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斯圖亞特·穆勒(1806一1873年),在1848年發表了他名世的經濟學著作《政治經濟學原理——及其在社會哲學上的若幹應用》(以下簡稱《原理》)。
西方一些經濟學家吹捧《原理》爲19世紀下半期西方家一本無可爭議的經濟學的聖經。可以不同意這一說法;但不能否認,直至19世紀末年,這本書一直是英、美等講英語
家的大學初級經濟學課程的基礎教科書。19世紀70年代興起的所謂“邊際主義革命”對這本書中的基本原理提出了挑戰,嚴重地動搖了它的權威地位。但只是在1890年,馬歇爾的《經濟學原理》出版之後,它的地位才完全爲後者所代替。
穆勒自認爲《原理》只是祖述亞當·斯密和大衛·李嘉圖經濟理論的著作。在本書導言中,他說,他的目的只是在于寫一本適應現在時代更廣泛的知識和新進的思想的“現代《富論》”。對于李嘉圖,穆勒認爲他只是對李嘉圖的學說作一些補充或引申。在他寫給一位友人的信中,他說,“我懷疑在這本書中,有任何一個思想不表現爲來自他(李嘉圖)的學說的推論”。後來的西方經濟學者不完全承認這個說法。他們認爲,雖然《原理》的確祖述了斯密的《
富論》和李嘉圖的《原理》,但恰恰是在結合現代廣泛的知識和新進的思想對舊理論加以補充、引申時,穆勒提出了許多他自己的意見。然而,他們卻也不能不承認穆勒的意見實際上是折衷主義的綜合物。在《原理》中,混合了斯密和李嘉圖古典的和以後種種反古典的經濟思想。
經濟理論的調和折衷主義是公認的穆勒《原理》的特征。追隨者認爲,這一特征標志著《原理》作爲一承前啓後的著作,總結了從亞當·斯密起到19世紀中葉大半個世紀西方經濟學發展的過程,奠定了政治經濟學的完整系。而批判者則認爲,穆勒的調和折衷主義只是資産階級經濟學破産的宣告。
追隨者和批判者在論證穆勒的折衷主義特征時,似乎都忽略了《原理》中也應該作爲折衷主義一部分內容的、結合理論分析和政策結論二者矛盾的調和論。也許只是爲簡便起見,我們都稱這本書爲《政治經濟學原理》,而略去實際上很重要的“及其在社會哲學上的若幹應用”的副標題。而恰恰是這個副標題意味著穆勒在寫本書時力圖把經濟學從李嘉圖以次的英經濟學家們的教條精神中拯救出來;在經濟理論分析中注入大量的對人類福利的關注和容忍的精神;從而對他先前所服膺的邊沁的功利主義和以之爲社會哲學基礎的李嘉圖經濟學,作了修正。這一新立場部分是受
漫主義者的影響,但更多地源于英法早期的社會主義者。《原理》是在這一轉變之後的産物。寫于1829-1831年間的《略論政治經濟學的某些有待解決的問題》一書不具有這個特征,而表現爲基本上與李嘉圖相同的觀點,就是一明證。
穆勒並沒有完全放棄功利主義,也沒有對競爭的資本主義製度的優越失去信心。但他理解到社會現象的複雜,對于利己主義的自發功利作用發生懷疑。于是在《原理》中就出現了接受對現行製度的某些改革的主張,甚至容忍這些改革所可能帶來的政府對于私人經濟行爲的幹預。這種對經濟理論和政策的新看法自然形成英
經濟界主流的傳統。我們可以在這個意義上,來理解穆勒之所以自認爲《原理》只期待著成爲一本“現代《
富論》”的含義和半個世紀之後出現的馬歇爾的《經濟學原理》可以看作穆勒《原理》的後繼者的論斷。我們甚至可以說,這個經濟思想傳統仍然存留于今日的英
經濟學界。因此,在今日,《原理》不但是一本有曆史意義的書,而且由于在一種思想
系傳統的發展中
于承前啓後的關鍵地位,它對于了解眼前
外經濟學界的發展還具有某種啓迪的作用。
《政治經濟學原理》中譯本序言在線閱讀結束,下一章“特別導言”更精彩的內容等著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