效期間內,經過了若幹變更。原來,柏油和松脂每噸輸入得獎勵金四鎊;松香油每噸輸入得獎勵金三鎊。後來,柏油每噸輸入獎勵金四鎊,僅限于按特殊方法製造的柏油,其他的良好純潔的商用柏油,減爲每噸四十四先令。松脂獎勵金減爲每噸二十先令;松香油獎勵金減爲每噸一鎊十先令。

  按照時間的先後,第二次發給的工業原料輸入獎勵金,便是喬洽二世第二十一年第三十號法令對英guo殖民地藍靛輸入所發給的獎勵金了。在殖民地的藍靛僅值上等法guo藍靛價格的四分之三時,按這法令,領得了每磅六便士的獎勵金。這個獎勵金的發給,亦是有限期的,但曾經數次延期,並減至每磅四便士,將于1781年3月25日guo會議期終結時滿期失效。

  第三次發給的這一類獎勵金,乃是喬治三世第四年第二十六號法令對英guo殖民地大麻或生亞麻輸入所發給的獎勵金了(在這期間,我guo有時討好北美殖民地,有時和它爭執)。這個獎勵金,以二十一年爲期,從1764年6月24日至1785年6月24日。每七年分爲一期。第一期每噸獎勵金八鎊;第二期六鎊;第三期四鎊。蘇格蘭氣候不宜于種麻,雖亦種麻,但産量不多,品質較劣,故不得享受此種獎勵金。如果蘇格蘭亞麻輸入英格蘭,亦可得獎勵金,那對聯合王guo南部本地的生産,就未免是太大的妨害了。

  第四次發給的這一類獎勵金,乃是喬治三世第五年第四十五號法令對美洲木材輸入的獎勵金了。期限爲九年,從1766年1月1日至1775年1月1日。每三年分爲一期。第一期,每輸入好松板一百二十條,得獎勵金二十先令;其他方板每五十立方呎,得獎勵金十二先令。第二期,每輸入好松板一百二十條,得獎勵金十五先令;其他方板每五十立方呎,得獎勵金八先令。第三期,每輸入……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第八章 關于重商主義的結論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

▷ 閱讀第八章 關于重商主義的結論第2小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