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在科學與技術、文學與教育、
家行政與公用事業製度各方面都有高度成就,人口繁庶而且富有活力,幅員廣闊,土質肥沃,在物質、社會與精神方面資源豐富,在農業方面有高度發展,德
人民有良好的德
與宗教心,勤勞儉樸,進行工作時有毅力、有耐心、而且富有創造精神;如果有任何
家可以認爲有建立工業資格的話,那就是德
。
在與家環境相配合的情況下采用保護製度,就可以使
內工業獲得發展,
外貿易與海運事業獲得增長,
內交通運輸設備獲得改進,農業獲得繁榮,並且可以鞏固
家的獨立自主,擴張
家的對外權力;如果有任何
家實行了這樣的製度以後,可以認爲有權利預期獲得這樣的效果,那個
家就是德
。
的確,我們敢斷言,德家的生存、獨立和它的前途所依靠的,就是它的保護製度的發展,只有在普遍繁榮的基礎上,民族精神才能生根,才能開出美麗的花朵,結出豐富的果實;只有在物質利益調和一致的基礎上,精神力量才會湧現;也只有在這兩者的共同基礎上,
家力量才能産生。如果我們沒有
家,沒有使我們
家得以恒久存在的保證,那麼我們這些人,不論是統治者或臣民,貴族或平民,也不論是學者、軍人、市民、工業家、農業家或商人,我們的一切努力又有什麼意義呢?
但是我們要曉得,德自己還不能紡製棉紗和麻紗以適應它自己的需要,還沒有能從熱帶地區直接輸人它所需要的殖民地産品,用它自己製造的工業品來償付,還沒有能用它自己的船只來經營這類貿易,還沒有方法來保護它自己的
旗,還沒有完善的內河、運河和鐵路運輸系統,德
關稅同盟還沒有能把所有德
演海地區以及荷蘭與比利時包括在內;只要這樣的情況沒有改變,德
保護製度就不能說是充分達到了它的目的,只能算是在極其欠缺的情況下完成了一部分任務。關于上面列舉的各項,前已在本書各章分別論及,這裏只須扼要地再提一提。
如果我們從埃及、巴西和美輸入原棉,在那樣情況下,就能用自製的工業品來償付;如果我們不這樣做,而從英
輸入棉紗,就得用原料與食物來償付(這些東西我們是可以在更有利的情況下由自己來加工,自己來消費的),否則就不得不用現金來償付;現金是我們在別的方式下得來的,可以在更有利的情況下用它來采購
外原料,由我們自己來加工,或購買殖民地産品,由我們自己來消費。
同樣的情況,如果我們自己能用機器紡製麻紗,那就不但能使內的麻布消費增加,使農業獲得改進,而且還可以大大促進我們對熱帶地區的貿易。
就上述棉與麻兩種工業以及毛紡織業來說,我們所情況的有利,並不亞于任何別的
家,我們有的是未經利用的
力、便宜的生活必需品與低平的工資。我們所缺少的只是一件,我們的資本家投資以後是否會受到虧損,我們的技術工人學得了本領以後是否會沒有工作,還缺乏保障。假定在此後五年內實行有節製的百分之二十五左右的保護稅率,然後再酌量情形,降低到百分之十五到二十,這樣就應當可以完全達到這個目的。一切反對這樣的措施、支持價值理論的論點,都已經被我們駁倒。另一方面,我們還可以加上一個有利于這個措施的論點,即上述這些工業的重要部門,特別有利于促使我們建成廣大的機器工業,培養出大批有能力的技術教師和有實際經驗的技工。
關于殖民地産品貿易,德應當效法英
和法
的先例,遵守這樣一個原則,即,當我們購人所需的殖民地産品時,對于向我們購買工業品的那些熱帶地區,應當優先考慮;或者,說得簡單些,就是我們應當在向我們購買的那些地區購買。我們對西印度群島與南北美洲的貿易就屬于這種情況。
但是就我們對荷蘭的貿易來說,現在還不是屬于這樣的情況,這個家對我們供應了大量殖民地産品,而向我們購人的工業品數量,卻少得不成比例。
然而在荷蘭方面,它將殖民地産品的大部分向德市場運銷是合于自然情勢的;英
和法
在它們自己的殖民地和屬
既保有獨占的工業品市場,因此它們所需殖民地産品大部分勢必向那裏取給,對于荷蘭的殖民地産品只能作少量的輸入。
荷蘭本身並沒有大工業,可是它的殖民地卻有著很大的工業上的生産力,近來這方面的力量已經大大增長,此後也許還要作規模更大得多的增長。但是荷蘭一方面希望將它的殖民地産品大部分銷售給德,另一方面關于它所需要的工業品卻希望向它所最喜歡的任何地方去采購;如果它能正確地認識到它自己的利益所在,它就應當看到這樣做法不但對德
有欠公道,而且對它自己也是不利的。這樣的做法只是一個表面上看來有利的、目光短淺的政策;因爲如果荷蘭本
和它的殖民地對德
工業品都能給以特惠待遇,德
對于荷蘭殖民地産品的需求,將隨著德
工業品在荷蘭及其殖民地硝售的增長而作同等程度的增長,或者,也就是說,德
對荷蘭售出的工業品數額增長以後,向荷蘭購入的殖民地産品數額也將作同等程度的增長,荷蘭向德
購入工業品能增加多少,它對德
售出殖民地産品也就能增加多少。如果荷蘭將它的殖民地産品售予德
,而關于它所需要的工業品卻向英
購買,那麼上述的相互交換行爲就無法實現,因爲英
不論銷售給荷蘭的工業品是多少。它自己所需要的殖民地産品,大部分是必然要取給于它自己的殖民地或屬
的。
因此爲德的利益著想,它有必要向荷蘭要求實行有利于德
工業生産的特定差別關稅,從而使德
在荷蘭及其殖民地能保有獨占的工業品市場;否則,當這樣的要求被拒絕的時候,德
對荷蘭殖民地産品的輸入,就應當征收差別關稅,使中美、南美以及西印度群烏自由市場的産品獲得優惠待遇。
上述辦法是誘使荷蘭參加德關稅同盟的最有效手段。
按照現在的情況,德並沒有理由爲了對荷蘭貿易關系而犧牲自己的製糖(甜菜糖)工業;因爲只有當德
對這一商品的需求能夠用自己的工業品來償什時,讓熱帶地區通過交換貿易來供應,才會比它自己在
內生産更爲有利。
爲德設想,當前首先應該注意的是如何擴大對北美、中美、南美和西印度群烏自由市場的貿易關系。關于這一點,除以上談到的以外,似乎還應當考慮以下幾項措施:在德
口岸與上述各地區主要口岸之間建立經常的航運業務,鼓勵向這些地區移民,鞏固與擴大這些地區與德
關稅同盟之間的友好關系,尤其應當注意的是促進這些地區……
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第36章 德國關稅同盟的商業政策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