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經濟學原理第一章 緒論上一小節]濟狀況明確。營業與其他事情分得較爲清楚;個人對別人對社會的權利,也有較爲明確的規定;而最重要的是,擺了風俗的束縛,以及自由活動、不斷的未雨綢缪和不休的進取心的發展,使決定各種東西和各種勞動的相對價值的種種原因,具有新的正確
和新的重要
。
第四節 競爭可以是建設的,也可以是破壞
的:即當建設
的時候,競爭也沒有合作那樣有利。但是,近代營業的基本特征是産業和企業的自由、自力更生和未雨綢缪。
我們往往這樣說:近代産業生活的方式與過去的區別在于它是較有競爭的。但這樣說法是不能令人十分滿意的。競爭的嚴格意義,似乎是指一個人與另一人的比賽,特別是關于物品買賣出價方面的比賽。這種比賽無疑地是比過去更爲激烈和更爲廣泛:但這只是近代産業生活的基本特征之次要的、甚至可以說是偶然的結果。
沒有一個名詞能適當地表明這些特征。如我們現在可以知道的,它們是:自己選擇方向的某種獨立自主和習慣;自力更生;謹慎而敏捷的選擇和判斷;未雨綢缪和向遙遠的目標前進的習慣。這些特征可以而且往往的確使人互相競爭;但另一方面,它們也可使人走上,而且現在的確正在使人走上合作以及各種好的和壞的聯合的道路。但是,這種趨于共同所有和共同活動的傾向與前代的大不相同,因爲它不是風俗習慣的結果,也不是任何被動地與鄰人聯合的結果,而是每個人自由選擇某種行爲的結果,這種行爲經過他仔細考慮之後,似乎最適合于達到他的目的,不論這些目的是否爲了利己。
“競爭”這個名詞已經充滿了罪惡的意味,而且還包含某種利己心和對別人的福利漠不關心的意思。誠然,前代的産業形式不及近代的具有有意識的利己心,但也不及近代的具有有意識的利人心。所以,近代的特是精明而不是自私。
例如,當原始社會的風俗擴大了家庭範圍,並規定了一個人對他的鄰居的某些義務時——這種義務到後代已廢除了,它也規定了對陌生人的敵視態度。在近代社會裏,出自家庭情感的義務,雖然集中于較爲狹小的範圍,卻變得更爲強烈;而對于鄰居和陌生人差不多一視同仁。近代的人民平常對待這兩種人時,公平和誠實的標准,比原始人民對待他們的鄰人的某些方面爲低:但比原始人民對待陌生人卻高得多了。這樣,只有鄰居關系是松懈了,而家庭關系在許多方面比從前加強了,家庭情感所引起的自我犧牲和熱誠比過去大得多:對陌生人的同情心,是近代以前從未有過的一種有意識的利人心的日見增長的源泉。爲近代競爭發源地的那個家,以它的收入用之于慈善事業,其數額比其他任何用途爲大,而且化了兩千萬元去購買西印度群島的奴隸的自由。
曆代的詩人和社會改良家,都用關于古代英雄的美德的動人故事,要想鼓舞他們自己時代的人民達到較爲高尚的生活。但是,曆史記載和當代對于落後民族的觀察,一經仔細研究,都不能證實這樣的說法:現在的人比從前的人大上更爲苛刻和冷酷;或者說,在風俗和法律任人自由選擇方向的時候,從前的人比現在的人往往更願犧牲自己的幸福,以利他人。有些民族的智力似乎在其他方面都沒有得到發展,也沒有近代商人的獨創能力,其中有許多人即使與鄰居在交易上也斤斤較量,表現了一種有害的聰明。最肆無忌憚地乘人之危的商人,無過于東方的谷物商人和放債者了。
再者,無疑地,近代使貿易上的欺詐行爲有了新的機會。
知識的進步發現了新的魚目混珠的方法,並使許多新的攙假的方法成爲可能。生産者現在與最後的消費者相距很遠;他的錯誤行爲不會立即受到嚴厲的罰,如果一個人必須生活乃至于老死在他的故鄉,當他欺騙了他的鄰人時,就要受到這樣的
罰。現在欺詐的機會的確是比過去多了;但也沒有理由認爲,人們比過去會更多地利用這種機會。相反的,近代的貿易方法一方面包含信任他人的習慣,另一方面包含抵抗欺詐行爲的引誘的力量,這兩點在落後民族之中是不存在的。在一切社會條件之下,雖不乏單純的真理和個人的忠誠的事例:但是那些曾經要在落後
家建立新式營業的人,感到他們常不能對當地的人委以重要的職位。需要堅強德
的工作比需要優良技能和智力的工作,甚至更不能沒有外來的幫助。貿易上的攙假和欺詐行爲盛行于中世紀,達到驚人的程度,而我們現在卻考慮當時這種錯誤行爲很難不被人發覺。
在金錢力量占優勢的各個文明階段中,在沒有感覺到僅僅是有形的黃金的壓力之前,詩人們在詩文中喜歡描寫一個過去的真正“黃金時代”。他們的詩歌描寫是美麗的,激發了高尚的憧憬和決心;但這些描寫卻很少有曆史的真實。許多小地方的居民,慾望單純,大自然的恩惠對這些慾望的滿足已經作了充分的准備,他們的確有時對物質需要幾乎毫不關心,而且也不會引起卑鄙的野心。但是,每當我們能洞悉在我們時代中
于原始狀態下的擁擠不堪的人民的內部生活時,我們就看到比在遠
看起來更大的貧困、狹隘和艱難:我們從未看到比今天西方世界所存在的更爲普遍和痛苦較少的舒適。所以,我們不應當對構成近代文明的力量加上一個含有惡意的名稱。
這一含意也加到“競爭”這個名詞裏去,恐怕是不合理的,但事實上卻是如此。其實,當競爭受到非難時,它的反社會的形式變爲突出;人們對它是否還有其他的形式則不注意研究,而這些形式對于維持活動力和自發是如此重要,以致缺少它們恐怕對社會福利是比較有害的。商人或生産者當發覺競爭者以低于使他們能獲得很大利潤的價格出售貨物時,他們對他的這種擾亂行爲,便勃然大怒,抱怨受到損失;
即使那些購買廉價貨物的人,也許確是比他們窮困,他們的競爭者的精力和智謀也許確是有利于社會,他們也不顧了。在許多情況下,“限製競爭”是一個令人誤解的名詞,它掩蓋了生産者的特權階級的形成,這種生産者往往利用他們的聯合力量,阻撓一個有能力的人從低于他們的階級中力求上進的企圖。在遏製反社會的競爭的借口下,他們剝奪了他自創新事業的自由,如果創立了新事業,他對商品消費者所作的貢獻,會大于他加于反對他的競爭的那一小群人的損害。
如將競爭與爲了公衆利益而無私工作的有力的合作對比的話,那末,即使是最好形式的競爭也是相對地有害的;至于它的較爲苛刻和卑鄙的形式簡直是可恨了。在一個人人都十分善良的世界裏,競爭就不會存在,不過,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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