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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原理》第十二章 工業組織(續前)。企業管理

經濟類作品

  第一節 原始的手工業者與消費者直接交易;現在,博學的職業通常也是如此。

  以上我們已經考慮了主要是關于工業或其他雇用許多手工勞動者的企業之經營管理工作。但是,現在我們必須較爲仔細地考慮商人所履行的各種職能;以及這些職能在一個大企業的領導人之間,和在有關的生産和銷售部門中進行協作的各種企業之間怎樣分配的問題。我們還要附帶研究下一問題:至少在工業方面,雖然差不多每個企業——只要經營得好——規模愈大就會愈爲興隆;雖然我們因此表面上可以預料,大企業會把它的小競爭者從許多工業部門中完全排擠出去,這是什麼緣故?

  這裏所說的“營業”,是作廣義的解釋,凡是滿足別人的慾望,以其從那些受到益chu的人那裏,得到直接或間接報酬的一切事情都包括在內。因此,它與各人爲了自己而滿足他的慾望的事情大大不同,也與出自友誼和家庭情感的善意幫助大大不同。

  原始的手工業者,自己管理他的全部營業;但是,因爲他的顧客都是他的近鄰,只有少數是例外,他只需要很少的資本,生産的計劃是由風俗爲他安排的,除了他的家屬之外,他不必管理勞動者,所以,對這些工作,並不要花很大的心思。他不能享受持續的繁榮;戰爭和饑荒不斷地對他和他的鄰人施加壓力,妨礙他的工作,並使他的鄰人對他的商品的需要也停止了。但是,他偏認爲好運和壞運——像晴天和雨天一樣——是他力所不及的:他的十指雖不停地工作,但他的腦子卻很少疲勞。

  即在近代英guo,我們有時也看到鄉村中的技術工人,還是墨守原始的方法,製造東西賣給鄰人,是爲了他自己的緣故;他自己管理他的營業和擔當一切風險。但是,這種情況是很少了。博學的職業提供了墨守舊式經營方法的最顯著的例子;因爲,一個醫生或律師通常自己管理他的營業、進行一切工作。這種辦法不是沒有缺點的:有些具有頭等本領的自由職業者,因爲沒有招徕生意所需的特殊才能,而使得許多寶貴的活動變爲無用,或者只獲得很小的效果;如果他們的工作能由某種中間人爲他們安排的話,則他們會得到較好的報酬,過較爲幸福的生活,而且對于世界也會作出較大的貢獻。但是,大ti上,現在那樣的情況恐怕是最好的了:需要最高級和最精細的才能的那些服務,只有在對個人具有完全信心的情況下,才能産生它們的全部價值,在這種服務的供給上,人們的心理對于中間人的參與,是不信任的,而在這種心理之中,是有正當理由的。

  然而,英guo的律師,如不充當雇主或企業家,也擔任最高級和最費心思的法律事務的顧問。其次,許多最好的青年教師,不是直接向消費者出賣他們的服務,而是賣給一個大學或學校的管理機構,或是賣給安排購買他們的服務的校長:

  雇主供給教師以出賣他的勞動的市場;而對購買者——他自己也許不是很好的判斷者——則給以關于所供給的教課工作質量的某種保證。

  其次,各種藝術家,不論如何著名,往往覺得雇用別人爲他應付顧客,對他是有利的;同時,聲譽較低的藝術家,有時則依靠商業資本家爲生,他們自己並不是藝術家,但知道怎樣最有利地出賣藝術作品。

  第二節 但是,在大多數營業中,都有企業家這個特殊階級參與其事。

  但是,在近世的大部分營業中,能夠如此地指導生産以致一定程度的努力能最有效地用來滿足人類慾望的任務,不得不分裂開來,而轉入專門的雇主手中,或用較爲普通的名詞來說,轉入商人們的手中。他們“冒著”或“擔當”營業的風險;他們收集了工作所需要的資本和勞動;他們安排或“計劃”營業的一般打算,並監督它的細小事情。從一種觀點來看,我們可將商人看作是一個高度熟練的産業階級,而從另一種觀點來看,則可看作是介于手工勞動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中間人。

  有某些種類的商人,擔當很大的風險,對于他所經營的商品之生産者和消費者,具有很大的影響,但是,他們在很大程度上並不是勞動的直接雇主。這些商人的極端典型,就是證券交易所和商品市場的商人,他們每天買賣的數額很大,但他們既無工廠也無倉庫,頂多只有一個寫字間和幾個職員而已。然而,像這種投機者的活動的結果之好壞,是很複雜的;現在我們可注意那些最注重經營管理、而最不注重巧妙的投機方式的企業形態。因此,讓我們以較爲普通的企業形態作爲例證,並注意擔當風險與商人的其余工作之關系。

  第三節 在建築業和其他一些行業中,營業的主要風險,有時與經營管理的細節工作無關。企業家不是雇主。

  建築業會很適合我們的目的,一部分因爲它在某些方面仍是墨守原始的經營方法。在中世紀後期,私人不靠營造師自己建造房屋,已是極其普通的事了;這種習慣即使在現在還沒有完全消滅。自己造房的人,必須分別雇用一切工人,他必須注意他們,核對他們的工資要求;他必須向許多方面購買材料,而且他必須租用高價的機械,否則只能省去不用。他所付的工資,恐怕比現行的工資爲高;但在這裏,他有所損失別人則有所得。然而,在同工人講價上,在以其不完全的知識來考察和指導工人的工作上,他所花的時間有很大的lang費;其次,在了解他所要的各種材料的種類和數量上,以及到哪裏去買最爲上算等等問題上,他所花的時間,也有很大的lang費。這種lang費可由以下的分工來避免:監督細節工作的任務由專門的建築業者來擔任,設計的任務由專門的建築師來擔任。

  當房屋不是由要住進去的人出資建造,而是作爲建築的投機事業來建造的時候,分工往往更爲精細。如果大規模這樣做的話,例如,開辟一個新的郊區,可能獲得的利益是如此之大,以致對強有力的資本家提供了有吸引力的機會,這些資本家具有很高的一般經營能力,但恐怕沒有很多關于建築業的專門知識。他們依靠自己的判斷作出關于各種房屋將來的供求關系會是怎樣的決定,但對于細節工作,他們則委托別人管理。他們雇用了建築師和測量員,根據他們的一般指示進行設計;然後與專門的建築業者訂立合同,按照設計進行施工。但他們自己擔當營業的主要風險,並掌握營業的一般方針。

  第四節 續前。

  如所周知,在大工廠時代剛開始之前,在羊毛業中盛行下述的責任劃分:采購和銷售上的較有投機xing的工作和較大的風險,由企業家擔當,而企業家本身並不是勞動的雇主;同時,管理上的細節工作和履行一定的合同之較小的風險,則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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