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禅宗與道家七、道家與道教宗祖人物思想的略論上一小節]再來研究老子政治思想的被人誤解,被人假借的冤枉,就會替他深深的抱屈了。
4.老子被人陷害爲謀權術的教唆者
千古以來,在讀書的知識分子中,對于一個滑頭滑腦,遇事不負責任,或模棱兩可;善于運用托、推、拉;或工于心計,慣用權謀,以及險、圓滑等等的人或事,就很容易加以一個評語,這是黃、老。在道家或道教來講,無論對黃、老、或老、莊,都有神聖崇高的景仰,可是在一般人的黃老觀念中,這個神聖崇高的偶像,卻變成卑鄙龌龊的罵人作用,因此連帶道家和道教,也不齒于士林了。自從唐代開始,老子被人推尊,登上教主太上老君的寶座以後,到了宋代,更慘了,宋儒理學家們,盡管暗中吸收了老子的學術思想,以充實其內容,但一提到佛、道,就兩面並斥,甚之,指爲
柔、權詐之術,老子一直被釘在十字架上,背著冤枉隨時浮沈,這個道理何在?冤枉何來呢?因爲老子說過:“將慾歙之,必固張之。將慾弱之,必因強之。將慾廢之,必因舉之。將慾取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于是自老子以後的縱橫家者流,陽言道義,
奉老子所講的這種原則,用于權詐捭阖,做爲君道政治上謀略的運用;兵家者流,更是通用如此原則,而適用于戰略與戰術的實施,春秋、戰
以後,王道衰歇,而霸術大行,《
語》與《戰
策》所記載的鈞距之術,與後世所謂《長短經》的理論,都是適用這種法則,所以一般人,便在無形中,綜合縱橫家、兵家等權詐的壞
,一概歸于老子的罪名中。其實,老子所說的這些話,是指出宇宙物理與人事必然法則的因果律,告訴人們“天道好還”,“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的原理,如果不從自然的道德去做,而只以權詐爭奪爲事的,最後終歸失敗。他所說:“將慾歙之,必固張之”的作用。是指物理世界的情形,告訴人們“柔弱勝剛強”的道德定律,譬如一花一木,如果快要凋謝的時候,就特別開得茂盛,但是那種茂盛的開張,便是衰落的前奏。“將慾弱之,必因強之”就是生物世界的定律,譬如一個人的生命,到了最強壯的階段,便是“物壯則老,老則不道”的趨勢。“將慾廢之,必因舉之”也是物理世界的必然定律,譬如力學的作用,當我們要把一個東西抛落到目的地以前,必定先要把它高高舉起,遠遠地抛出去,這種高舉遠抛的狀況,當然便是墜落的前奏。“將慾取之,必固與之”更是宇宙世界的常律,譬如天地給與萬物的生命,當給你以生的時候,也就是收攝的開始,所以取予之間,在人們看來,是有得失成敗的感覺,但在天地自然的道理看來,“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只是一種生命現象的過程作用而已。因此老子所說的“微明”,也就是老子要人在事物初動之時,明白它幽微的“機先”,要有“知微,知著”之明,而辨別它所以然的初
,便可了解它的後果,因此他說:“天之道,其猶張弓與?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余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余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余。孰能以有余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聖人爲而不待,功成而不
,其不慾見賢。”所謂“不慾見賢”,便是不要世人以賢德的美名與成績,歸到他自己的身上。
可是,老子所說的這種天道自然的因果定律,一直被後世的人,斷章取義地誤解,用在權術的機變上去,在中曆史上,漢代有名的文、景之治的盛世,雖說是以老子的道家思想,做爲政治的方針,但除了文帝的節儉,與省減肉刑等近于道德仁義的作風以外,仍然沒有真正采用道家清靜無爲的德化,而且,在骨子裏,實在也是用的縱橫家一類的權謀,爲人誤解,號稱他爲道家的學術思想而已。過去曆史上所謂“內用黃老,外示儒術”的政治形態,也多是不外此例,不必多講。總之,老子學術思想,被人誤解所造成的冤誣,也就因爲他對人事現象,觀察得太透徹,作了一些深刻的言文,才會造成這種冤抑。好在他已經說過:“不慾見賢”,那麼,在他本身來講,也就無所謂了。其實,真正以老子作代表的道家思想,也正同儒家所宗的《禮記》上《禮運篇》中的大同思想,是以德化政治爲目的,甚之,更有過于此者。所以後儒有人懷疑《禮運篇》的大同思想,是後來摻雜道家思想的著作。
5.老子政治思想的重心
《老子》一書,自從被唐朝帝王們改稱爲道教的《道德經》以後,後世講到《老子》,就會把道德觀念聯在一起,其實,在《老子》的本文,道與德,是各自分開,並不合一,道是其,德是其用。至于原文的篇章次序,經秦灰楚火以後,又因古籍的竹簡與皮書的零亂,早已無法確定應當如何才是?但是
用各有分別,那是非常明白的事,所以有關于老子政治思想的重心,應該了解他涉及德字的思想,他以道爲內聖自養之學的中心哲學,以德爲
世及爲政外用的重心。而且古代德字的含義,同時具有得字的作用,等于包涵現代語所謂效果與成果的道理,所以他講德字,便有“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的話,這等于是說上品的德行,即使做了功德的事,但在自己的心中,並不覺得是有德,如果是下品的德行,他作了功德,便把自己已做功德的觀念,或得失的觀念存在心中,這也就是他講道字“無爲”與“無不爲”同義的注解。我們在前面極其簡略地申辨老子思想,被人誤解爲
柔權詐之術的冤獄,應該要注意他這些重點,就不會再生誤解了。
柔權詐之術,勢必喜用
謀,例如漢初輔助漢高祖的陳平,便是喜用縱橫捭阖的人物,所以他自己也說:“我多
謀,是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廢亦已矣,終不能複起,以吾多
禍也。”司馬遷寫他的世家傳記時,贊許他說:“陳丞相平,少時本好黃、老之術。方其割肉俎上之時,其意固已遠矣。傾側擾攘楚,魏之間,卒歸高帝。常出奇計救糾紛之難,振
家之患。及呂後,時事多故矣,然平竟自
,定宗廟,以榮名終,稱賢相,豈不善始善終哉!非知謀,孰能當此者乎!”如果只看太史公贊語的一面,好像他也很贊成陳平一生用智謀的成功,但要注意他筆下的微言說:“少時本好黃、老之術。”及“方其割肉俎上之時,其意固已遠矣。”這“本好”與“固已遠矣”幾個字,便是說明陳平雖然本來好學黃、老的學術,但後來一遇機會而作事的時候,因爲學黃、老的修養不到家,他便變成喜用權謀,距離黃、老道德的本旨更遠了。所以他在陳平的本傳裏,便引用他自己的話,說明這個道理。並且在最後的末了,他又記載著陳平的孫子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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