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主義經濟進入二十世紀之後,經濟更加發達,一般大企業則越來越依賴社會大衆的零星資金,僅打算賺取利以及差價利益,而且對參與企業經營毫無興趣的中小
東人數越來越多,有與經營分離的
彩隨著
份有限公司製度的發展而越來越濃厚。而公司本身逐漸成爲獨立自主自立成長的經營
,尤其法律上成爲具有法人資格的團
;投資人也逐漸致力于探討
票的特點如何?從經濟的眼光看,
票作用如何?基礎價值又何在?關于
票價值理論的探討逐漸受到人的注目。
最初提出票的價格與價值分離的是美
的帕拉特(s·s·pratt),他在1903年出版的《華爾街的動態》(themorkofwallstreet,1903)一書中,提出
票價值的經濟本質在于
息請示權其影響因素中,諸如:
息企業收益、經營者素質以及企業收益能力,其中以前者最爲重要,其他的重要因素均屬影響
息的間接因素。帕拉特認爲,在理論上
票價格與真實價值是一致的,但實際上兩者差異頗大。但他認爲兩者差異的現象並不限于
票,其他財産也有這種情形,只是
票比較特殊而已。因爲就價格的形成而言,是由供需因素來決定,不見得就會與真實價值完全一致。而且,除了形成
票價格的主要決定因素真實價值之外,仍有許多其他的影響因素,諸如:這種好壞消息、證券市場結構、“
市人氣”、投資氣氛等,加上絕大多數對上市公司的生産事業外行的投資人結合成的各種判斷,帕氏雖然強調證券市場的分析,但其理論尚缺乏“嚴謹
”,不明確之
頗多。
其後,哈布納(s·s·hebner)在《證券市場》(thestockmarket,1934)一書將帕氏的論點加以補充,哈布納以票價值和價格的關系作爲投資的指針,而且利用財務分析來把握
票價值,並強調
票標價格和市場因素與金融的關系,他認爲“
票價格傾向與其本質的價值一致”,就長期的
價變化因素而言,與其本質的價值有關的即爲長期預期收益與資本還原率。他認爲,“就長期來看,
票價格的變化,主要是依存于財産價值的變化。”此外,哈布納還致力于證券分析與證券市場分析的結合。
賀斯物在《票交易》(thestackexchange)一書中,則站在證券市場分析的立場,除了區別
票的價值與價格之外,再進一步確認
票的本質價值在于
息,強調
票價格與一般商品價格的根本區別點在于
票價值與市場
作有所歧異。
與帕拉特同時代的莫迪(j·moody)在《華爾街投資的藝術》(theartofwallstreetinvesting,1906)一書中,則認爲普通的權利重點不僅僅是領取
利權利而已,還要看“發行公司負擔其支出,諸如:公司債息、董事、監事酬勞、利息支出之後的可分配于
息之純收益之多少的大小來看。因爲,大部分上市
票有限公司的收益情況變動幅度大,有時候扣除其他費用之後,企業收益變成虧損的情形也頗爲常見。因此,對于普通
的議決權(參加經營權)與公司資産價值的的評價,需要加上“投機
”因素。
莫迪更強調上市公司産業別“質”的考慮,當時的兩大産業--鐵路與工業票之中,前者富有安定
、發展
,後者具有較大的投機
。即使兩者收益一致,價格也會有所差別。因此,莫迪的著作中更進一步強調了資本還原率和風險因素對
票市場價格的影響。
探討票價值本質的,還有戴斯(d·a·dace)和埃特曼(w·j·eiteman)兩人。他倆合著了《
票市場》(stockmarket,1952)一書。在該書中,作者從曆史,法律的觀點來探討
份有限公司製度,從法律上規定
東的權利來把握
票本質。他們指出,
東有三個基本權利:(1)參加公司的經營決策權;(2)剩余財産分配權;(3)
利請求權。但是由于現代證券流通市場的發達,中小
東越來越多,大部分的
東都沒有參與企業經營的打算,而且以分配剩余財産目的才購買
票的已絕無僅有。從而,購買
票的目的于領取
息,而分配
息的多少又取決于企業收益,因此,作者認爲,“投資人購買
票之際,實際上是買進企業現在和將來收益的請求權”。
《股市技術分析》第6節 股票價值理論在線閱讀結束,下一章“第7節 證券市場分析論”更精彩的內容等著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