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一
李斯特的關于英對歐洲大陸盟
的金錢補助發生了這樣一些影響的說法,看來也未嘗沒有一些事實依據。任何資本從一個
家移轉到另一
家時(除非是富裕
家之間現有證券的單純移轉),歸根到底,總是要以商品爲主要形式來完成的。英
産品在
外的需求,有一個時期曾有非常大的增進,從而使我們的繁榮有了“飛躍”進展,這種現象很可能是由于英
資本家對外
政府給予了巨額貸款(尤其是在1850年到187o年間)。這樣說來,英
支出的那些補助金,根據所發生的作用而言,或者也可以認爲是對英
生産者發給的一種“獎勵金”,就象李斯特所說的那樣。但這種補助金完全是給予從軍者的贈品,而隨後給予那些不履行償債義務的或破産的
家的貸款,其
質也是如此(雖然不是出于自願的),這類贈品以後是沒有利息收入的。受到李斯特埋怨的那類“獎勵金”,即使能使英
工業家獲得一時的利益,卻使英
家付出了很大的代價(表現在
債的累增上)。由于上述貸款關系,英
工業近來有了一時的“飛躍”進展,但是英
的
外證券持有人所付的代價也是同樣沈重的。
附錄二
關于家在公衆同意下對個人在各個行動中的自由的幹預,已故法官拜爾斯先生曾就中舉出了一些例子,現轉錄如次:
家爲防禦外來侵略,預作准備。
它辦理與外訂立條約事宜。
它維持內和平與秩序。
它規定並貫徹執行婚姻製度,因此是家庭關系、家庭責任、家庭感情和家庭教育的基礎。
它製定並保護財産所有權。
它管理關于財産所有權的移轉。
它規定由公路經過或使用公路的那些地區承擔修理公路責任。
它責成各州各縣建造並修理當地橋梁。
它維持備口岸和港灣。
它辦理家海岸線的測量與照明工作。
它鑄造貨幣並禁止對這一專利權的幹犯。
它管理憑票付款期票的簽發。
它規定統一的計量製度,並禁止任何其他計量製度的使用。
它擔任道過郵政傳遞消息的工作。
它憑了專利法與版權法,采用在一定期限內享有專利的形式,對創造才能的努力給予獎勵。
它對不論哪一種取得專利權的發現或發明,要求作出公開的詳細說明,從而防止秘訣不肯公開或隨著發明人的死亡而泯沒的流弊。
它對于法人團取得財産時加以約束。
它爲了保護公衆的健康,禁止無數種有害于公衆的事物,並隨時設法去除。
它通過檢疫規章,防止傳染病流入。
它負責管理城市清潔工作。
它規定出租草輛的卓費並管理駕駛員。
它防止天花傳染並推行預防注射。
它管理破産者財産的分配事宜。
它設法維持貧困者的生活。
它宣布凍結財産到身後二十一年以上的一切企圖均屬無效,從而禁止永久占有行爲。
它雖然承認宗教自由,但內應當有確定的信仰和崇拜,使大衆的德
和幸福可以有所支持與指導,它對于這一點也並非完全不顧。
以上是政府爲了公衆的利益而進行的幹預。但還有一類幹預,爲的是對無能的或無經驗的個人進行保護,舉例如次:
它規定未成年人不受契約拘束,從而保護他們的身和財産;它保護已婚婦人;保護身心不健全的人;多方面保護殘廢的貧困勞動者。
它禁止實物工資製度。
它限製礦井及工廠雇用婦女和兒童。
它對典當業進行管製,壓製高利貸,並對贖取手續給予方便。
它禁止使用不正當的計量製,象在前面所已經說到的,對違反者並加以懲罰;並禁止販賣有礙健康的食品;禁止在咖啡、煙草、鼻煙、啤酒、茶葉、可可、巧克力與胡椒中攙假。
它爲防上欺詐,規定關于執行遺囑的程式。
如果金錢契約附有罰條款而立約的一方無力如期償還欠款,
家禁止實行此項罰則。
一個買主,當他購買金銀製品時,對製品所合金銀是真是僞以及成是否准確,他是無法識別的;這時
家就對他起了幫助作用,規定這類製品須附有公務人員的檢驗標記。
某人買進灑花一袋。他未必能打開來自檢查質量是否均一,是否與所說的相符。這時
家就出來幹預,規定在標志或包裝方面如有詐僞,應受
分。
律師送來一張賬單,但收費是否符合常規,是否公道,當事人是無法辨別的;這時家就出來幹預,設立專員管理,他對于浮收濫報等情況不但有權可以糾正,而且可以
罰。
家規定醫務人員與律師必須受過專門教育。
以上不過是就家對個人自由進行幹預的方式方法舉幾個例子;爲了社會的利益,這些幾乎是一切政府都認爲應當幹預的。
所謂政府幹預,它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這只是整個社會智力與權力對于某一點的集中行動;爲了全的利益,出于共同的願望,確定某些是應當做的,某些是不應當做的,———位律師(已故法官拜爾斯先生):《關于自由貿易詭辯的探討》,187o年。
附錄三
李斯特竭力反對對谷物與其他農産品征收保護關稅的意見,認爲這類措施對于象德這樣的一個
家並沒有任何利益;他的這種態度是很容易理解的。當他寫作的時候(1841年),德
農産不但足以充分供應它本
人民的需要,而且長時期以來就經常有很大余額可以輸出到別的
家。當時歐洲並沒有一個別的
家能夠將這類産品有利地運銷德
;至于距離較遠的
家,由于當時運費高昂,海洋輪運事業尚未建立,要將這類産品運銷德
就更加談不到了。
關于農産品的自由輸入,作爲一個純粹政策問題,是否應予贊同姑且不論,不過季斯特把他的這一論點說成是一種普遍原則,而他所依據的顯然只是他本當時的情況,這一點跟他的
家經濟學一般理論所依據的其他一些論點卻很難認爲是一致的。這個論點,就它本身來說,作爲對英
當前問題的一種解決辦法,也不能認爲是確切無疑的。英
在當前情況下如果實行
産品無限製輸入政策,勢必使
內很大部分的土地陷于荒蕪,使這部分土地耕作者失去他們的原有工作,使
家在食物方面將大部分有賴于
外的供應;至于對本
農産加以適當保護的政策,則可使
內土地的耕種得以繼續維持,並大大減低
家在食物方面對
外輸入的依賴程度;那麼究竟是自由輸入政策還是保護政策能最有效地促進
家利益,就大有商討余地了。從他的論點不如說是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即某一政策對某一
家可能是有利的,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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