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玉觀音第23節上一小節]失敗,那法庭就會判你有罪,一旦判你有罪,恐怕連緩刑也爭取不下來了。因爲高法過去有個規定,凡是拒不認罪的,不適用緩刑。一旦判了你實刑,你就真的要在監獄裏蹲上它幾年了。所以,你到底是想讓我做有罪的辯護爭取判一個緩刑先出來,還是要無罪的辯護去碰碰運氣,這兩種選擇你必須想清了,你必須有個明確的意見,我好按你的意見進行辯護。咱們統一了意見,明天在法庭上還得打好配合。“
我一時無措,腦子裏有些亂,怎麼也理不清頭緒似的。我只有求助律師,這個可能還不到三十歲的像個嚴肅的大似的女律師,現在在我眼裏幾乎無所不通。
我問:“如果,你做有罪的辯護,爭取到緩刑有幾成把握?”
她說:“百分之九十。”
我再問:“如果做無罪的辯護,判無罪有幾成把握?”
律師沒有馬上回答,仿佛需要心算似的,沈默了一下,才說:“百分之二十。‘”
我也沈默了,擡眼看律師還在盯著我,那目光像有重量似的落在我的心上,壓得我透不過氣來。
“你說呢,”我問,“你說應該怎麼選擇?”
“各有利弊。”
律師的回答簡單、幹脆,而且無懈可擊。我悶悶地說:“你問過安心嗎,她希望怎麼樣?”
“問過,昨天我和她詳細談了,我是把她當做你的友征求她的意見的。我應該征求她的意見嗎?”律師反問了一句。
“應該,她是我人,她代表我的
人,代表我的家庭。她怎麼說呢?”
“她說,這事,還是由你自己決定。”
“她沒說一點傾向的意見嗎?”
律師想了想,說:“沒有。她當然很希望你能早些出來,但他怕你認了罪,心裏不通,怕你會一輩子不快樂,怕你今後背上這個罪名,一輩子的前途都受影響,她怕你一輩子生活在這個影裏。”
律師停下來,等著我表態,但我依然低頭不語。律師沒急著催我,像是有意給我思考的時間,停了一會兒,她還是開了口:“其實,你即使不認罪,法院判你有罪,你的罪名還是成立的,一樣會一輩子跟著你,一輩子影響你。我覺得是一樣的。所以,我覺得你不如爭取一個緩刑先出來。”
律師終于說出了她的傾向,她說完看著我,看我如何在這場俄羅斯輪盤賭式的遊戲中下注。我記得美有一個老電影叫《獵鹿人》,我以前看過這個碟。說的是幾個美
俘虜被一群越南士兵退著用裝了三顆子彈的左輪手槍頂住自己的腦袋,供越南士兵打賭,六個彈匣裝三顆子彈,頂住自己的太陽穴打,生與死的機率一半一半,而且讓你自己選擇,太殘酷了,當時看著就覺得殘酷!現在,我感到自己就像那個用槍頂著自己腦袋在鈎扳機前渾身哆嗦的美
大兵。
律師補充了一句:“這僅僅是我個人的意見,最後還是你自己決定。”
我命令自己停止徒勞無益的思索,停止內心深的顫抖,我擡頭,看律師,我又命令自己發出的聲音要鎮定自若。連我自己都不知道這時候我幹嗎要裝得這麼無畏和果斷。
我說:“我要無罪!”
律師看了我半天,她看了我半天,才點了點頭。一句話都沒有再說。
第二天,法院如期開庭。這是個小案子,來旁聽的人不多,所以我一被押進法庭就很容易地在旁聽席上找到了安心。她坐得不算太靠前,目光一直在看我。她的臉上向我傳達著一種不露形迹的微笑,那微笑中的溫暖含意只有我懂,我在那一瞬間突然感到她像我的母。
其他旁聽者我都不認識,但一群倆一夥散漫地坐著,有點像哪個大學的學生自願來觀摩庭審實況的。
除了安心的微笑外,我到今天爲止,幾乎不能完整地回憶那次審判的情形。我記得那天鍾甯和邊曉軍都去了,他們是作爲證人而不是旁聽者去的。鍾甯上場時我很冷靜地和她相視,我的目光盡量心平氣和,而她卻依然是一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的架式,她作證時的語音腔調也依然是那麼咬牙切齒不肯饒人。我知道,鍾甯的個、地位、文化修養和她的年齡,都還沒有讓她學會寬恕。
在我的印象中,那天律師的表現還是可以的,至少那振振有詞的架式使人相信她在個人平方面基本上沒掉鏈子。她發表的辯詞的核心觀點,就是我拿的這筆回扣是上交給公司後經公司負責人同意又返還給我的,因此在
質上已經屬于公司對職員的獎勵。我也按照她這個論點,向法庭陳述了我如何把錢交給邊曉軍,如何跟鍾甯說這事兒以及邊曉軍和鍾甯如何答複我等等事實。對于我的陳述,控方的證據似乎駁斥得很輕松,先是邊曉軍面無表情地作證說,不記得我曾交給他兩萬元回扣款這回事,後是鍾甯高腔大嗓地否認我在送她上飛機去南京的路上跟她說過這事。邊曉軍從走進法庭作證到作完征走出法庭,目光始終回避和我對視,他只看著法官和檢察官說話,讓他離場便低頭數步似的走了。鍾甯則一進場就盯住我,作完證又看我,臉上還露出得意和惡毒的笑來。我依然用平和的目光看著她,想讓她在這平和的目光中良心受責,但直到她離場我也沒看出她對自己這一套
謀和僞證,有半點臉紅。
律師反擊這些僞證的最後一招,就是當庭公布了我和鍾甯以前的關系,以及以後的破裂,以及破裂的原因。即是說明我當時作爲甯家族的一名候補成員,不可能私貪這區區兩萬元的小財,也是提醒法庭注意鍾甯在此案中具有設局報複的動因。公布我和鍾甯以前的關系,以及我因爲愛上了其他人而和鍾甯鬧翻的過程,是律師說服我同意的。她認爲這恰恰是這個案件人物關系中最爲關鍵的一個事實,可以讓法庭對鍾甯證詞的可信度大打折扣甚至可能按回避原則取消她的證人資格。
律師拿出的最後一個征人,就是我的哥們兒,我從小就相熟的朋友,我的忘年之交劉明浩。
我記得劉明浩進場的時候,我沖他笑來著。我知道劉明浩是我這一方的證人,在被關押數月與外界長期隔絕之後,突然看到昔日的老友趕來爲我作證,我心裏感到特別的心酸和安慰。我不由得感歎朋友都是從小交出來的,只有小時候的朋友才會成爲永遠的朋友。我真想劉明浩能看我一眼,我真想讓他看到我正沖他笑呢。但他也和邊曉軍一樣,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地,回避了和我的對視。他從側門出來,低著頭,直接走到證人席上,他的臉老是向著另一個方向歪著,我也不知道他在看誰呢。直到審判長開始發問我才看到了他有些緊張的面容和不大自然的眼神,那面容和眼神我至今記憶猶新。
我記得,證人席上的劉明……
玉觀音第23節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