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過程實際上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在它的洪流中,研究工作者的分類之手人爲地抽出了經濟的事實。把一個事實稱爲經濟的事實這已經包含了一種抽象,這是從內心上模擬現實的技術條件迫使我們不得不作出的許多抽象中的頭一個。一個事實決不完全是或純粹是經濟的;總是存在著其他的——並且常常是更重要的——方面。然而,我們在科學中就象在日常生活中一樣談到經濟的事實,我們是有同樣的權利這樣作的;也是根據同樣的權利,我們可以寫一部文學史,盡管一
人民的文學同它生存的一切其他因素是不可分割地聯系在一起的。
社會事實是(至少直接是)人類行爲的結果,而經濟事實則是經濟行爲的結果。經濟行爲可以定義爲目的在于取得貨物的行爲。在這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談行爲的經濟動機,談社會和經濟生活中的經濟力量,等等。可是,我們所要研究的只是目的在于通過交換或生産來取得貨物的那種經濟行爲,因此我們將經濟行爲的概念限製在這種類型的取得上,而把那一比較廣泛的領域留給經濟動機和經濟力量這些概念,因爲在我們將要談論的經濟行爲這個比較狹窄的領域以外,我們還需要經濟動機和經濟力量這兩個概念。
因此,經濟事實的領域首先就是由經濟行爲的概念所限定的那個領域。每一個人都必須(至少是部分地)有經濟方面的行爲;每一個人都必須要麼是一個“經濟主”(“economic subject”,譯自德語“wirtschaftssubjekt”),要麼是依附于一個經濟主
。可是,一旦各社會集團的成員在職業上各有分工以後,我們就可以區分兩大類人:一類人的主要活動是經濟行爲或營業,另一類人的行爲的經濟方面相對于其他方面而言退居次要的地位。在這種情況下,經濟生活是由一個特別集團的人來代表的,雖然所有其他社會成員也必須有經濟方面的行爲。于是這個集團的活動可以說是構成了經濟生活,xaoxbv,這樣說的時候就不再包含抽象,不管從這種意義說的經濟生活同人們的其他重要表現所具有的一切關系如何。
象談一般的經濟事實那樣,我們也談經濟發展。說明經濟的發展乃是我們在本書中的目的。在提出我們的論點以前,我們將在本章給自己提供一些必要的原則,並使我們自己熟悉某些概念上的設計,這些都是我們在以後所需要的。此外,必須爲以後的論證提供一些可以比作是“把手”或“榫頭”的東西,以便“掌握”公認理論的“輪子”。我完全摒棄了方法論上的注釋這個武器。在這方面我只想大家注意到,本章所說的的確是經濟理論主的一部分,但在主要之點上並不要求讀者具有今天需要特別爲之論證的知識。其次,由于我們的論證只需要少數理論上的結論,我很高興地利用了這樣提供的機會,盡可能簡單地表達我所要說的東西,不用專門術語,這就不免犧牲了絕對的准確
。但是,凡是在更加准確的表述的好
只存在于那些對我們沒有什麼進一步重要
之點的場合,我決定都采用這樣一種辦法。在這方面,我請讀者參考我的另一本書。
當我們探討經濟現象的一般形式,探討它們的一致或探討如何去理解它們的關鍵時,我們在事實上表明了:我們在此刻想要把它們看作是某種作爲“未知的事物”而需要加以研究的東西,需要加以探索的東西;我們想要對它們追本溯源,直到相對說來是“已知的事物”,就象任何一門科學對待它的研究客
一樣。當我們成功地找到了兩種現象之間的明確的因果關系時,如果起“原因”作用的現象是非經濟現象,那麼我們的問題就解決了。我們這樣就完成了自己作爲經濟學家在當前這種場合所能夠做到的事情,以後我們必須讓位于其他的學科。反之,如果作爲原因的因素它本身在
質上是經濟的,我們就必須繼續我們在闡釋方面的努力,直至我們到達非經濟的基地。這對一般理論和對具
事例來說,都是如此。如果我能說,例如,地租這個現象是由于土地質量的不同所引起的,那麼經濟上的解釋就算已經完畢了。如果我能對某種價格運動追溯到對商業的政府管製,那麼我就已經盡到了作爲經濟理論家所能盡到的責任,因爲政府對商業的管製並不以通過交換或生産去獲得貨物爲直接目的,從而不屬于我們的純粹經濟事實這一概念的範疇。我們總是從事于描述把經濟數據和非經濟數據聯系起來的因果關系的一般形態。經驗告訴我們,這樣作是可能的。經濟事件有它們的邏輯,這是每一個從事實踐的人都知道的,我們只不過需要自覺地准確地加以表達而已。在這樣作時,爲了簡便起見,我們將考慮一個孤立的社會;我們在這個孤立的社會中也象在比較複雜的場合中一樣,能夠看到事物的本質,而本書所要研究的就只是這種事物的本質。
因此,我們將要概述心中想象的經濟機製的主要特征。爲此目的,我們主要設想的是一個商業上有組織的家,其中私人財産、分工和自由競爭居于統治地位。
如果一個從來不曾看到或聽到過這樣一個家的人,觀察到有一個農民爲在一個遙遠的城市生産谷物去爲作面包而消費,他就會不得不問,這個農民怎樣會知道這個消費者需要面包並且恰好是那麼多呢,當他聽說這個農民根本不知道谷物是在哪裏或由何人所消費時,他肯定會大吃一驚。更者,他還可能看出,谷物必須通過一些人之手才達到最終的消費者那裏,而所有這些人也都根本不知道這個最終的消費者,只有最後的面包出售人可能是例外;甚至這些出售人在知道這個具
的消費者會要購買面包以前,一般也必須從事過生産或購進面包。農民能夠很容易回答向他提出的問題:長期的經驗(部分地是得目前人的)告訴他,爲了他自己的最大利益,他應當生産多少;經驗教育了他,使他懂得應當加以考慮的需求的大小和強度。他盡可能地維持這個數量,只在環境的壓力下才逐漸地改變它。
在農民核算中的其他項目也是同樣的,不問他是象大工業家一樣完全地進行核算,或是半自覺地並通過習慣的力量來作出他的決定。在一定的限度內他通常都知道他必須購入的東西的價格;他知道他必須支出自己多少的勞動(不論他是按純粹的經濟原則來計算他自己勞動的價值,或他用比任何別人都完全不同的目光來看待他在自己土地上的勞動);他知道耕作的方法——這一切全都是根據長期的經驗。也是根據經驗,所有他向其購入的人也知道他的需求的大小和強度。由于經濟時期的“循環流轉”——在所有的經濟節奏中……
經濟發展理論第一章 由一定環境所製約的經濟生活的循環流轉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